既然已經留不出好處了,那不如早早出嫁。
嫁的人,還是原著裡的那個。
那家人是出彩禮出得最多的。
但是,那個男的隻有很短的時間在家,結完婚就要回部隊,很久後才能回來的。
所以,其實沒什麼夫妻生活,等於跟公婆和婆家一家人結婚了。
淩麗十分無語。
對於這門婚事,她自然是抵觸的。
她又不是原主,自然不會想要這種勞什子婚姻。
而且,她還聽說軍婚是不能隨便離婚的。
看裡的番外,這段婚姻最後並不幸福。
那麼不幸福的婚姻,如果跳進去,豈不成了進火坑?!
她才不要!
不過,淩家人也不會管她到底願不願意,直接就收了彩禮定了婚事。
淩麗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真的炸了。
“天,你們就這麼……把我嫁了?!”
她已經徹底震驚了。
這完全超出了她對生活的預料。
天底下居然有這樣的家人,就這麼不聲不響把女兒嫁了!
啊不,是賣了!
好吧,這事她在裡看過。
但終究隻是,作為旁觀者去看,和作為當事人被賣,完全是兩種感覺啊!
淩麗真的要抓狂了。
尤其,看到淩家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我不會同意的!”
她高聲宣布。
她從來不是一個誇張的人,也不是一個說話愛大聲的人。
但現在,她真的有些失控了。
這淩家,真的真的,是太不要臉了。
她絕對不會這麼任人宰割的!
大不了就逃走!
反正她有武功!
一想到武功,她心裡定了點。
不管怎麼說,自己是有武功的,而且,還有空間。
那個空間不隻能滿足她的吃喝,還能自由出入。
可以意識出入,也可以實體出入。
唔,到時候,自己可以多寫點,更努力一點,一定可以養活自己的。
目前五五分成,一個月五千塊,就算隻拿一半,也有兩千五了。
如果在現實世界生活,兩千五當然是不夠的。但現在她人在七十年代,隻需用那些錢讓發帖人給買基本的吃喝用品就行,應該還是能基本喂得飽自己的。
隻是目前的收益還不穩定,還是要更努力就行。
而且,因為要完全維持吃喝用度,買電子書的錢就少了。
這樣,沒有氛圍和靈感刺.激,的水平隻怕要退步的。
大量的金榜文熏陶,能讓她腦子激活很多,整個人也有靈氣很多。
所以,省下那部分錢,明顯隻會讓事態惡性循環。
想了很久,她最終隻能一咬牙:加更!
每天的更新,從原來的五千,增加到八千。
這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畢竟,她的時速目前還隻有一千出頭。
想要完成日更八千的量,每天就要寫七八個小時,這頂得上一般人每天工作的量了。
其實,時間她是有的。
因為她寫文是在空間寫,時間是幾乎靜止的。
彆說七八個小時,就算每天寫七八十個小時,也有時間。
這是穿越者的獨特優勢。
而這,也是那個發帖人找穿越者槍手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吧。
要知道,穿越者都是有空間的。
而且時間在空間裡幾乎靜止。
這樣一來,他們每天寫文的時間其實是接近無窮的。
既有實地生活的經驗,又有無儘的時間,可以說,最重要的兩點,都有了。
這是任何一個現代寫手都沒有的。
畢竟,實地生活,能鍛造出真正年代氛圍的文字。
而無儘的時間,可以創造出無儘的更新。在這個更新為王的年代,足夠的更新量,可是能對一篇文的成績起重大作用的。也能促使作者紅得更快。
誰都愛勤奮更新的大大。
可以說,這對於寫手而言,算是一個很大的金手指了。
當然,那是理想情況。
時間雖然無限,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淩麗對比感觸就很深。
寫文還是很累的。
尤其傷腦細胞和精力。
她每天寫完更新,都感覺整個人快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