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香港(1 / 2)

朱明輝把林蔓送到香港邊界這天,天氣格外得好, 陽光明媚。

站在交界處, 朱明輝對林蔓有些依依不舍, 幾次分彆後, 又轉回身繼續送林蔓幾步。

“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吧!就彆回去了。”林蔓深知66年之後將會發生的事情, 且朱明輝的嶽父算是蘇青往上去的一塊絆腳石。一旦被蘇青盯上了,她不以為方X長能全身而退。

朱明輝淡淡地笑了下:“不了, 你明白我想要什麼。去香港, 那並不是我想選擇的路。”

“那,”林蔓尊重朱明輝的選擇, 回說道, “你就保重吧!”

話罷,林蔓轉身離去,朱明輝亦同時轉身,兩人各自朝著各自的方向走去。

向前邁了十幾步,林蔓轉回身, 看著朱明輝漸漸遠去的背影, 有些失神。驀地,她衝他喊了一聲:“朱明輝!”

朱明輝回頭看向林蔓,嘴角依舊掛著兩人初識時那彬彬有禮的笑:“什麼事?”

“你記住,不管發生什麼事,隻要堅持過了1976年就好了。”林蔓終還是忍不住,叮囑了朱明輝一句。

“好!我記下了。”朱明輝雖然不明白林蔓話裡的含義, 但還是記下了她的囑咐。對於林蔓的囑咐,他一向不會不當回事。

林蔓笑道:“76年以後,有機會就來香港找我。”

林蔓能夠預想得到,恐怕自己將來的餘生都會在香港度過了。為了不被母親找到,為了不讓蘇青得知林蔓還活著,她不得不隱姓埋名,用另一個人的身份活下去。

朱明輝對林蔓點了點頭,眼中掠過一抹滿含暖意的光。霎時間,林蔓恍然看見了第一次見到秦峰的情景。

是啊!第一次見到秦峰,似乎也是在這樣的一個好天氣裡。

林蔓和朱明輝正式分彆了,果然就像林蔓預料的那樣,兩人再次相見,已是76年之後的事了。

口袋裡揣著林遠給的地址,林蔓找到了香港半山上的一棟花園洋房。

據林遠所說,這棟房子裡住的人算是他的故交,他讓林蔓一到香港就去找這個人。

叩了半晌門,林蔓才等到一個菲籍傭人不緩不慢地走來。

隔著鐵柵門,林蔓問道:“請問蔡必聰先生是住在這裡嗎?”

操著一口蹩腳的中文,菲籍用人回答道:“老爺上個星期去世了,現在家裡做主的是少爺蔡興華。”

由衷地體會到人倒黴時喝涼水都塞牙縫,林蔓不禁苦笑地搖了下頭。

“要我去通報少爺嗎?”菲籍傭人又問。

“不用了!”林蔓擺了擺手,轉身離去。

所謂人走茶涼,上一代的交情,怎麼會延續到下一代呢!

類似這樣的道理,林蔓豈會不知道。

好在她還不算走投無路。在香港,她還有另一個人可以投靠。

沈風儀!

為了找到沈風儀,林蔓去報社登了一篇尋人啟事,為了不暴露自己,她隻在啟示上用化名,並提了一些隻有她沈鳳儀知道的暗語。這是當年兩人策劃逃港時,為防失散,她們商量好的聯絡方法。

在等沈鳳儀找上門期間,林蔓在旺角租了一個小房子。考慮到門戶不嚴,此時的香港正是治安差的時候,她把林遠給的錢存進了銀行裡。接著,她隱姓埋名,在附近的工廠裡找了一份工作,平平淡淡地過起了日子。

報上的尋人啟事接連刊登了一個多月,林蔓遲遲沒有等到半點消息,便又去報館加錢擴大了啟事的版麵。然而又幾個月過去了,沈風儀依然沒有來找她。

她不由得暗暗想道:難道她不記得了,還是已經離開香港了

很快地,一張廢舊報紙給了她答案。

有一天,林蔓從工廠下班回家,在路上買了一隻燒雞。老板用廢舊報紙把燒雞包在其中,遞給林蔓。接到燒雞的一刹,林蔓猛然看見報紙上的一條新聞。該新聞上赫然寫著“犯人沈風儀”。

她急忙攤開報紙,細看新聞的全部內容。

這一看,她終於明白沈風儀為什麼遲遲不來找她了。原來就在一年前,沈風儀就因罪入獄。她入獄的罪名很簡單—盜竊。

“沈風儀怎麼會盜竊?”林蔓喃喃地念叨,更加狐疑不解了。

為了能見到沈風儀,林蔓花了好一番功夫。

尋門路,花錢打點,請客送禮……

終於,有人出麵幫她做了安排,讓她得以有了探監的權限。

沈風儀起初聽見有人來見她,她不相信,還以為人家誆她。直到林蔓出現在她的麵前……

“你是什麼時候來香港的?”沈風儀又驚又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