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2 章(2 / 2)

盛博淞從頭到尾沒有插話,隻是靜靜地聽她抱怨。

演戲的事情他不懂,不好意思提什麼建議,不過薑舒和劉鴻都讓她留下當群演,那一定是為了她好。

不過聽她說了這麼多,似乎最讓她頭疼的還是那個叫趙楠的女孩子。

但凡是一起進劇組,趙楠絕對是最針對她的那一個,平常有場工來招人,也會搶在明昭之前迎上去。

明昭覺得自己沒有做什麼惹到她的事,可能單純是兩個人天生氣場不合罷了。

陪她一路回到住的地方,沒有薑舒和劉鴻的安排,她隻能睡廉價的賓館。

一個月隻給她兩萬塊生活費,除了吃喝玩樂外,明昭隻負擔得起這樣的地方。

明昭:“我回去睡了,你也早點休息。”

盛博淞點點頭:“好的,再見。”

盛博淞訂了機場附近的酒店,原本想著坐明天一早的航班回去,可看明昭最近過得也不好,又有了彆的想法。

“那你要呆多久?”電話那頭的薑舒剛剛睡醒,聲音慵懶道,“可彆為了她耽誤你自己的工作了。”

盛博淞:“就兩三天吧,感覺那個趙楠對她很有敵意,我試試看能不能勸她吧。”

聽他說了明昭的事,除了恨鐵不成鋼外,對這個趙楠的印象也稱不上好。

就算明昭再嬌氣,說到底也是自己手下的藝人,怎麼能讓一個跑龍套的欺負?

幫,必須得幫。

薑舒揉了揉眼睛,撐著枕頭勉強坐了起來,“那行,你看著辦吧。昨天忙了一夜,一會還得陪子晴去麻省理工,我先起床啊。”

“等一下。”盛博淞趕緊叫住她,深吸了一口氣,乖巧地說:“今天,你還沒親我呢。”

???

這是誰規定的?怎麼談個戀愛還要每天親親啊……

薑舒:“不親。”

“mua!”

幾乎是同時,盛博淞遠隔萬裡的那個吻堵住了她後麵的話。

盛博淞:“你不親我親。”

沒錯,就是這麼不講理。

“你好幼稚啊。”

嘴裡一個勁地抱怨盛博淞,但薑舒的臉上卻樂開了花,仔細品味著他那個不真實的吻,臉頰上都漾起了兩片紅暈。

“mua。”

薑舒也吻了回去,聲音很輕,像是淺淺地抿了一下唇,一聲不重地喘息。

不過,盛博淞聽得清楚,高興地抱著被子滾了個圈,這才心滿意足地道了晚安。

——

第二天上午,盛博淞又來到了影視城。

昨天的那批群演今天還有戲份,所以一大早就來到劇組做準備。

換好衣服化完妝,群演們就要陰涼地下麵玩手機等待著拍攝自己的戲份。

今天的這場戲,明昭還有幾句台詞,害怕又出現昨天的意外,這會正在太陽底下一遍遍地重複。

勤能補拙,以前薑舒總是這麼跟她說。

盛博淞出現在片場,右手背在身後,小聲地叫著趙楠的名字:“趙小姐,可以過來一下嗎?”

原本正在看手機的趙楠趕緊從地上起來,屁顛屁顛地跑了出來。

趙楠:“請問,有事嗎?”

拿出背後的兩張專輯還有兩聯演唱會的門票,盛博淞微微一笑,露出了陽光般地說:“你昨天說弟弟很喜歡我,這是我的專輯還有幾個月後的演唱會門票,送給你。”

專輯上有他的簽名,而那兩張演唱會的門票還是最靠前的內場前區第一排!

這是什麼神仙偶像!竟然下凡送粉絲禮物!

激動地接過他送給自己的東西,趙楠激動地一連鞠了好幾個躬,眼眶都有些濕潤:“謝謝!真的謝謝你,我,我真是太高興了!我替我弟弟謝謝你,謝謝!”

等她情緒稍微穩定了一點,盛博淞才表明自己的來意:“其實我也是有事想請你幫忙。”

趙楠臉上的表情僵硬了一下,還是保持著剛才的笑:“是為了明昭嗎?”

