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暗夜審判9(1 / 2)

“警官先生,我真的該說的都說了!”

“您看我也年過半百了,那麼多年前的事兒我哪裡還能記得清啊!”

隋烈氣得一把把筆摔在桌上。

“我告訴你,你彆在這兒給我敬酒不吃吃罰酒!”

“器材室的那場火災究竟是怎麼回事!”

平安輕輕地叩了叩門後走進了審訊室,朝著那位膀大腰圓的教導主任露出一個平和的笑意後,一個眼風也沒留給隋烈。

“我都說了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教導主任朝平安諂媚地笑眯了眼,“這位警察小姐替我說兩句唄,我學校還有好多事要忙呢,真的沒空再在這裡耽誤下去了。”

“可你在說謊誒。”

平安疑惑地皺緊了眉頭,語重心長道,“說謊是不對的,身為一名老師你應該以身作則。”

“……”

張其剛被平安的話一懟,好半天才喘勻了氣,氣急敗壞地反駁道。

“你彆胡說,破壞我聲譽!”

“如果你回答的時候可以保持自己的右肩不抖動,並且控製住左手不去摸鼻子的話……”

平安目光直視著張其剛,隨後又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

“我想我應該會更加相信你一點。”

“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吧。”

隋烈雙手交叉放在身前,微微抬起了下巴乜了他一眼。

“畢竟有些東西不止你一個人知道,我們還可以選擇去向彆人調查,你卻沒機會再選擇說不說了。”

“你猜包庇罪要判幾年?”

隋烈笑容痞氣得朝著張其剛呲了呲牙。

“……你們彆隨便嚇唬我,我包庇誰了!”

張其剛臉色難看起來,收起了剛才勉強的笑意,目光沉重地看著地麵。

“我們現在有理由懷疑當年器材室的火災與半月前的命案有所關聯。”

“如果你依舊準備負隅頑抗的話,學校的那些事物你也彆再操閒心了,反正等你再出來的那一日,說不準你都已經退休了!”

隋烈身體躺靠在木椅上,故作隨意地轉著夾在指間的黑筆。

平安看著張其剛遊離的目光以及不自覺輕顫的手指決定再往火裡添把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包庇罪,情節較輕或者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身為啟名私立的教導主任,文化水平肯定高,你說你要是包庇窩藏了一個刑事犯,你會被判幾年?”

“行了,你們也彆逼我了,我都交代行了吧!”

張其剛摘下眼睛,疲憊不堪地歎了口氣。

“……我就不明白了,當年的火災能和這次的案子扯上什麼乾係啊!人都死了那麼多年了。”

“什麼?!”

平安驚呼出聲,與隋烈飛快地對視一眼後再次看向張其剛。

“那場火災裡還牽扯到了人命!”

“你的意思是在那間器材室裡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命案了?”

“八年前,有一個初二的女學生在那裡頭被燒死,但是,後來經過你們警方的調查已經證實了她是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