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第三十章(2 / 2)

法條的添加是非常嚴謹的事,雖然這點在南韓有點....但那真的是很嚴謹的事。嚴謹到,如果用一個普世意義上完美的受害者去做輿論鋪墊,那法條內很可能會加上對性|犯罪的定義,無限狹隘的定義。

比如,情人關係裡進行的性|犯罪,算還是不算?曖昧期呢?或者男方咬定他在主觀上認為女方是自願的,如何判定?諸如此類,都可能發生扯皮。本來定性,性|犯罪就很複雜,再加上性|犯罪導致的懷孕是否就是這個男人的孩子,更難判斷。

林初夏想要把這個範圍無限擴展到,隻要女性說‘NO’,男性進行強迫,不論兩人是什麼關係,當時在什麼情景下,都可以被納入法條內考慮。換個角度就是,她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借著這條支線,讓更多女性能鑽法律的空子,申請墮胎。

所以,林初夏需要一個完美的,不完美的受害者,幫她實現目標。

受害者小姐是真的很不完美,不完美到林初夏都有點懷疑她是想騙錢,因為她不願意簽協議。她們講好受害者小姐上告,先告強|奸,再申請墮胎,要求是受害者小姐必須等案件審理結束才能拿到錢。

受害者小姐即不願意要拖那麼長時間才能拿錢,也不願意簽協議。前者嫌慢,也怕自己被騙,說什麼要是我做了,你們不給錢我怎麼辦之類的。後者是協議簽了,那不就是留下證據了麼,萬一算是我協同你們訛詐他們的證據呢?

林初夏就很囧,你事都沒乾我不可能提前給你錢啊,頂多先給頭期款,但協議一定要簽。你是原告,隨時能撤訴的,韓國的破規矩是你如果跟被告私下和解,刑事案件也能撤訴。那你要是撤訴跑了,我也不能天涯海角追你啊!

再說協議也涵蓋了保密協議的一部分,萬一你事做到一半被對方收買,反口來咬我,或者說反口來敲詐我,那我豈不是很被動?協議必須簽,不簽協議談不下去!

談崩了,受害者小姐走人,金熙真忍了半天要不是林初夏按著早爆了。這麼個女人跟她囂張個屁啊!好不容易人走了,她罵了一串臟話氣的拍桌子跟林初夏說,我再給你找,我就不信我找不著比她更好的!

林初夏哄著她,讓她去,心裡麵想的是,估摸著找不著比這位更完美的了。

這姑娘很典型啊,首先從事的職業會被歧視,事件過程非常有可能被檢方判定是自願行為,隻是價格沒談攏所以想反口;其次她的客人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她很容易被反告敲詐,對方不會輕易認罪的。

再者,她自己都無法判斷孩子是誰的,她需要一次性告五位,那五位能組個律師團弄她。最後,她是名牌大學的學生,沒有任何可憐的身世,在普羅大眾眼中這就是自甘墮落。

各種條件加起來,這位能引爆的輿論會是一場龍卷風,很難再找到一個這麼完美的引子了。

金熙真能找到這麼一個,林初夏已經覺得很神奇了,“你從哪找來的?”

“彆人介紹,VIP群組裡的客人。”閨蜜說,“能在整容醫院成為VIP的,要不然是貴婦,要不是藝人,再不然就是什麼小三,網紅;再之後就是她們那種職業,靠臉吃飯才會願意大筆往臉上砸錢啊。”

微楞半秒的林初夏恍然,普通動個臉割雙眼皮什麼的是不會成為醫院VIP的,能成為VIP都是花大價錢的客人。能在臉上投入那麼多,肯定是有更高的回報,不然就算人人都想變漂亮,也沒那個錢去換頭。

“可是....”林初夏又有點不解,“你不是說她本來就長得不錯嗎?”

