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章(2 / 2)

楊歆直覺不好:“上次去縣城賣山雞野兔時,不小心路過,然後不小心遇到了買肉的老葛叔,就……,就是不小心去的。”

楊歆說完咽了咽口水,楊恭憲還在旁邊拱火:“哥,你可真是太不小心了。”

“找抽呢?你……!”楊歆抬手,作勢要打。

“姆父,救命!”楊恭憲抱頭鼠竄。

“哎呀……!差點忘記了。”

林修嵐似乎想起什麼,叫停打鬨的兄弟倆,急急道:“我中午拔蘿卜時看見航船回來了,子敏趕緊去看看,請你劉七公他們等等,順便幫忙運一運野豬,待會他們要是劃船走了,你們自己抬著去不成?”

“哦……,哦哦!好的,我這就去。”楊恭憲得了姆父吩咐,從他哥手底下掙脫,迅速逃了出門。

“子魚也進屋去換身衣服,小哥兒家家的穿一身粗布短打,上山打獵尚可,出門可不能這樣。”

楊歆,字子魚。

楊恭憲,字子敏。

楊恭憲的字是進學時舉人夫子取的,楊歆的字是滿十六歲時林修嵐取的。

林修嵐熱衷於給人取字,大字不識兩籮筐的純武夫楊信業也得了一個,叫作季功。

甚至連院子裡那株葡萄樹都未能幸免,叫作子多,——沒經過培育改良的葡萄,確實籽比較多。

楊歆從房間裡出來的時候,散著一頭墨黑長發,月白色薄衫垂至膝蓋上兩寸處,外麵罩著一件同色錦衣無袖對襟小褂,褂子前麵一排寶藍色蝙蝠扣,領口處用寶藍色繡線描了一圈纏枝紋。

同樣月白色的長褲,紮進黑色小靴裡,兩條腿看起來筆直修長。

“姆父,幫我束發。”

手殘的楊歆隻會紮馬尾巴,而且還紮得歪歪扭扭。

“小哥兒家家的,頭發都不會束,像什麼話?”

除了給人和葡萄樹取字外,林修嵐還熱衷於打扮自家小哥兒,嘴上雖然絮叨,手卻迅速接過梳子頭冠忙活起來。

林修嵐十指靈巧,很快就將楊歆的一頭亂發,規規整整地用檀木頭冠束了起來,額前腮邊的短發也編成細辮子收了進去。

比起一米六五左右,長得斯文秀氣的林修嵐,楊歆個頭超過一米七,腰背挺直,很有玉樹臨風的感覺。

這個世界對小哥兒的審美並不以女子為參考,溫文爾雅有人喜歡,英姿颯爽也有人欣賞,無論古今……都看臉!

楊歆的五官豔麗,眉眼唇鼻精致得有些過分,林修嵐欣賞了一會兒,語氣惋惜:“我家子魚這樣好看,什麼樣的秀才公子嫁不得,真是便宜那張二郎。”

楊歆忍不住翻白眼,眼珠翻到一半時被林修嵐一巴掌拍了回去:“我知你不想嫁人,也知你想去參加軍,可是子魚啊……,你既然已經去水師招新營打探過,也該看到人家是怎麼訓練了的吧?軍營裡可不分小哥兒、漢子,背著幾十斤的沙袋動輒跑上十幾裡,大冷天往泥地水坑裡滾,——若不是走到絕路,哪個做父母的願意讓自家小哥兒去吃這種苦?”

楊歆心想,還說我去軍營打探,你打探得也很清楚麼,都知道人家背的是沙子,而不是泥土了。

對於林修嵐來說小哥兒嫁人才是最好的出路,可對於不想嫁人的楊歆來說,自從知道到小哥兒不能考科舉,經商自己又不會時,可不是就到了絕路麼,想要出人頭地隻有參軍一途。

至於為什麼一定要出人頭地,大概隻有出人頭地後才能不懼人言,不被世俗束縛吧!

說到嫁人,楊歆不想打擊姆父的熱情,但還是委婉道:“姆父真就這麼看好我和張二郎的這樁婚事?”

張家也是上河村人,家裡原有三四百畝地,寧波府開市舶後,張老太爺毅然投入商海,有虧有贏發展到如今,張家也算得上是五儀縣巨富之一。

十七年前寧波府鬨倭寇,楊信業從倭寇手裡救過跑商的張老太爺的性命,同時還撿到了被丟棄的剛出生的楊歆。

楊歆被楊信業抱回家,被楊家夫夫視作親子,養到六歲的時候,楊信業某日與張老太爺喝醉酒,給他和張二郎定了娃娃親,張老太爺還保證,楊歆嫁去張家絕不會給他半點委屈受。

這個世界的小哥兒因為生育不易,嫁娶非常艱難,地位也異常尷尬,楊信業和林修嵐因為這樁婚事還高興了許久。

楊歆雖然排斥嫁人,但對張家那位睿智明理,又經常給自己買禮物的老爺爺印象還是非常好的,不過這位老人在楊歆十一歲時便病逝了。

自此以後,兩家的婚事也漸漸變了味道。

張二郎的父親接手了張家產業,這幾年生意越做越好,與楊家的來往也漸漸冷淡下來,本來說好楊歆十六歲及冠後,兩家便交換跟帖下定禮的,結果張家推脫要等張二郎中了秀才後再說。

楊歆今年已經快滿十八了。

“姆父,你說張二郎如今中了秀才,張家會不會又說要等他中了舉人再說?”

楊歆覺得肯定會!張二郎的母親可是非常看不上自己,也看不上楊家的。

以前礙於張太爺麵子不敢說什麼,現在多半是不願意為自己那優秀的兒子娶個鄉下小哥兒了,直接退婚又怕被人說忘恩負義,乾脆就拖著,反正男子總比小哥兒耗得起。

林修嵐也不是傻子,其實早兩年就猜到了張大奶奶的心思,但不到最後,總有些不死心,於是玩笑道:“張家要是敢這樣,姆父便同意你去參軍,到時候張家要麼不要名聲悔婚,要麼急著成親。”

“若是後者的話,那咋們也不急,等到你混成了將軍後再說,將那張二郎給拖到七老八十。”

楊歆笑了,那真是再好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