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代班(1 / 2)

兩人商定後,樂善打算趁著出行需開證明那條規定執行之前,把這件事辦妥了。

翌日淩晨,時仲按時起床做飯去上班,樂善緊隨其後,起來收拾一下吃了飯,騎著昨晚借來的自行車再次去大柳村。

早晨天氣冷,地上半化的雪重新上了凍,樂善騎得很小心,速度比昨天慢上很多,花費的時間也翻倍。

等到了大柳村時,天已經大亮,村裡各家各戶都起來去大隊食堂吃大鍋飯。

樂善正碰上他們,問下大隊長家在哪兒,被他們好奇地帶到食堂,大隊長一家都在那兒。

大隊長看到她有點詫異,隨即想到什麼,眼睛一亮,立馬請樂善坐下吃飯。

樂善表示自己在家吃過,暗示大隊長事情已經有苗頭,他們找個地方說說。

大隊長昨晚跟全家人提過,他們一聽哪裡還不明白,立馬欣喜若狂,開始迅速扒動飯碗,風卷殘雲似的結束早飯。

隨後,樂善跟著去了他們家,關上門將代班的事情講了。

“這也是碰巧了,正好可以先過去熟悉一下城裡的環境,方便以後尋到合適的機會再做打算,不知道你們願不願意?”

樂善雖說和時仲已經商量好了,但總要問問當事人的意見。

如無意外,他們八成不會拒絕。

事實也的確如此,大隊長家聽後立馬點頭應下,願意,非常願意。

甭管是不是代班,拿到手的工資福利是真的,而且就像她說的那樣,還能提前到城裡熟悉環境,到時摸熟了也不用擔心她食言。

這麼好的事,傻子才不願意。

既然他們願意,樂善就把一周後進出城需要開證明的規定以及環衛早班的具體時間講了。

其中出行證明好說,大隊長開好蓋個章就能用。

但是這個早班的時間對於住在村裡的他們來說不太友好,如果想繼續住家裡,那必須得有一輛自行車代步,且需要半夜起來趕夜路;而若是想住城裡上下班方便,則還要花錢找個房子。

樂善沒說讓人住進自己家的話,想也知道代班的八成會是男同誌,住她家不太合適,也沒地方住,總不能讓她把放靈牌的屋子騰出來吧。

總之這項工作的活不重,但也要吃上一些苦,希望去的人做好心理準備,彆誤以為進了城就能享上福了。

大隊長不以為意,吃苦沒啥,隻要日子有盼頭,一時的吃苦才能換來以後的甜,否則他們還不敢接下這個機會呢。

莊稼人最不怕吃苦,再苦能苦的過夏收秋耕嗎?那才是累死人不償命的苦!

所以他們根本沒把樂善嘴裡說的那點苦放在眼裡,七嘴八舌地都選擇村裡城裡兩頭跑。

剛好家中也有輛自行車可用,省一筆租房的錢多好,等以後有了正式工作再考慮住在城裡,到時說不定能爭取單位分房。

一家人美滋滋地暢想著,看得樂善笑了笑,問他們人選確定了沒。

什麼都談好了,人選呢?

因為這個問題,氣氛瞬間變得安靜下來,全家人都齊刷刷地看向大隊長。

大隊長清了清嗓子,“沒想到消息會來得這樣快,我們還沒確定下來,不過馬上就好了。”

說完,他轉手拿出一個竹筒罐子,把裡麵裝的紙團倒在桌上堆成一堆,挨個叫家裡小輩去抓鬮。

男孩子們搶著去拿,女孩子們則猶豫著不敢上前。

大隊長看了眼樂善,對女孩子們也招招手,讓她們一起抓,前提是如果抓到了,必須得能夠吃得下那個苦。

女孩子們農忙時也不是不乾活的,就是平時在家也沒閒著過,一點點苦頭算什麼,如果能進城工作,她們願意吃更多的苦。

樂善看到後沒有阻止,不過心裡想著如果真是女孩子抓中去了,到時最好還是讓人跟她一起住吧,趕夜路對小姑娘來說太危險了。

最後的幸運兒是村長家的老六,叫柳立強,比樂善大一歲,正準備說親,現在親肯定說不成了,先把工作穩了再說。

柳立強高興得手舞足蹈,活像個小孩子一樣。

樂善注意到其他沒抓到的兄弟姐妹均是羨慕地看著他撒瘋,卻都沒有任何嫉妒的情緒。

人選確定,該講的也都講了,時間差不多,她提出告辭。

大隊長帶著全家送她,惹得本就在外麵看熱鬨的隊員們爭相圍觀。

樂善被大隊長他們圍成一圈護著往外走,看到柳大伯一家遠遠被擋在人群外,隻能狠狠地望著她不敢近前,不禁滿意地點頭。

很好,她投桃報李地和大隊長說:“如果可以的話,就讓小六哥這次跟我一塊過去吧,到時我叫時仲帶著他熟悉一下工作,再和他們領導說說換人的事。”

大隊長無有不應,催著小六趕緊回家騎車過來,等下跟樂善一起進城。

柳立強一跳而起,飛奔回家騎自行車。

周圍的人都聽到了,恍然明白什麼,紛紛睜大了眼。

介於樂善還在,他們沒敢多問,等到柳立強騎車跟著樂善離開後,大家終於忍不住追著大隊長問情況。

咋回事啊,咋大隊長家沒啥動靜就鳥悄地弄回來一個進城做工的機會,也瞞得太嚴實了。

大隊長笑著打哈哈,隻說是僥幸得到的。

他們又問樂善的身份,大隊長含糊透露是遠房親戚,沒將她的真正身份說出來,免得有人再不識趣地去打擾人家。

想到那個新頒布的規定,大隊長覺得隻要暫時能瞞住幾天,等規定開始正式執行,到時候即便他們知道真相生出什麼想法,沒有他開的證明,他們想進城攀扯樂善也是不成的。

已經走遠了的樂善並不知道大隊長這番良苦用心,她騎車走在前頭,路過村外石橋的時候特地朝河麵上看了眼。

可巧,昨天那位賣魚大哥還在,她立馬和後麵的柳立強打聲招呼,拐個彎去跟賣魚大哥換魚。

現在天兒還早,賣魚大哥並沒有多少收獲,不過他昨晚碰巧在河邊水淺的泥裡挖出一隻冬眠的老鱉,又叫甲魚。

這是個好東西,燉湯比鯉魚大補,很適合給時仲父子兩個吃。

樂善果斷要了,為買它差點掏空身上帶的錢票。

柳小六本來想幫著講講價的,但是認出賣魚大哥是隊上急著找媳婦的大齡未婚男隊員,最後張了張嘴沒說。

好在樂善不覺得貴,因為如果到副食品店買的話,價錢可不止這個,且有錢票都不一定能買到,想要還得求爺爺告奶奶地托關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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