確實這麼說過的金熙真笑她傻,“女人總能在自己身上找到缺點,就像我現在還想去做雙眼皮複原呢。”扒拉著眼皮給她看,“我想重新弄,總覺得這個有點不自然”

林初夏沉默,行吧。

晚上十一點多了,眾多夜貓子在網絡上掐的風生水起,而折騰了一天的林初夏總算能回家了。跟閨蜜分開前,金熙真扶著門,對著她猶豫半天問出一個問題。

“你...是不是外麵有狗了?”

“嗯?”

金熙真指了指她無名指上的無窮花戒指,戒指上鑲了一圈綠寶石做花瓣中心托著紅寶石,一看就很貴,之前差點閃瞎她狗眼。按照她對林初夏的了解,自家閨蜜不戴這種出門會被人搶的寶石戒指。

“你彆跟我說,它是假的,人工寶石?”

低頭看看戒指的林初夏把手伸到她麵前,“好看不?”

“土死了!”金熙真白眼以對,“我媽才戴這種,還是去參加什麼宴會才戴。”寶石很大顆,路燈下都很閃,但造型就真的...很古典。

林初夏就樂,“我也這麼說,但他說這個最貴,能買棟樓。”說著話笑容更大了,“說是萬一哪天我被綁架了能用這個交贖金,撐到他來救我,保命用的。”

總覺得被塞了狗糧的金熙真不高興了,“你為什麼會被綁架,他又是誰?”拿眼睛瞟她,“才多長時間沒見,你就成了帶著一棟樓行走的人了,怪不得十幾億說砸就砸出去呢。”

“這部電影我們兩出資,除了院線分賬和要分給showbox的那部分,其他就是我們兩分了。以目前的票房,就算她開價五十億也就是我們能分到的零頭而已。”林初夏說起這個還有點感慨,“投資電影居然還真能賺錢。”她以前分的都是小頭,感覺沒多少,這次一下分大頭,金額飆升。

戴著‘一棟樓’的手搭在閨蜜的車門上,林初夏跟她講,“我沒打算這部電影能賺錢,它真的賺了是意外之喜,意外之財花出去不心疼。你當初不是也沒想過能賺錢麼,而且我不動你那部分,該多少多少,我隻拿我這部分出來揮霍。”

“誰跟你計較什麼你的我的了,我缺錢嗎!”金熙真剛想說就一起算,又反應過來,“你彆轉移話題,那崽子誰啊?”

張口想說名字的林初夏突然想起來,自家閨蜜以前是不是肖想過她男朋友來著,那他們見麵一定很有意思,“你想見嗎?”

“廢話!”金熙真說完覺得不對,“我不能見?大人物?政客?混黑的?不能見人?”能送‘一棟樓’就不可能是什麼普通人吧?

林初夏抿嘴壓下笑意,“可以啊,你什麼時候有時間,男朋友肯定要介紹給閨蜜的嗎~”

閨蜜表示,“現在、立刻、馬上給我叫過來!”

“現在?”

“不行?”

林初夏掏出手機看了眼時間,快十二點了,“太晚了,明天?”

“你戀愛不告訴我就算了,還明天?”金熙真嗤笑一聲,“你這樣還叫閨蜜?絕交吧!”

“這麼誇張?”林初夏笑著給沅彬發信息,說是金熙真要見見他,問他什麼想法。

沅彬能有什麼想法?梳妝打扮見閨蜜啊!

女朋友幾乎認識男朋友所有的朋友,連兩人戀愛都是她通知的,也就沒有男朋友帶著女朋友見朋友這個流程。反過來,沅彬對林初夏的社交圈也差不多算都認識,他們在一個圈子裡啊,大家至少都聽過彼此的名字。而且林初夏挺宅的,不工作的時候都在家裡,興趣愛好是看書。

沅彬從聽她提過金熙真,也知道兩人是閨蜜,還知道兩人一起投了項目呢,但從沒見過人。算起來這是女朋友首次給他介紹閨蜜,時間點還有點怪,以至於沅彬收到短信女朋友要帶閨蜜回家,還有點慌。

以他過往的經驗,女朋友的閨蜜跟丈母娘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彆,哪怕他是沅彬都不管用。反倒有些圈外的女孩子會因為他是沅彬更挑剔,默認他是花花公子會騙自家孩子的那種。

大半夜的,閨蜜要來,沅彬煮了咖啡、準備了各式酒類,外賣都訂了一堆,還專門去換了套衣服,慎重迎接上門的‘丈母娘’。丈母娘正在罵女兒不矜持,這才在一起幾天,你們就同居了?那崽子是禽獸嗎!

