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有六部沒皇帝,可不就是小朝廷?(2 / 2)

所以在陛下看來,從矛盾說這個因推導出張居正是個反賊這個果,是錯的,是張居正、皇帝本身,就是反賊,所以才有矛盾說這個果。

矛盾說是皇帝、張居正的共同著作,這一點在刊行之初,就是明確的。

“陛下,臣以為,這個問題就此打住好了,一個儒生喋喋不休而已,不必過分深究。”戚繼光作為大將軍,反對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解析。

差不多得了!什麼反賊不反賊的,

陛下是明君聖主,安天下者應為君,陛下不就是在安天下?

至於後人的事兒?後人再說,後人自己不爭氣,失了天下,怪祖宗太爭氣?沒這種道理的。

退一萬步講,矛盾說也在提高統治階級的下限,對國朝、中原的進步是顯而易見的,三思而後行也該推動。

“這個儒生叫什麼?”王崇古有些好奇的問著萬士和,署名是筆名,叫玄扈山人,但能在雜報上公開發表文章的,都是在禮部報備過的,這人究竟是誰,禮部一清二楚。

王崇古之所以當著所有人的麵問此人真實身份,其實是保護,因為所有人都知道了誰在批評張居正,一旦此人倒了黴,那就是張居正在以大欺小,在恃強淩弱。

給人添堵尤其是給張居正添堵這種事,王崇古非常樂意。

“上海縣法華彙人,名叫徐光啟,是耿定向弟子萬曆二年狀元焦竑的弟子,泰州學派門下。”萬士和左思右想,還是開口解釋了下這人的來龍去脈,他趕忙說道:“徐光啟今年才二十三歲,年輕人嘛,都氣盛。”

“泰州學派全都是意見簍子。”王崇古有點幸災樂禍,張居正吃癟的時候可不多,一個年輕人,能把張居正辯論到自己承認自己也是反賊的地步,可見其才智。

若是張居正要為難徐光啟,那晉黨一定要保,不為彆的,惡心一下張居正也是極好的!戰無不勝,贏了一輩子的張居正吃癟,這可是少有的場麵。

大明皇帝南巡還是帶來了一些切實的改變,比如天津流入山東的煙館被大明皇帝的緹騎給查抄了,山東也留了個心眼,而且還對山東地麵的官吏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而到了徐州,四任徐州知府挖了四個大坑,皇帝也進行了一定範圍的處理,很快,徐州地麵上有了蜂窩煤售賣。

徐州的煤運到蘇州、杭州、鬆江府,就是不會留在徐州,其實原因很簡單,在之前,徐州也有窯井采煤,而這些采煤的人,都是來自蘇杭的商賈,他們雇傭徐州本地人挖煤,把煤運回去,這就是一種路徑的依賴,大明朝廷煤鋼專營之後,徐州地麵官員仍然是蕭規曹隨,在慣性之下,仍然運往蘇杭。

這是官僚根深蒂固的本能:隻要能勉強運作,就拒絕改變。

讓朱翊鈞頗為意外的是,南衙對新政的抵觸情緒之劇烈,遠超大明君臣的想象,這種抵抗情緒體現在每一件事上。

比如徐州煤之事,大明自從煤鋼專營之後,地方將所有的煤窯收為官有,但南衙的普遍做法是,遵從朝廷的號令,用各種方式收為官有,最常見的做法,就是用一定的貨幣去贖買,畢竟開窯井也是需要錢的,但徐州用貨幣贖買之後,這些官有煤窯,仍然交給本來的商賈去運營。

地方衙門花了銀子,購買了煤窯的所有權,但其經營之事,仍然在這些商賈手中,商賈搖身一變,成為了地方衙門的雜職官,等於說,花了錢,卻一點事都沒有辦,那贖買煤窯的銀子,其實就在這個政令推行的過程中,落進了個人的口袋裡,煤窯的一切經營方式,都沒有變。

然而,整個過程最可怕的就是完全的合法,既遵從了朝廷的政令,又沒有滋擾地方,更沒有鬨出矛盾衝突來,你好我好大家好,唯獨百姓不好,工匠不好。

該有的官舍、三級學堂、工匠學堂、惠民藥局,一個都沒有。

這就是南衙執行的萬曆新政,當緹騎搞清楚了煤窯發生的事情時,連反賊出身的王崇古都驚訝了。

這還隻是陽奉陰違而已,表麵上遵循了政令,實際什麼都沒有改變。

但大家都在這個維新的過程中,獲得了巨大的收益,尤其是這些商賈,非常樂意配合,因為從執行新政之後,這些商賈就不再是商賈了,而是官商了,這是一層以前可望而不可即的身份,現在趁著新政的東風,拿到手裡了,來自衙門的背書,自此暢通無阻。

這就是朱翊鈞抵達南衙徐州府的第一感覺。

“這很矛盾。”朱翊鈞對著隨行的王皇後,略顯無奈的說道:“娘子,你說咱這維新,看似是成功了,但看起來也像是失敗了,咱從北衙到山東,一路上放出去的緹騎,探問到的消息,無不告訴咱,萬曆維新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那連綿不絕的工匠官舍,興高采烈上學的孩子。”

“到了徐州,就給了咱這麼大一個耳光。”

“這一耳光,是真的疼。”

有些略顯煩躁的心裡話、孩子話,朱翊鈞隻能對皇後說這些,他二十三歲,不是個孩子,他不能在任何人麵前露出軟弱來,但在妻子麵前,不必帶著堅強的麵具活著。

他也是個活生生的人,有高興有不高興,也有失望,王夭灼這裡就是個避風港。

王夭灼思考了下,笑著說道:“我倒是覺得正常,南衙就是缺了淩雲翼這種不管不顧的殺神,但凡是有這樣的人物內外都清理一遍,他們萬萬不敢如此,南衙十三府,作為京畿,還是太大了些,拆分勢在必行,有六部沒皇帝,可不就是小朝廷?你皇帝算老幾?”

