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二十章 力勝錢(2 / 2)

蘇廚 二子從周 5828 字 3個月前

癸卯,以侍講學士範祖禹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學士。

範祖禹力辭:“臣伏見仁宗之初,孫奭為侍講學士凡七年,乃兼龍圖閣學士。

神宗初,司馬光、呂公著皆以翰林學士兼侍講,初不兼學士之職。

臣叔祖鎮再入翰林,治平中以侍講學士知陳州,神宗召還,複為翰林學士,亦止兼侍讀,不帶學士。

臣於去歲蒙除禁職,今不朞歲得兩學士,在臣之分,夫豈敢安?”

不許。

範祖禹這項任命,是高滔滔和趙煦對他講學和整理仁宗頒行敕告的表彰。

其中涉及到一項最近的德政,罷免力勝錢。

力勝錢,其實就是一種過路費,交通費。

宋朝的漕運發達,各地官府會對船隻會收取過路費,而且不管是實載還是空載,都要收。

蘇軾在離任之前曾經結合自己在浙江救災時遇到的實際情況,上章言此稅之弊:

“臣聞穀太賤則傷農,太貴則傷末。

是以法不稅五穀,使豐熟之鄉,商賈爭糴,以起太賤之價;災傷之地,舟車輻湊,以壓太貴之直。

自先王以來,未之有改。

而近歲法令始有五穀力勝稅錢,使商賈不行,農末皆病,臣竊為聖世病之。

隻如去年浙中水災,陛下使江西、湖北雇船運米以救蘇、湖之民,蓋百餘萬石。又計糴本、水腳,官費不貲,而客船被差者皆失業破產,無所告訴。

與其官私費耗為害如此,何似消去五穀力勝稅錢一條,隻行天聖附令免稅指揮,則豐凶相濟,農末皆利。縱有水旱,無大饑荒。

雖目下稍失課利,而災傷之地,不必儘煩陛下出捐錢穀如近歲之多也。”

大蘇是非常聰明的人,他看到了朝廷設置的這個稅種,好像是得到了利益,其實帶來的損失卻遠比稅收為大。

當然大蘇並不是從利字出發,而是從義字出發,看到了商路通暢,貨物流轉,對民生帶來的巨大好處。

等到抵達揚州,蘇軾並沒有就此撂開手,依舊孜孜不倦地上奏:

“今隔一路之外,豐凶不能相救,未為良法。須是儘削近歲弊法,專用天聖附令指揮,乃為通濟。

五穀無稅,商賈必大通流,不載見錢,必有回貨。見錢、回貨,自皆有稅,所得未必減於力勝。

而災傷之地,有無相通,易為賑救。官私省費,其利不可勝計。

今肆赦甚近,若得於赦書帶下,光益聖德,收結民心,實無窮之利。臣尋與範祖禹具奏其狀矣。

竊揆聖心,必有下酌民言,上繼祖武之意。兼奉聖旨催促,祖禹所編仁宗故事尋已上進訖。

臣愚竊謂陛下既欲祖述仁廟,即須行其實事,乃可動民。

蓋謂此事出於天聖附令,乃仁宗一代盛德之事,入人至深,及物至廣,望陛下主張決行。”

蘇軾提到自己和範祖禹一起收集過仁宗時候的敕告,發現仁宗在天聖年間的一道附令裡曾經做過批示,要求免除力勝錢。

隻不過後來不知何時起又被恢複了。

其實蘇油覺得這隻是大蘇為朝廷粉飾,仁宗這道附令,可能壓根就沒有被執行過。

這種情形,與另一個時空改革開放民力複興之初,各地政府狂設路卡狂收過路費那般,如出一轍。

還真特麼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兒。

但是不管如何,蘇軾和範祖禹翻出這道附命,這就是“故事”,有所“依憑”,於是趙煦下詔,命戶部參照施行。

蘇元貞也是非常能乾的大臣,半月之間便料理明白,而且不但將免稅範圍隻限定於船隻、還包括了車輛;不隻限於糧食運輸,甚至還包括了其餘貨物運輸。

民間大得便利,路上和水上的車輛船隻一下子增多了起來。

交通過路費,在各州縣的行坐兩稅上,基本又撈了回來。

這就叫不費而惠,於是趙煦下令,賞賜了範祖禹、蘇元貞,表示嘉獎。

大蘇就算了,免得又給他招口舌。,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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