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九十一章(1 / 2)

河蚌從沒有見過這樣子的李尋歡。

他是書香名門養出來的不世英才, 自小到大也鮮少能有難倒他的事,書讀得好,武功練得也好, 像是生來就比彆人懂得多, 做什麼都信手拈來似的。少年中舉時就險些被許多高門榜下捉婿, 等到被皇帝欽定了探花, 熙來攘往的媒人更是差點踏平李園的門檻。

其中不乏有高官貴胄家的女公子, 殿試三甲打馬遊街時, 遠遠瞧了這新鮮出爐的探花郎一眼,從此便一見傾心,央著父兄對李尋歡明示暗示, 含羞帶怯地盼著能嫁入李園。

連宮裡都隱約傳出了一點風聲。

那般你方唱罷我登場的提親場麵, 甚至傳為一時佳話。

可他一個也沒有答應。

彼時他父母兄長尚在, 大李探花因患病而主動拖延著婚事, 全家的目光就都放在了小李探花身上。連一向自認“嚴父”的李老爺都曾捋著細須, 裝作若無其事地與小兒子談心, 旁敲側擊著打聽他是不是一早就有了心上人,不然怎麼會如此的處之泰然, 媒人來一個他便打發一個。

“除非聖上下旨賜婚, 命你尚主,否則為父看你的婚事……”

李老爺還曾上下打量了小兒子幾眼, 果斷做出結論:“恐怕難了。”

“兒子從不曾想過攀龍附鳳。”

李尋歡斟上一杯茶, 送到父親麵前, 等李老爺慢條斯理地啜飲一口, 卻又突然聽他道:“即便聖上當真抬愛, 兒子也不願。”

“噗——!”

李老爺一口茶噴出半丈遠。

除了在自家夫人麵前, 李老爺活了大半輩子也沒有這麼失態過。他被驚得雙目圓睜, 胡須上還沾了茶水,正滴滴答答地往下落,自家小兒子卻仍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樣,好像那個隨口說著“抗旨就抗旨罷”的人壓根就不是他。

“你、你這……”

早年也曾官袍加身的李老爺下意識就想訓斥,一句“大逆不道”幾乎都懸在嘴邊了,可他看著小兒子冷冷靜靜一雙眼,最後問出來的話莫名其妙就變成了:

——“你這到底是看中了哪家姑娘?”

若非早就心有所屬,怎麼會是這樣彆無所求的堅定?

李老爺都顧不得打理自己了,一想到小兒子神不知鬼不覺就認定了未來妻子,縱然是他這個嚴父也有些喜上眉梢:“可曾約定過何時提親?咱們李家向來不興納妾,你既然心儀人家姑娘,便需得做足禮數,該有的一樣也不能少,萬不能怠慢了她……”

河蚌親眼見證著李老爺從天真稚子到妻兒圓滿,也難得見他如此多話。那滿盈在眉眼間的喜色摻雜著為人父者的欣慰,像是懸在心口的大石緩緩往下降了一半,讓她這個藏身李園的小妖都凝目看了許久。

李尋歡卻隻是含笑聽著父親的叨念。

不管如何被家人追問,他也沒有說出那姑娘的名字。連抱病在身的大李探花都曾指著李尋歡,一邊低咳,一邊拿這個弟弟打趣,說弟媳尚未進門就被他護成了寶,往後可怎麼得了啊?

可是,等到昔日的四口之家隻剩下他一個人了,接連離他而去的父母兄長也沒能見到那個姑娘。

誰也不知道李尋歡的心上人是誰。

河蚌也曾好奇過。

她不懂所謂的情愛,卻看著李老爺李夫人琴瑟和鳴了一輩子。李老爺走後,李夫人仿佛瞬間蒼老了十多歲——河蚌從沒有想過,原來一個人可以傷心成這個樣子,眼睛裡再不見一點亮光,原本保養得宜的頭發突然白了,笑著的時候都讓人覺得她要落下淚來。