林初夏就笑她,你跟你男朋友進展最快的一個禮拜分手的都有,我這算什麼快。金熙真就懟她,你跟我怎麼能一樣,你是初戀!

“初戀怎麼了?”

“初戀都沒有好下場!”

悶笑一聲的林初夏突然問,“你在健身房那麼久要到沅彬電話了嗎?”

“你可以再刻意一點,哪有你這樣轉移話題的,有必要那麼護著嗎。”金熙真讓司機彆逼逼,“我要是能要到沅彬電話,現在還單身?”

“你又單身啦?”林初夏對閨蜜複雜的感情生活跟不上節奏,“你是不敢要還是要不到啊?”

金熙真斜了她一眼,表示對這個問題的不滿,轉而又歎了口氣,“好男人都有女朋友了,我沒希望了。”

“女朋友?”林初夏一眼掃過去。

無限惋惜的金熙真跟她講,有次她還真鼓起勇氣去跟帥哥要電話了,可惜帥哥說他有女朋友了,絕望。果然帥哥都是有主的,暴風哭泣!

此後的話題就是圍繞著沅帥哥展開,金熙真表示真人真的太帥了,以及找男朋友就應該找這種,又帥又鐘情的。會在外麵主動說自己有男朋友的帥哥簡直是神獸,一千人裡都沒一個,帥到沅彬那個地步還能‘安分守己’那就是頂級配置。

“我跟你說,我要不是不想做小三,一定撬牆角!”金熙真握拳表達決心,“我也就是道德底線高,都因為你,認識你之後連帥哥都無法打動我了。”

林初夏覺得這應該是件好事,車也開到了門口,地下車庫卷簾門緩緩升起時,她跟閨蜜坦白,“牆角你就彆想了,你撬不到的。”

沒發現不對的金熙真當她開玩笑,“我就那麼一說,沒想真的撬。”

“你想也撬不到。”林初夏開車進車庫,隨口一句,“他是我男朋友。”說完等閨蜜尖叫,等來的卻是.....

“你做夢!”金熙真白眼一翻,“想得沒!我還是他女朋友呢!”

這個回答是林初夏沒想到的,詫異的看過去,金女友表示,“全國至少一千萬以上的妹子是她女朋友,你排個隊好嗎。”

停車的林初夏有點荒唐,“我說真的,沒跟你鬨。”

“我也說真的,誰在跟你鬨啊。”金熙真解開安全帶,伸手挨個給她數,“沅彬、薑東元,這兩個是我的一號男友,請你排隊,你頂多當二號女朋友。”

“薑東元....”林初夏差點笑出聲,“薑東元我讓給你,但沅彬真的是我男朋友,不開玩笑。”

開車門的金熙真理都不理她,“沅彬要是你男朋友我倒立吃......”

車庫的燈是感應燈,有車進就亮,樓上的門廳燈也會跟著亮,樓上的人就知道有車進車庫。車庫上下樓是電梯,電梯打開,正對著車門。

電梯裡出現了萬千女性的男朋友一號候選。

金熙真懵逼了,目瞪狗呆的懵逼,整個人靈魂出竅的懵逼,大懵逼。

硬咬著腮幫子憋住笑的林初夏,問後備女友。

“沅彬要是我男朋友你倒立吃什麼?”

精神恍惚的金熙真還真的就接話了,接.....

“屎。”

林初夏爆笑出聲,整個車庫都回蕩著她的笑聲,這是她這段時間笑的最歡樂的一次!沒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