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 / 2)

聞啟哲則更不必多說了,就這麼一個一母同胞的妹妹,於情於理,都合該去看看她才是。

也是在臥房中,聞秀親眼見到了更為年輕的父兄,這才確信,在自己的身上的確是發生了些許不可思議的事情,當下便顯得有些心不在焉起來。

幸好父子二人並不在意,隻以為她是剛剛退了熱,還有些無精打采的,也因著女兒家的閨房兩個大男人不便久留,隻囑咐了她好生休息便退出去了。

接下來的兩天,聞秀一邊喝著她認為並沒有什麼必要的藥湯,一邊暗暗向不大熟悉的二等丫鬟碧色打探消息。

碧色本身就是個膽小的,不然也不會明明什麼都不差,卻被兩個大丫鬟壓著一直無法近身服侍姑娘了,也因為聞夫人那天的“殺雞儆猴”的舉動,著實有些嚇怕了,自然也就如竹筒倒豆子一般,雖不至於口無遮攔,但也算是差不離了。

聞秀這才從這個丫頭口中得知,她竟是同表兄唐聿銘定親了嗎?那沈家呢?一切都變了,那她的席哥兒和琦姐兒呢?他們又該如何是好?

沈家拒親的消息自然不是碧色一個丫頭能打聽到的,聞秀也就如同一隻無頭蒼蠅一般,在這繁瑣冗雜的事情裡摸不著半點兒頭緒,她雖不知一切是從哪裡開始發生變化的,卻下意識地,想多少去會一會那位前世的夫君。

隻是,聞秀如今大病初愈,近日又天氣轉涼,更彆提她身邊現在服侍的隻剩下兩個還沒怎麼教過規矩的二等丫鬟,聞夫人怎麼可能鬆口讓她出門呢?

於是,聞秀便不得不耐著性子,在府中憋了好幾日,也算是旁觀了好幾日母親與嫂嫂之間的明爭暗鬥,你來我往,可謂是精彩絕倫。

若聞秀還是那個少女時期天真不知愁滋味的女兒家,看在眼裡,怕是隻會心裡想著嫂嫂不敬婆母。

這其中固然有聞秀自身同母親的感情更深厚些的緣故,但也有的,是因著這位嫂嫂的為人。

須知,明惠郡主的靠山可以說是京中所有貴女的家世都無法相媲美的,也正因為如此,她便養成了一副驕縱的性子,對聖上、榮親王這些她需要討好敬著的人是一副麵孔,對著她們這些普通的世家貴女又是另外一副麵孔了。

曾經的聞秀深以為明惠郡主不過是個徒有美貌、腹中無半點兒墨水的草包,著實配不上她家才華橫溢的兄長,可嫁人後,以至於以後的多年裡,她漸漸醒悟到,是她自己淺薄了。

試問,明惠郡主若真是如此之人,聖上和榮親王又怎會如此寵愛她呢?難道是他們識人不清、沒有了解到此人的本質嗎?自然不是。

這兩位經曆過多少風浪、見識過多少人心,怎會像她們以為的這樣被蒙蔽了呢?足以見得,明惠郡主定有其過人之處,隻是她們都沒看到,或者說,都不願看到罷了。

她們這群世家貴女,說是從小嬌慣著長大的,可實際上呢,怎麼坐有規定,怎麼笑也有規定,甚至連一餐飯用多少量都有規定,出門赴宴時,乍一看去,滿院子的姑娘們仿佛都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這樣的一群人中,卻闖入了明惠郡主這樣一個異類,一襲紅衣,對自己看不順眼的人永遠不需要曲意逢迎,不需要顧忌其他貴女的看法,哪怕活得再肆意些也無所謂,與她們這些人格格不入。

還是閨閣少女時,聞秀覺得,明惠郡主這樣的人為什麼偏偏得了聖上的青眼呢?嫁為人婦後,她覺得,明惠郡主這樣的人合該得了聖上的青眼。

見過的真真假假、是是非非多了,也就倍加珍惜敢於展露真性情的小輩了。

因而,在現在的聞秀看來,婆媳之間的這點兒小摩擦也就不值當什麼了。

想到“婆媳”一詞,聞秀不由得想起她初嫁入沈家之時,宋氏從未以婆婆的身份為難過她,即使後麵他們夫妻二人相敬如賓,宋氏看在眼裡,著急在心裡,也是囑咐自己的兒子多些,心下頓時一黯。

“母親,女兒病已經好了,近幾日也在府裡憋壞了,想明日出門去相國寺上柱香。”聞秀在飯桌上突然說道。

聞夫人也算是個信佛之人,念及大夫當初說的“儘人事聽天命”還有幾分後怕,想著莫不是佛祖真心在保佑女兒不成,也就說不出什麼反對的話了:“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聞秀應了,她之所以想去相國寺,乃是因為相國寺距離記憶中沈文暉正在就讀的鬆山書院距離並不算遠。

作者有話要說:  好喜歡明惠郡主啊~感謝大家的支持!新坑《夫君愛聽彩虹屁》求預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