河蚌離開海夜叉固然也很難過,可是身邊沒有了海夜叉,她一個人也在默默往前走。想念歸想念,她依然會儘力修行,好好活著。

所以小妖不明白,什麼樣的感情才能讓兩個人一旦失去對方,漫漫餘生便從此了然無趣,連每一個日出和日落都變成形單影隻的煎熬。

尤其是文武雙全的小李探花。

李尋歡越是出眾卓絕,河蚌便越不能想象,什麼樣的姑娘才能讓他生死相依。

直到他遇見了沈素。

瘴氣林,篝火旁。

明明是李尋歡出其不意地抱住了沈素,動作甚至有些蠻不講理的強橫,可他那樣埋首在對方頸窩的樣子,卻像是突然坦露了所有的疲憊和傷口,把一個滿身滄桑的自己交托出去,任由那個人的手穿過小李飛刀的防禦,將這個傷痕累累的李尋歡收攏在她的懷抱。

他喚她的名字,問她的紅線要係給誰。

河蚌被這個意識迷蒙的李尋歡驚在當場——就算是麵對父母兄長,小李公子也沒有像這樣坦然示弱過。

以至於當沈素好不容易掙脫的時候,哪怕她麵無表情地盯著李尋歡,眼底更是殺氣騰騰,河蚌也沒來得及做出反應。

好在沈素沒有當真動手。

小姑娘冷著臉,一巴掌拍開李尋歡還要過來握她的手,甚至不耐煩到直接扯開了他的衣衫,再不見方才的小心翼翼。

哪裡像是要給人上藥?給人上刑還差不多。

“生死同心蠱沒有。”

沈素將剛剛搗好的草藥三兩下塗在李尋歡側腰,看也不看他緊實流暢的肌理,隻把沾在手上的藥汁全往他衣服上蹭:“鑽心噬魂蠱你要不要嘗嘗?包君滿意。”

小李飛刀眨了眨眼。

他似乎疲憊極了,任由小姑娘拿他當抹布,眼神更是虛晃不止,最後卻總能落回沈素的身上。聽見她開口了,李尋歡竟然還真的沉思了一會兒,也不知道那個快要燒糊塗的腦袋在想什麼。

沈素蹙眉,就見這人目光混沌著反問她:“哪裡來的草藥?”

……白天用完了,逮兔子時一並采的。

或者說明白點,是補充草藥時順手逮了隻兔子。

小姑娘雙唇緊抿,沒想到他都這般情形了,竟還能意外直指要害。

“你不要亂跑,萬一遇到什麼危險……”

土生土長的南疆女兒撇了撇嘴:“能有什麼危險?傷到不能動彈的人又不是我。”

李尋歡輕輕一笑。

他正是最好的年歲,生得芝蘭玉樹一般,眼角眉梢卻總帶著一點莫名所以的滄桑,此時整個人的氣質因傷病沉落下來,眼底失神,更顯出了幾分難見的困頓與脆弱。

可他卻說:“我也沒事。”

這完全就是睜眼說瞎話了。

小姑娘直接翻個白眼,看在他是替她挨了一匕首的份兒上,總算沒有繼續和這個傷患較真。

她低下頭,把先前蹭滿藥汁的衣衫扯過來——也不知道該不該多謝她手下留情,一股腦全蹭在中衣內裡。沈素看著小李探花亂七八糟的衣衫,一邊利落地給人係衣帶,一邊嫌棄道:“我可不會給你洗衣服,若是愛乾淨,就趁早自己想法子解決。”

“……好。”

李尋歡隔了許久才明白過來這話裡的意思:“我儘快好起來。”

小姑娘手上一頓,懷疑地看著他:“你到底是真的病了還是裝的?”

腦子這不是挺清楚的麼。

沈素似乎是想也沒想地去探他的額頭,要試試這人究竟有沒有發熱。但還沒等她的手掌落下去,李尋歡已經在她掌心陰影下閉起眼睛,眉心皺起一個波折的“川”字,呼出的熱氣先一步撒落在她的手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