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29-一些往事(1 / 2)

[]

口若懸河絕氣弦,言如山水動乾坤,巳予不僅嘴皮子利索,還能扮豬吃老虎。

說之前沒有十足把握,七蒙八猜,詐趙婉兒不打自招,沒想到還真詐出來點真東西。

沈清明沒想到巳予膽大包天到如此地步,萬一喊錯人,可不是鬨笑話那麼簡單,而是要人命的。

趙婉兒眼見瞞不過,便索性一股腦全招了,“我的確是趙婉兒,今年十七歲。”

年紀不對。

江泛說過,他母親二十嫁給江之遠,二十二歲生產時殞命。

如果真如她所說,這個趙婉兒還沒有成為江之遠的妻室,甚至與江之遠形同陌路。

這不可能。

巳予難以置信:“坊間傳言你知書達理,可我看你對這瘟神色眯眯的,哪像千金大小姐,分明是個女流氓。”

薑衡扶額,這家夥的關注點還真是清奇。

趙婉兒尷尬地摳手指,支支吾吾解釋自己先前的孟浪行為:“我隻是想要試探一下神君是不是正人君子,畢竟江之遠的手段那麼厲害,萬一你們是他請來的人,要把我從江泛的身體裡拉出去,那我的清白不就徹底毀了麼?”

等等,她這句話的意思是——

她不願意從江泛身體裡出來,隻是擔心江之遠對她意圖不軌?

照理說,趙婉兒心甘情願嫁給江之遠,就算十七歲的趙婉兒並不認識江之遠,那麼在知道自己日後與他成婚並且有了孩子,怎麼都不該是這種反應啊......

巳予想不通。

難道當初趙婉兒並不是自願嫁給江之遠為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倒也不無可能。

看來民間那些傳聞大多有失偏頗,分明強買強賣,竟被吹噓成郎才女貌天造地設的一對,也不知道到底誰在瞎編排。

頂著一張男人的臉哭哭啼啼是非常惹人厭煩的,可是趙婉兒三言兩語間,巳予兀自腦補被迫嫁給一個自己厭惡的男人淒苦生活的可憐戲碼,惻隱之心隨之泛濫成災。

她走到趙婉兒麵前拉住她的手,一臉憐愛地說:“地上涼,你先起來說話,薑衡,去裡麵拿件袍子出來給趙姑娘披上。”

怎麼就心疼上了?沈清明:“......”

不是情敵麼?薑衡:“......”

看著情狀,打是打不起來了,恐怕還要促膝徹夜長談,沈清明給薑衡使了一個眼色。

薑衡回屋取了兩件大氅,巳予跟趙婉兒一人一件。

蠟燭換成新的,巳予開始刨根問底。

此事正如小孩兒沒娘,說來話長。

四十多年前,江之遠出生在皖南一個大雜院,跟著戲班子討生活,風裡來雨裡去。

因生得白淨秀氣,常常被當成女娃娃,紮小辮兒穿花裙。

江之遠不肯,班主便罰他頂碗跪牆根。從早到天黑。

他喜歡看書,沒爹沒娘的孩子,連口飯都得乞討,哪有錢上私塾?

便隻能拿著戲班子的唱段學認字,唱段上來回來就那幾行字,他學得快,學完就想再學新的,奈何囊中羞澀。

四書五經都有什麼,他並搞不清楚,隻是很想要。

一河之隔,對岸便是私塾,日日有那些富家公子哥在吊腳樓裡搖頭晃腦插科打諢。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