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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三間正屋,中間一間是堂屋,也就是客廳。

剩下兩間,林佳住左邊那間,沈言帶著沈安住右邊那間――

原主和沈言結婚後隻在結婚當天,在林家原主的閨房裡同睡了一晚,就隻是單純睡覺,回城後原主就以睡眠不好為由要分房睡,而沈言輕易地就答應了。

林佳拉開堂屋裡的五鬥櫃。這是沈家放零食的地方,裡麵不僅有香香的麥乳精,還有桃酥餅乾奶糖以及水果罐頭。

原主來的第一天沈言就把這個地方告訴了原主,但原主從沒從這兒拿過任何東西。

原主不願意嫁給沈言不代表她分不清是非對錯,她自覺對不起沈言,所以不願意占沈言的便宜。

“姨姨,”沈安墊著腳尖去看抽屜裡的吃食:“我想吃塊雞蛋糕。”

“吃半塊吧,不然吃撐了一會兒就吃不下了。”

林佳拿出一塊雞蛋糕分成兩半,一半遞給沈安,一半自己吃下。

嗯,沒有宮裡禦廚的手藝好。

保溫壺裡有開水,林佳將開水倒進碗裡,趁沈安低頭專心吃雞蛋糕的時候,她心念一動,幾滴透明無色的液體憑空出現,準確無誤地滴在了碗裡。

這是林佳在大興朝意外得到的,她給它取名為靈泉,幾次救她於危難,若非如此,她早就成了一抔黃土。

她被灌鳩酒時,想著用靈泉解毒,可有人一直盯著她,她在死亡與被發現靈泉之間選擇了死亡,結果上天格外厚待她,讓她來到了這裡。

靈泉沒有味道,半碗麥乳精,沈安喝得一滴不剩:“姨姨,我們走吧。”

“不忙。”林佳看了眼沈言的屋子:“你林外婆不是送了你一套衣服嗎,去找出來換上。”

沈安低頭看了眼他身上的衣服,軟糯糯地道:“我衣服沒有臟。”

林佳不容置疑:“沒有臟也要換。”

沈家條件不錯,可在現在物資匱乏,很多時候拿著錢也買不到東西,再加上小孩子長得快,所以沈安的衣服大多是大人衣服改的,很多還打著補疤。

若是林佳自己也沒有好衣服穿,那沈安穿舊衣服沒什麼,但林佳不願意穿舊衣服,正好結婚前,原主媽媽給原主買了好幾身的衣服。

她穿了新衣服,沈安自然得穿得好一點,不然還以為她這個養母怎麼苛待沈安呢。

況且無論什麼時代,都是先敬羅衣後敬人。林佳有這個條件,願意讓沈安穿好一點。

沈安是個聽話的孩子,很快便把原主媽媽給他買的衣服找了出來。

南方的九月份,還是穿短袖的時節。

林佳拉過沈安就要幫他換衣裳,結果剛掀起沈安的短袖,小家夥就急急忙忙地躲開了,紅著小臉兒道:“姨姨,我自己換。”

看出沈安害羞了,林佳便不強求,正好她自己也要換衣服

其實原主衣服都挺好的,幾乎沒有補疤,可林佳還是選了新衣裳――一條白底綠碎花的長裙,搭配黑色小皮鞋。

說來她不僅和原主同名同姓,就連模樣都一模一樣,要知道她在進宮為婢前,在京城是出了名的美人。

真正的美人是淡妝濃抹總相宜,而且林佳不願意穿舊衣裳卻也不想太出挑,是以沒有做任何打扮,隻把頭發梳順後在後腦勺處綁成一束。

但即便是這樣,走在路上也有人盯著她看。

從沈家到國營飯店要走十五分鐘,中途會路過郵局。

見林佳拉著他進了郵局,沈安問:“姨姨,你是要寄信嗎?”

“不,我給你林外婆打個電話。”

她隔得遠,沒辦法把林倩和宋青雲怎麼樣,但她父母在白沙大隊,且還有點能力。

林佳這電話是打去公社,原主母親蘇珍就在公社上班。

原主父親林大河是立了大功後傷殘退役,本應該有工作安排,但他把機會讓給了妻子蘇珍。

沒過幾年,他得大隊的人信賴,當上了大隊隊長,一當就是這麼多年。再加上原主二哥林西在縣城的食品廠上班,他們一家的條件比很多城裡人還要好。

電話很快接通,還是蘇珍接的電話。

聽到林佳的聲音,蘇珍詫異極了,忙問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自從原主跟著沈言進城後,蘇珍就一直懸著心。她知道原主還喜歡著宋青雲,擔心沒她在旁邊看著,原主會做出什麼傻事。

蘇珍關心的是原主,但林佳還是感覺到了暖意,語氣都不由得放柔和了些:“放心,我沒出事。”

說著她把林倩寄信來的事告訴蘇珍。

她聲音不大,沈安在不遠處盯著路人看,倒不用擔心他聽到什麼回去跟沈言學舌。

聽完林佳的話,蘇珍怒不可遏的同時問道:“你沒給宋青雲寄錢吧?”

“當然沒有,我又不傻。”林佳讓語氣變得低落起來,好似被宋青雲傷了心:“媽,也許你們說得對,宋青雲他就是在利用我。”

之前蘇珍與林大河就告訴過原主宋青雲對她不是真心,但原主是一點不信,還讓蘇珍他們不要詆毀宋青雲。

蘇珍萬萬沒想到會從林佳口中聽到這句話,一時之間,她都不生林倩的氣了。

叮囑林佳幾句,得知沈安也在,蘇珍讓沈安來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