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1 / 2)

再嫁東宮 深碧色 8255 字 3個月前

第001章

梨花巷搬來了個孀居的美人。

她生得一副好相貌,色若春花,窈窕動人,舉手投足間仿佛都帶著些嬌裡嬌氣的意味,讓人一眼見了便難忘。

自她搬過來,鄰裡的女人們湊在一處閒聊時,總是忍不住要議論兩句。尤其是在有男人登沈家的門時,更是說什麼的都有,傳得像模像樣的。

但就算是最刻薄挑剔的,也不能否認她的美貌,隻能半含酸地說聲“狐媚模樣”。

那些個沒譜的話,沈瓊或多或少也聽過,但她是個心大的,從不將這些閒言碎語放在心上,更不會去爭辯解釋什麼,仍舊是該吃吃該睡睡,自在得很。

她打小便是嬌生慣養的,後來成親也是夫婿入贅,並沒婆母為難,更不用到誰麵前立規矩去,睡到日上三竿也沒人說半句不是,這些年下來養得一身“懶骨頭”。

算起來出格的事情做了不少,可最多也不過是被雲姑念叨兩句,不疼不癢的。

可這日卻不大一樣,一大清早,沈瓊猶自做著美夢,就被雲姑給拖了起來。

“先前可是說好了的,今日要去大慈恩寺上香。”雲姑給她穿好衣裙,將早就準備好的香囊、玉佩係上,隨後將人給按在了梳妝台前。

沈瓊困得眼都要睜不開了,扯著雲姑的衣袖撒嬌耍賴:“我不去了……”

雲姑難得態度強硬一次,斬釘截鐵道:“不成。”

說著,她開始利落給沈瓊綰發上妝,在梳妝盒中挑挑揀揀,尋出瑪瑙纏絲珠花、玲瓏點翠蝴蝶簪並著一對杜鵑花耳飾來,給沈瓊佩戴上。

沈瓊本是江南錦繡從中長大的嬌小姐,錦衣玉食地養大,可這三年來為了亡夫守孝,從來都是素衣白裙,發上最多不過一支玉簪,再有就是那戴了三年的白絹花。雲姑每每看了便覺著就揪心,隻恨自己當初沒攔下那荒唐的親事。

如今出了所謂的孝期,雲姑算得上是如蒙大赦了,很是用心地妝扮著她。

這次去大慈恩寺,雲姑也是想要捐個香火錢,求個平安符,盼著自家姑娘後半輩子諸事順遂。

沈瓊的相貌本就生得極好,眉眼含情,上妝之後就更是明豔動人。雲姑為她打扮妥當,看著鏡中的美人,滿意地笑道:“這才是我家阿嬌。”

阿嬌是沈瓊的閨名,少時叫得人多,如今也就隻有雲姑會這般稱呼了。

收拾妥當後,沈瓊又被雲姑壓著喝了半碗粥,吃了塊糕點,便上了前往大慈恩寺的馬車。她仍舊困得厲害,上車後便又睡了過去,直到馬車在山腳停下,才總算是緩過睡意來。

當今皇上信佛,所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慈恩寺這些年來香火鼎盛,名聲也大得很,就連沈瓊這個先前從沒離過江南的人也早就聽過。

她挑開車簾看了眼,已經有不少人正沿著那山路往上去了。

雲姑將早就備好的幕籬取出,為沈瓊戴上,這才讓她扶著桃酥下了馬車。

“一大早的,就這麼熱鬨。”沈瓊仰頭看著那曲曲折折的山路石階,打心底覺著發怵,同雲姑道,“我若是走到半途便累了,怎麼辦?”

雲姑含笑道:“那就歇歇再走。”

沈瓊拖長了調子,不情願地“哦”了聲,見雲姑仍舊無動於衷,終於認命地踏上了那石階。

許是因著先天不足的緣故,沈瓊身體算不得好,哪怕仔細調養了十幾年,仍舊沒法同尋常人比。再加上三年前曾大病了一場,虧了底子,近年來更是小病不斷,虛得很。

山路難行,走了不多時,沈瓊便覺出累來了。

桃酥連忙攙著她:“姑娘,你扶著我吧。”

“不妨事,我還能再撐會兒。”沈瓊拂開她的手,喘了口氣。

時已開春,山間的景色極好,樹木鬱鬱蔥蔥,隨處可見各色野花,隱約能聽見林間傳來的清脆鳥啼聲。沈瓊也不著急上山,慢悠悠地往前走著。

“等到半山腰,有一茶肆,可以稍作歇息。”雲姑早就打聽好了,同沈瓊笑道,“慈恩寺後山的桃花也開了,漫山遍野的,煞是好看。”

沈瓊方才在山下時,撒嬌耍賴不想上山,可真到了這時,哪怕再怎麼累也不會吵著要下山。她四下看著,又走了許久,總算是見著了雲姑所說的茶肆。

這茶肆雖簡陋,但於上山的香客而言,恰如雪中送炭。

沈瓊加快了步子,及至走近些,卻又在那茶肆中見著個眼熟的人,硬生生地停住了腳步。

隔著輕紗,沈瓊也不大看得清,眯著眼睛問道:“那是……方清渠?”

桃酥聞言看去,隨即做出一副驚訝的模樣,笑道:“真是巧了!正是方公子。”

她就不是個會撒謊的,沈瓊一聽這語調,就知道其中必有蹊蹺,順勢在她腰上撓了一把,挑眉問道:“真是湊巧?”

桃酥咬咬唇,不說話,可答案卻已經寫在臉上了。

“你也彆怪她,”雲姑幫著解釋了句,“前幾日午後方公子來時,你服藥睡下了,桃酥同他聊了幾句,無意中說漏了嘴。”

沈瓊無奈道:“您也幫著他?”

“方公子的出身雖不算好,可人品相貌沒得說,前途更是一片大好……”雲姑頓了頓,沒說下去,可話中的意思卻明明白白。

“方清渠是皇上禦筆欽點的今科狀元郎,打從金榜貼出來,不知多少富貴官宦人家都盯著他呢,”任雲姑誇得再怎麼好,沈瓊仍舊不為所動,“他自己頭腦發熱拎不清,我可不想湊這個熱鬨。”

說到方清渠,就得追溯到年初沈瓊上京之時了。

那時方清渠還是個進京趕考的舉子,時運不濟,在客棧借宿時遭了賊,家中好不容易給湊足的路資被儘數偷走。沈瓊恰巧在那客棧暫住,看他覺著順眼,便贈了十兩銀子,讓他快些進京趕考去,以免誤了時機又要等上三年。

十兩銀子對沈瓊來說實在算不得什麼,不過是順手為之,沒指望那窮書生報答,過了也就拋之腦後了。若不是到京城後恰巧又遇著方清渠,他又執意上門道謝,沈瓊怕是都要徹底將這人給忘了。

沈瓊並不傻,知道方清渠對她懷的心思,也曾旁敲側擊地提醒過,可偏偏方清渠卻是一副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架勢,著實讓人無奈。

及至沈瓊一行人到了茶肆,方清渠雙眼一亮,隨即上前來問候,沈瓊則是客客氣氣地應了聲,落了座。

這茶肆簡陋得很,茶葉也是尋常農家自個兒炒的,但勝在山間泉水甘甜,嘗起來倒也不壞。沈瓊捧著茶碗,不聲不響地喝著茶水,偶爾應上一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