盛博淞跟明昭這麼熟,今天出現在這裡,又送了自己專輯,想來也是要幫明昭說話。

盛博淞點點頭,“她已經在很努力的進步,希望你可以稍微對她寬容一點,不要跟她計較。”

低頭看著他送給自己的專輯,趙楠深吸了一口氣,說:“不是我故意針對她,隻是她應該知道當演員應該付出什麼。我可以對她寬容,但是她如果還是一直這樣,恐怕這個行業可不會對她寬容。”

盛博淞:“這麼說……”

“看在你送我弟弟禮物的份兒上,我答應你了。”趙楠勉強擠出一絲笑,再次看向他,語氣冷靜了很多,“希望她的表現能對得起你對她的好。”

回到剛才休息的地方,趙楠又看了眼明·複讀機·昭,之前的厭惡已經變成了羨慕。

她可真幸運,有朋友幫她,也能……這麼無憂無慮地演戲。

開拍之前,導演助理又拿著小本子到群演這裡,看了看旁邊的明昭,說:“你,一會跟趙楠換一下衣服,今天你的角色給趙楠演,你就演女刺客吧。”

大家不說話,紛紛看向了明昭的方向。

導演英明,像昨天晚上她的表現,確實不適合說台詞。倒是隨機應變的趙楠,不管是演技還是現場表現都要比她好。

明昭狠狠地剜了她一眼。

一定是她在背地裡做的手腳,才會把自己的角色徹底搶走。

抱著自己的雙肩包,趙楠愣了一下,“還是不了吧,明昭已經練習好久了,我還不知道有什麼台詞呢,一會上台我怕我表現不好。”

???

這可跟平時的趙楠不一樣啊。

明昭可太了解她是什麼樣的人了,之前但凡是有台詞的,不管多少句她都能夠很快地記清楚。

今天的戲一共才十句詞,有什麼難的?

更讓明昭詫異的是,一向跟自己過不去的趙楠,竟然會放過這次跟自己搶戲的機會!

導演助理又看了明昭一眼,皺了下眉,堅持道:“這是導演的決定,你們快換衣服,一會就要拍了。”

趙楠懶洋洋地站起來,無奈地看向明昭,似乎在說:你看,這是導演的決定,跟我沒關係。

這場戲拍攝的很順利,和明昭猜想的一樣,趙楠根本不需要太多的時間就能把台詞記得很清楚。

拍完戲換衣服的時候,趙楠接了個電話,也不等後麵的戲,拿著包就快步地離開了劇組。

場工來收道具,從明昭麵前接過她換下來的頭飾,看了看問:“那個珍珠發簪呢?”

明昭:“什麼珍珠發簪,我沒看到啊。”

“你這個角色是有珍珠發簪的,左右一共兩支,”攤開手,場工不耐煩地道,“快拿來,我還得去準備下一場戲的東西。”

明昭拍了拍口袋,又敞開了自己的手提包:“我沒拿什麼珍珠發簪,不信你看。我跟趙楠換衣服的時候,就這麼多頭飾,我一樣都沒拿。”

場工懶得跟她爭辯,“但就是在你這丟的,我不管那麼多,要麼把發簪還來,要麼賠500塊錢,你選吧。”

明昭被他逼得快哭了,氣得直跺腳:“憑什麼要我賠錢?又不是我弄丟的,你怎麼不找趙楠,分明就是她弄丟的。”

場工不理她,還是攤著手等她的簪子。

旁邊的人越聚越多,明昭也不想被扣上小偷的帽子,隻好老老實實地交了500塊給他。

走出劇組,明昭踢了一腳地上的土坷垃,心裡罵了趙楠一萬遍。

她才是小偷,憑什麼自己背黑鍋?

跟她一起出來的演員們見她還在生氣,好心地提醒道:“如果你要找趙楠的話,可以去第一醫院。”

明昭:“第一醫院?”

“對啊,她每天都去,你可以去碰碰運氣。”

作者有話要說:猜猜看,這個趙楠會是大反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