道理講不通的時候,物理消滅通常就是唯一辦法。

你北衙的朝廷是朝廷,我南衙的六部就不是朝廷?一個國朝,兩個朝廷,可不就有這種稀奇古怪的事情發生?

王夭灼繼續說道:“而且,南衙普遍不恭順,那沂州知州雷士楨多混賬啊,縱容煙館,可是雷士楨知道陛下要來,還是把全城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還把房頂的瓦都清洗了一遍,徐州地方呢?徐州知府錢至毅以遵循王命不便擾民為由,連衛生都未曾打掃一下。”

“咱看到了。”朱翊鈞點頭說道:“所以,還是得下重手處置一番,否則彆人怎麼知道咱是皇帝呢?日後所經

行之處,都會怠慢了咱,咱的號令,就是一紙空文。”

“就讓海總憲出手吧。”

大明神劍,從來沒有入鞘,這種貪腐案,海瑞查辦起來已經非常專業了。

大明皇帝很生氣,後果真的會很嚴重,朱翊鈞也沒有大開殺戒,而是選擇了揪著一件事猛打,就是徐州煤窯之事。

萬曆四年到任,至萬曆八年離任的徐州知府,現在的南衙僉都禦史陳吾尹,就是朱翊鈞的目標。

貪腐,姑息包庇,以權謀私,立刻滿足了海瑞的斬殺線,海瑞人還沒到南衙,就已經在著手清理南都察院的蛀蟲了。

一切的禍根,其實都是當初的遷都,朱元璋在洪武年間派出太子朱標,前往洛陽、長安,就是親眼看看是不是適合遷都,但遷都之事,隨著朱標回到應天府後,生病離世,就此擱置,成了朱元璋的未竟之事。

朱棣遷都在永樂十九年,圍繞著遷都展開的鬥爭,一直持續到正統十三年,明堡宗去瓦剌留學後,才算有了最終結果,真的遷回南衙,黃河以北都會丟,這是必然結果,最終沒有人再談遷回南衙。

南衙十四府官員的升遷,根本不在北衙的手裡,也就不在皇帝手中,導致這南衙的考成法,都是不情不願的在推行,新政磕磕絆絆,做些表麵文章。

“我是個婦道人家,哪裡懂這些,我就覺得,他們呢,造反是不敢的,但借著造反的名頭,謀財的膽子還是有的,而且無法無天。”王夭灼不懂政治,也不懂妥協,她就覺得殺得少了。

《大誥》裡有一個洪武十八年的案子,叫妄給妻室案。

說山西洪洞縣姚小五有個妻子叫史靈芝,結婚多年,有孩子三個,但結婚多年後,史靈芝突然被告了。

早些年,史靈芝和唐家的長子有婚約,後來兵荒馬亂,還沒成婚,長子就死了,史靈芝這才嫁給了姚小五。

可是這唐家次子唐寅山認為,史靈芝該是他的,因為按照元朝舊俗‘收繼婚製’,唐閏山作為弟弟,有權接收兄長的一切財產,當然也包括名義上的嫂子史靈芝。

這件事離譜就離譜在,從洪洞縣知縣,到刑部尚書都認為沒有任何問題,都覺得唐寅山的訴求非常合理,就把史靈芝判給了唐寅山。

姚小五氣不過,帶著妻子就跑到京城敲了登聞鼓,朱元璋知道後大怒,下旨說:係人倫綱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務,故違不理,所以有司儘行處斬。

從上到下砍了個遍,明刑弼教。

這件事最離譜的就是,唐寅山的訴求,即便是在元朝也是不合法的,因為忽必烈入中原就下旨,漢人不得收繼,此乃胡人禮。

到了至順元年,元朝律法更是明確規定:今後漢人、南人收繼庶母並阿嫂的,合禁治,男女各八十七杖、主婚者笞五十七下,媒合人四十七下,聘財一半沒官,一半付告人充賞。雖會赦尤離之。

就是說,有人敢收繼婚,所有的財產一半分給舉報者,鼓勵舉報。

到了大明就更不合法了,洪武六年,大明律就明確規定: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婦者,各絞,直接殺都得死。

大明有司從上到下能做出這種判罰,並且無一人糾正其錯誤,其實就是洪武初年的一個最大問題,對大明政權的不認可,對元朝鬆散統治的認可,朱元璋管的太寬,管得太多,人元朝皇帝,啥都不管。

這就是一種對抗情緒在作祟,當然,上下有司的對抗失敗了,因為就是按照元朝法律,那也不合法。

收繼婚這種草原來的惡俗,就因為殺人殺的多,在洪武十八年後,徹底廢除掉了。

當一個問題無法解決的時候,可以看向祖宗成法的《大誥》,裡麵有很多解決問題的粗暴但直接辦法。

皇帝經行之處,腥風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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