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血黴的人(完)(1 / 2)

作者有話要說:  我本來以為不用寫番外,現在看來以後可能得加一章。

因為原著裡萊斯特是真的命大小蟑螂,所以這裡也沒有死,他不僅沒死,還跑到中國重慶吃毛血旺去了。

替換的章節字數隻能比以前更多,不可能比以前更少。

但還是給你們添了麻煩,本質我廢,對不起……

章珎在北美的生活很平靜, 他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穩穩當當, 沒有經曆什麼波瀾。

世紀的尾聲已經漸漸響起, 一洋之隔的彼岸,歐洲大陸上,法國人正在那位偉大的科西嘉人帶領下書寫他們戰爭史上最後的輝煌。就算不知道曆史, 看現在歐洲傳來的新聞,也能看出西班牙的國力日益衰微, 要不了多久,新奧爾良就會回到法國的手裡。

但這隻是一個過程, 最終, 新奧爾良還是會成為美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時代背景和政治對個人的命運有著極大的影響。

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成果在這時期還沒有對北美大陸起到關鍵性的變革作用,但在北美地區, 軋棉機的出現已經讓略微衰落的南方種植園經濟重上高峰,重度依賴奴隸製的南方在曆史發展的道路上落後, 並會在數十年後與北方展開一場慘烈的戰爭。

廢除奴隸製和工業化是曆史前進的必然,有什麼阻攔的必要呢。倒不如順勢而上, 積極轉變自己, 以便在未來占領先機。

這個身體成年之前,章珎就在為自己的未來做準備。技術的進步,在短短數十年內就極大地改變了這個世界的麵貌。自然科學的興盛和社會風氣的鼓勵, 使歐洲與北美地區在這一時期裡湧現出了大量發明家, 這股發明熱潮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中期,隨著科學技術壁壘越來越高,才漸漸消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 發明家都是一個非常受人尊重的職業,他們中的傑出人物不僅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同時他們的發明專利也為他們帶來了大量財富,典型代表如創立了通用電氣的愛迪生。

對一個穿越者來說,這是最好的時期。電能、鋼筋混凝土……這些直接塑造著未來城市麵貌的發明,到現在還沒有為人所掌握。

章珎不會漏掉這個上好的機會,就像許多發明家所做的那樣,他也有著自己的發明團隊。基本上,他隻需要根據自己那麼多世紀的知識和經驗積累,將原理和要求告訴團隊中的人員,他們自然會向他所需要的方向去努力。

等到鋼筋混凝土的發明為章珎換來第一桶金之後,章珎才正式邀請和建議路易轉型。

路易很善良,但他不是一個有開拓創新精神的人。像很多南方人一樣,他對北方的工業發展模式不太感冒,可他卻是很願意聽從章珎的意見。

財富、莊園……這些東西有什麼重要?妻子阿佳妮生產那天,他在產房外膽戰心驚地等了六個小時,驚險無數。那種窒息的恐懼感,就像是他已經隨著阿佳妮的哭聲死過一次一樣。

如果沒能留住阿佳妮和孩子,他擁有的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

而他現在的幸福生活,相當程度上依靠著當初安德烈的固執和用心。

所以當安德烈讓他試試的時候,路易非常慷慨地給了他一筆巨款,讓安德烈隨便安排。一來,是為了感謝安德烈的幫助,二來,他也非常單純地相信安德烈不會坑他。

看著這般傻白甜的路易,章珎一時無話可說……

如果換個心術不正的人來,這家夥還這樣實誠的話,那也太容易被騙了。

章珎現在的身份既是發明家,也是實打實的實業家。和同時期的資本家比起來,他的方式更為慷慨人道。他一麵做著生意,一麵不斷經營自己的社會形象——這是被許多人所忽略的極為重要的隱形財富——台風時期出手幫忙救災,災後又及時幫助當地防止了疫病的發生。

這次的台風不算曆史上最嚴重的,但還是有不少居民死於這場天災。

在新奧爾良統計這次事件死亡人數時,章珎偶然留意到,有幾位死者的死因似乎……不太一般。

章珎戴著口罩和手套,掀開白布的一角,一眼看見他們青白色的屍體上位於脖頸、手腕等脈搏處的牙印。

哎呀呀,真是親切的痕跡啊。

章珎輕輕挑眉,麵不改色地放下白布,一問才知道,原來這些年來,新奧爾良附近一直都有人像這樣離奇死亡。接二連三的死亡,讓教堂十分為難,因為他們拒絕承認這是惡魔作案,加上治安官一直找不到罪犯活動的蹤跡,所以新奧爾良人也隻能硬著頭皮認為,那些倒黴的死者都是死於某種怪病。既然是不知名的病症,那也就沒有登報宣告的必要了。是以這麼多年來,章珎始終不知道新奧爾良所發生的這些事情。

