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體恤(1 / 2)

【再舉個魏徵進諫的例子。貞觀二年,聞大唐之名,高昌使臣入朝,西域諸國也欲遣使貢獻這對於曆朝曆代來說都算是好事,也是讓皇帝高興的事對吧。李世民自然也不例外。可是,按照規矩,他國入朝進貢,那也是有相應的接待流程的,如今天下百廢待興,國庫空虛,哪有這樣的閒錢招待人?】

【魏徵立刻上書勸諫,以為此舉勞役使者途經州縣,勞民傷財,於國不利。不過,魏徵也補充,遣使朝貢大可不必,若是商者前來,互通有無,那是相當可以的。不得不說,魏徵之才,通情達理,知民之苦,也能站在百姓的立場為百姓考慮問題,給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實在是不可多得之才。】

【同樣不樂意讓他國來朝貢的事朱元璋也乾過,但是初衷卻不算都一樣,同樣是不想勞民生財不假,但朱元璋下了海禁,是不許貿易的,這對各國百姓來說都不是好事。對於有意和大明往來商貿的人就更不是。通過朝貢而促進商貿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促成邊境不安。反觀魏徵卻知欲邊境安寧,就要互通有無,商通了,國是不是來朝貢也就不重要了。重點在於所推行的政策最大得利的是不是百姓。】

朱元璋!!!這個事,這個事.…

秦始皇半眯起眼睛,商貿一事要怎麼說呢?

對於大秦來說,大秦最大的問題就是匈奴,而如今的邊境有大秦數十萬大軍守衛,匈奴想犯大秦,斷不可能。但很顯然不可能一直保持邊境安寧的,既然如此,是不是也可以考慮啟動商貿一事?這一點應該讓人探一探。

秦始皇心裡默默把此事記下。

劉邦聽著的反應就顯得有些冷淡, "商貿對大漢來說不是時候。"

呂雉不吱聲,不可否認的一點時,劉邦在大局上從來不是那分不出輕重的人,呂雉須得向劉邦學習。

劉徹聽到商貿二字,冷哼一聲道: “對他國不懂規矩的人,就該把他們打服打怕,打得他們永遠都不會再想犯我大漢邊境。朝貢也得按我們的規矩。"

所謂的規矩是什麼,就不必細說了,暫時劉徹不認為需要考慮。

楊堅捏緊了手,突厥,突厥之患他未必不想解決,但現在突厥已經臣服,再一次大舉興兵,於國不利。

與突厥的商貿,他得問一問是怎麼樣。

李世民兩眼放光的盯著魏徵道

: "朕遇魏徵,連後世都羨慕不已。"對的,李世民很是驕傲!

他不值得驕傲嗎?咱就問自古以來,有哪一個諫臣能像魏徵一樣進諫多年都被帝王接受的?李世民不僅為魏徵而驕傲,也覺得那樣的自己真是太好了,嗯,他要做得比天幕說的更好!

魏徵麵露赧色,不忘拍馬屁道: “臣得遇陛下,後人更是羨慕。”

這番話道出了多少為臣之人的心思,說得一點都沒有錯,他們羨慕,相當的羨慕,怎麼他們就沒能遇到一個唐太/宗!

正所謂千裡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正是如此。

【聽了那麼多魏徵的諫言,有人以為魏徵就是一塊臭石頭,又硬又臭,更是不懂得變通的人。畢竟在大多數人的印象裡,諫臣不都這樣嗎?可魏徵並不是。至少在魏徵看來,縱然是君臣也並不是非黑即白的。所以在向唐太/宗論起用人的問題上,魏徵提出揚長避短的思想。 ”因材以取之,審其能而任之,用其所長,舍其所短”。魏徵很清楚的知道,金無赤足,人無完人。一直以來,魏徵都向李世民主張“因其才而取之”,要揚其長而避其短,不能因其短而掩其長。】

秦始皇一愣,這樣的取才之法也行?

劉邦可就認同無比了,這人哪有完人,又不都是聖人,一味對人苛求的後果是無人可用。用人用人,會打仗的讓他去打仗,會生財的讓他去生財難道不是很好。

真要是用了一個個沒有任何問題的人,那得多愁人?

畢竟劉邦自己毛病都不少,瞅著所謂的聖人在他麵前,他得多難受。有毛病好,或多或少的毛病更能說明那就是個人,而不是聖人。

【想想後世對人才的要求,那真是把人逼成聖人了。但凡有那麼一點小錯就無限放大。當然,這裡頭也跟當皇帝的不能知人善用有關。不過,魏徵雖然提倡用人須揚長避短,但同樣也提出賞罰分明,不徇私情的原則。小毛病能容,觸及國法的事絕對不能容。所以當初李世民為黨仁弘求情,要不是李世民以自身向天請罪,最後又下罪己詔,魏征肯定不願意李世民徇私。】

【同類的事,嗯,貞觀三年,曾為秦王府幕僚的濮州刺史龐相壽因貪汙罪被免職,卻請求李世民宥免。李世民答應了,並且賜絹一百匹,還命他仍任舊職。魏徵一聽立刻進諫道: “今以故舊私情,陛下赦免他的貪汙之罪,更加以惡賞,還讓他繼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