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7 章(2 / 2)

“瞎說,季先生說了,我們英娘聰明,有天分呢,娘哪比得過你。”劉桂芝這麼說著,眼裡卻滿是笑意。

她又端詳了一遍自己寫的字,挑出寫的好的,又覺得有兩個字沒發揮好,便擦掉,準備重新寫。

邊寫邊想,今個兒說不定就輪到教她的名字了,她一定得好好學,學會寫自己的名兒。

田小安吃完了饅頭,又被按著寫了會兒字,心裡開始癢癢,他見他娘正跟姐姐湊在一起學字,輕輕用胳膊肘拐了拐他哥:“哥,我想去聽故事。”

“我還想去打球呢!”田大安也急道:“去晚了球桌就被占了,輪不到我摸拍子,我昨個兒才打了一句。”

最開始,除了那些去吃早飯的,其他人都是臨到要上課再過去。

後來夏琛弄出一些新奇有趣的活動,下棋跳繩踢毽子乒乓球,甚至還放了幾朵花給他們講故事,那些故事都有意思極了,每天講一段兒,所有人都不想錯過。

那講故事的花,其實是夏琛後來種出來的變異植物,本身功能是竊聽神器,將一粒芝麻大的種子放在他需要竊聽的地方或者人身上,就能自動將那邊的動靜轉錄到他手上配套的花朵裡。

反正現在沒有想竊聽的人,夏琛乾脆開發了一下功能,把這竊聽花當錄音機用,每天講一段兒故事存著。

最原始版的竊聽花能錄三個小時,夏琛每天講一會兒,講完了就把竊聽花卡牌化重新收起來,錄滿三個小時,這朵竊聽花就沒辦法再繼續收錄聲音了。

但是已經錄下來的還能繼續播放,目前看來次數沒有限製,所以當個錄音機用,簡直太方便了。

不光小孩,很多大人每天都巴巴地等著聽故事,因為夏琛每天能講的有限,每天的新故事也不長,但是所有人都聽得如癡如醉,沒有新的聽原來的也行,重複聽都不覺得膩。

新故事隻在吃完午飯的時候放,那些來得早的,就聽原來的,或者去玩兒彆的。少年人還有一些年輕男人喜歡打乒乓球,每天拍著長隊才能摸一摸球拍,贏的繼續打,輸得排半天隊,可能沒一分鐘就下場了,但一個個依舊樂此不疲。

女孩子喜歡跳繩踢毽子,那些婦人放不開,更願意聽故事下五子棋,男人們更喜歡下象棋,總之都能找到自己喜歡的活動。

所以一開始隻趕著上課時間的,後來越去越早,很多人甚至不為去吃早飯,就是想去下棋打球聽故事。

原本不用去的很多老頭老太太,聽說之後都撐著傘蹚著雪被家人攙扶著去聽故事,上課的時候他們聽不懂就坐在人群中打瞌睡,一放故事立刻就清醒了,很多老頭老太太聽得都快會講了還要重複聽。

田小安也愛聽故事,尤其喜歡孫大聖,他還偷藏了一根燒火棍,假裝是金箍棒,整天不離身,像他這樣的小孩還不少。

不說還好,越說越心癢難耐,田大安從開了一條縫的窗戶往外看,已經有不少人在往外走了,他偷偷給弟弟使眼色。

田小安跳下凳子,跑到爹娘的房間裡,跳上床把手塞進被窩裡,沒一會兒田大壯就被弄醒了。

“爹,快起來,要去聽故事啦!”

田大壯從被窩裡爬起來,被冷空氣激得打了個寒噤,趕緊將厚厚的棉衣穿起來。

“爹,快點快點,大家都走了。”田小安心急地催促。

“小毛猴,急啥?!一會兒爹扛著你,咱一下就跑過去了。”田大壯把小兒子拎下床,心情如往常一樣愉快。

能不開心嗎?大冬天住在寬敞結實又暖和的房間裡,暖和的被窩一夜睡到大天亮都不擔心被凍醒。

醒了就有熱水洗漱,還有吃的填飽肚子,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啊!

得虧他時時牢記聽夏少爺的沒錯,一聽說要換房子,第一個就同意了,早早去做了登記,房子一蓋好就先搬進來了住了,那會兒先前猶豫的,還在住他們漏風的破茅草屋呢!

媳婦已經把熱水給他端進來了,田大壯笑著去洗漱。

田小安聽見他爹喊他小毛猴,不但不生氣還挺高興,孫大聖也是猴兒呢,還是猴王,他是小毛猴,那就是跟孫大聖一班的。

可惜他不姓孫,那個孫小虎,還說要改名叫孫大聖,被他哥捶了一頓,把名字搶過去了,他就說他叫孫小聖,不許人家喊他孫小虎了。

作者有話要說:  目睹兄弟為爭名字打起來後:

夏琛:為什麼不叫悟空呢?

孫小聖:大聖爺爺比悟空聽著厲害!大家都喊他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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