掐指算算,這樣的離奇死亡事件都是在法國大革命後才發生的,和章珎來北美的時間幾乎是一前一後。

章珎不知道劇情。在阿曼德手下時,原主也隻是一個小小的血仆,根本不認識萊斯特,就連阿曼德也不十分清楚萊斯特的去向。因此,站在章珎的角度去看,以他偶爾爆發的陰謀論思想,發現有吸血鬼和他同時出現在新奧爾良,章珎隻會順理成章地懷疑這是阿曼德發現他的行蹤,特意讓人來抓捕他。

如果是剛到北美時的章珎,看到有吸血鬼緊隨著他的腳步出現在北美,還會皺皺眉頭。但是現在,章珎根基已固,發現吸血鬼後,他隻會覺得……

巴黎的家夥這是皮癢了啊。

現在的萊斯特覺得自己有點冤。

在歐洲,吸血鬼們必須小心翼翼才能生活,而在北美這片充滿希望與陽光的“新世界”,人們對吸血鬼的認識不足,危機感不夠強,他很輕鬆地就能從這些無知的小綿羊身上取走鮮血。也許是這片土地上的日子太好混,以至於曾經警戒指數一流的他也被這裡懶散的氣氛所汙染,這才會一不留神被人拿住。

就像章珎不認識他一樣,他當然也不知道章珎,更不可能把目標瞄準這個素未謀麵的人。

畢竟,誰沒事會去特彆留意阿曼德的血仆啊。那家夥差不多每隔10年就要換一批人類仆人,難道要他通通認識嗎?

他顧得過來嗎?顧得過來嗎!

所以,當他在地窖裡醒來,看著小臂粗的密密實實精鋼柵欄後那張年輕的臉,難得懵逼了許久許久。

你是誰,我在哪兒,你都對我做了什麼?

章珎沒有回答他的問題,按著自己的節奏詳細盤問他的身份。問得多了,萊斯特也大概明白對方的關注重點是什麼了。

去他的阿曼德,他出現在北美是自己的意願,關阿曼德什麼事?

既然知道萊斯特不是阿曼德差來的手下,章珎暫時也沒什麼好說的了,他把一個盤子往柵欄格子裡一塞,遞到萊斯特麵前。

萊斯特看看那質地如布丁的暗紅色凝塊,愣了愣,問:“這是什麼?”

“哦,這個麼。”章珎低頭看了看,“血……布丁,用新鮮雞血加少許油鹽凝成的。”

他當然看得出這是血塊,但是……萊斯特屈辱道:“你給我這個做什麼?”

“你的食物啊,不然你最近是想絕食嗎?”那個男人一臉理所當然地道。

什麼食物!

他們是吸血鬼,喝的是鮮血。再不然,也是把鮮血倒在杯子裡,像品醇厚的紅酒一樣慢飲。

有吸血鬼靠德國血腸過日子的嗎!有嗎!

萊斯特越抗議,章珎越嫌棄。

彆以為他不知道吸血鬼的習性,對吸血鬼來說,隻有死物的血才是有害的,從活物身上取下的血即使凝固了也沒有任何妨礙。

所以,吸血鬼憑什麼不能吃血豆腐了?一定要喝活血?

這些家夥活了這麼久,倒是越活越年輕,越活越任性。從瘋瘋癲癲的巴黎吸血鬼身上就能看出來,他們不光腦子不清醒,還一身挑三揀四的臭毛病。

章珎才不慣這些家夥的脾氣。

萊斯特說不吃,那他就直接拉著扣在盤子上的繩鏈,一把把盤子拿回來,頭也不回地走人。

他事情很多,沒工夫陪這個長生的吸血鬼在這裡耗工夫。

如果不是因為萊斯特是等級很高的吸血鬼,知道的東西不少,算得上很有用途,章珎早就把他扔到太陽底下做日光浴了。

章珎把地窖的大鐵門一重重鎖好,回到地麵上的世界,督促發明、社交應酬、經營事業,每天都很忙,隻有每月十五的那一日,才會雷打不動地端著一碟血豆腐下到地窖裡。

萊斯特起先當然不肯吃。

他出身好,變成吸血鬼之前,是一位法國侯爵的幼子,算得上千嬌萬寵地被養大,他母親更是認為子嗣之中,他最為肖似自己,因為對他也是萬般溺愛。直到後來,萊斯特遇上了某個老吸血鬼,在沒有選擇權的前提下被對方強行拖入暗夜,但他命大,運氣好,即使是在吸血鬼中,他的天賦和能力也都是最強的,行走在黑暗裡的生活對他來說從來不算難,因此,這樣的萊斯特自然有堅持自己生活方式和挑剔任性的資本。

但如今,萊斯特也發現,他的自我在那個人麵前漸漸行不通了。

每次,章珎都會在柵欄前問一聲:“吃嗎?”

萊斯特擺著自己的貴族態度,驕傲且矜持地表示,不吃。

他一旦如此表態,章珎就不再廢話,端著碟子走人。

他倒想看這個吸血鬼能撐多久。雖說吸血鬼可以通過長期休眠保持體力,但如果他用刺鼻熏香和噪音等方式阻止萊斯特長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