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君尋還在端詳照片。
這案子時間跨度很長, 最早一起發生在2160年五月,被害人是個43歲的賣/淫/女,當時戰爭剛開始, 她死後兩周被人發現。第二起案子發生在2160年十二月, 被害人是個38歲的賣/淫/女,死後一個月被人發現。
2161年凶手沒有作案,督察局也沒有抓到他。他就像是消失了,直到2163年, 他再次出現,犯下第三起凶殺案。第三起案子在2163年四月,被害人仍然是個賣/淫/女,24歲, 死後半個月被發現,隨後凶手又消失了。他這次消失的時間更久,到今年才出現, 犯下第四起案子。
最後一位被害人隻有16歲,是個女高中生, 死後八個小時被發現。
所有被害人都是在家裡被發現的,這些現場照片很誇張, 它們都被血跡覆蓋住了。晏君尋需要點開大圖, 才能在紅色裡辨彆出那些家具。
凶手有個習慣,喜歡在被害人的頭部套上塑料袋, 把她們擺成跪著的姿勢。
“高中生的死因是溺死, ”晏君尋把這些照片按時間順序依次擺在眼前, “眼黏膜有出血現象。但是她和以前的被害人一樣, 不僅遭受到凶手的暴力對待,也遭受到異物插入。”
凶手沒有性行為, 但他有性暴力。
前兩個案子都都發生在停泊區的舊商圈,那裡是停泊區著名的紅燈區,發廊和按摩店連成幾排,女孩子都坐玻璃門後麵,穿著吊帶絲襪等著被挑選。
一號被害人叫吳瓊花,她給自己起名叫阿瓊,在一家叫做“粉色夢”的發廊裡就業,最初被老板和嫖\\客稱為“二等貨”。她在2155年的時候給一個來停泊區炒樓的老板當小老婆,當了四年,老板因為南北聯盟局勢的影響破產了,把她留在停泊區,自己跑了。她當時已經懷了孕,回老家把孩子生下來留給父母,自己又回到停泊區在發廊裡繼續賺錢。
吳瓊花在舊商圈的城中村裡租了間房子,平時也會在那裡接\\客。她的死是發廊老板發現的,人連續兩周沒有工作,發廊老板找到家裡,才發現她已經死了。
現場照片保存得很好,晏君尋還能看清吳瓊花房間內部的所有擺設。她的房間很破舊,臥室也是客廳。床上很亂,被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桌子是老樣式,木質的,凶手曾經把她的頭往桌子邊角上撞,那裡還有殘餘的血跡。但凶手的主要活動區域在衛生間,他把吳瓊花拖了進去,吳瓊花掙紮過。督察局在衛生間的門框上找到了她的指印,還有她斷掉的指甲。
“他有專門用來作案的凶器,”晏君尋腦袋裡的思緒開始活躍,它們分布在那些照片上,像是群訓練有素的警犬,仔細地搜尋著細節,“他喜歡……享受這個過程。”
凶手沒有立刻把被害人弄死,他總是把現場搞得亂七八糟,這是他的示威方式。
“是的,”時山延握著水杯,“他走進彆人家,把主人從床上拖了下來,然後給督察局留了一地的血。”
那些血跡走向都不自然,是凶手有意塗抹的。他在衛生間裡做了很多事情,折磨被害人似乎能讓他感覺很好。督察局的鑒定結果顯示,他把衛生間裡的牙刷塞到了吳瓊花的身體內,但是他沒有脫光吳瓊花的衣服——他沒有脫光任何一個被害人的衣服。
“他在被害人死後,給被害人套上了塑料袋,”晏君尋盯著照片,“再把被害人擺放在門邊,讓她看著房門,看著自己是怎麼離開的。”
這個人迫切地需要被關注,他總是在強調這件事,仿佛不乾點什麼,彆人就看不到他。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劃破了吳瓊花的照片。那張照片是吳瓊花和炒樓老板的,吳瓊花把它掛在牆壁上,假裝自己結過婚、有過家庭,凶手對此很憤怒,他把它劃得稀爛。
凶手還給督察局留了信,他在吳瓊花的塑料袋裡塞了張字條,寫著“再見”。
再見。
晏君尋打量著那張字條的特寫,它是從吳瓊花房間內的雜誌上撕下來的,寫得很工整,像是交作業的小學生。凶手犯案有計劃,他想要得到督察局的關注,可惜的是當時南北聯盟在打仗,這案子就像掉進深潭裡的小石子,隻濺起了很小的水花。
於是凶手在同年十二月繼續犯案。二號被害人叫作李思,在停泊區舊商圈的按摩店工作。她和吳瓊花一樣,在店裡排不上名號。她在按摩店乾了將近七年時間,2160年時離店單乾,在紅燈區的城中村租下間房子,靠老客戶拉攏生意。但那年北線聯盟整體經濟下滑,失業、破產的人很多,她到最後不得不上街招徠客人。
因為李思是單獨住,既沒有親戚,也沒有老板,所以直到一個月後,她的房東上門要錢才發現她死在了家裡。
光屏上的照片切換,那些紅色讓晏君尋覺得嘴巴裡都是血腥味。他摸向褲兜,時山延已經遞來了棒棒糖。
這種想乾什麼都能被發現的感覺真不好。
晏君尋在時山延開口前接過棒棒糖,迅速地剝開送進嘴裡。他知道了,最好不要給時山延開口的機會,否則麻煩的是他自己。
李思的房間照片比吳瓊花的要更加多,因為她住著兩室一廳的房子。她的房間和吳瓊花的房間風格迥異。她很喜歡購物,劣質衣架擠滿了客廳,到處都堆放著她的衣服。她遇害時沒有睡著,可能剛接過客,臉上的妝都沒有卸掉,身上還穿著帶有亮片的情趣內衣。
“他可能有強迫症,”晏君尋看著看著逐漸蹙眉,“他把被害人拖進衛生間殺掉,又把被害人拖回客廳的牆邊放好。”
凶手對被害人的注視有種病態的需求,他總是要她們跪著看自己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