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 章(2 / 2)

馬老爺興衝衝地跑去馬九的屋子裡,也不敲門,推門進去,嚇了馬九一大跳。

“爹,你乾什麼?”

“少廢話,你剛剛到手的書法大作在哪?”

馬九稀裡糊塗,指了指牆上:“那兒……”

然後就看見馬老爺取下字幅,轉身走掉。

馬九一愣,連忙跳起來追:“老爹,你乾什麼?這是我朋友送我的東西。”

這時候,馬老爺已經將東西捧到了好友麵前。

“好友,你來看看,如果喜歡,我就將此大作送於你,向你賠禮道歉,剛才我不該胡說八道。”

好友哭笑不得:“我棄文從武十年,早就不愛收集這些東西了。”

馬老爺一愣,有些失落。

還好,因為他的誠意,好友大方地原諒了他剛才的話,馬老爺大喜,看見兒子從屋裡追出來,隨意地將字幅還給他:“拿去。”

馬九:“……”

好友:“……”

馬九無語,是因為馬老爺的不要臉,好友不說話,則是因為太震驚了沒時間說話。

他直勾勾盯著不小心展開的字幅,磕磕巴巴道:“這個字,太好了!”

“啊?”馬九摸不著頭腦,謝黎寫的字好嗎?

“鐵畫銀鉤,古樸大氣,寥寥幾筆,便有撲麵而來的遼闊之意……這是一幅大師級的字幅啊。”

馬九稀裡糊塗,摸了摸腦袋:“有這麼厲害嗎?”

好友臉色一頓,嚴肅道:“自然是有的,這些年我在宮裡,也見過不少字作,比得上眼前這幅的寥寥無幾。”

馬九還是半信半疑,不能怪他,如果你身邊普普通通的同窗,忽然有一天成了書法大師,還是水平拔尖的那種,你也會不敢相信的。

好友接著問:“對了,侄兒,你這幅字作花了多少錢,在哪裡求的,我也想去求一副。”

馬九臉色一僵,忍不住想起來得到這幅字作的經過。

這位貴客吹得這麼誇張,如果說十兩銀子一個字,他會不會覺得很沒有麵子?

遲疑了半天,馬九老實地說了出來。

“因為我和對方是同窗,我隻花了二兩銀子……”

“什麼?!”

馬老爺的幼年好友震驚了,瞪著馬九手上的字作,露出了渴慕的目光。

他真的對於字畫沒有興趣了,可是,如果價錢這麼便宜,他真的不介意再收藏個十幅八幅啊。

“侄兒,你能不能帶我去看看?”

……

趕到謝黎攤子上的時候,謝黎正在收攤。

今天一共賺了二兩銀子,除此之外,再沒有哪個二傻子買字。

謝黎深深地覺得賺錢不易。

絮兒不懂書法的其中奧妙,隻覺得謝黎很厲害,崇拜道:“少爺,你好厲害,一個字就賺了二兩!明天再賣出一個字,又是二兩,後天又是二兩,大後天……我們多來幾天,家裡過年的錢就攢到了。”

謝黎摸了摸她的腦袋,搖了搖頭,露出寵溺的無奈微笑。

等到謝王氏和錢嫂子也回來了,手裡提著大堆東西,謝黎隨口問了一句:“娘,你們買這些乾什麼?”

謝王氏自然而然道:“你和絮兒就要定親,不備些東西怎麼能行?”

“……定親?”

謝王氏點頭,忽然想到什麼,詫異道:“我是不是忘了和你說?”

謝黎苦笑,艱難點頭:“我的確不知情。”

“沒事,定親的事情我和錢姐姐來就好,不用你出力。”

謝黎一時無話可說,看了眼絮兒,滿是不可思議的感覺,搖頭否決這個提議:“我對絮兒沒有那個意思。”

“少爺……”絮兒心裡難受得仿佛要死掉,“你不喜歡絮兒嗎?”

謝黎解釋:“你還小。”

“我總會長大的!”絮兒打斷謝黎的話,“乾娘都說了,定親之後,我們再過四年就可以成親,你等我四年不行嗎?”

謝黎一時無話可說,掙紮道:“我不是不願意娶,隻是絮兒,你真的太小了,什麼都不懂,也不懂情愛,我不願意耽誤了你。或許等你大一些,明白什麼叫喜歡,我們再來說這件事。”

“不行,我東西都買好了!”謝王氏看了謝黎一眼,“再說了,你不娶絮兒又能娶誰,沒看到趙小娘子都嫁人了嗎?”

“我沒說不娶絮兒,絮兒很可愛,不過我想等她大一些……”

如果絮兒願意嫁給他,謝黎自然是願意的,他不願意的是和小小年紀的絮兒定下,這會讓他有一種禽獸不如的錯覺。

可是,無論謝黎怎麼說,謝王氏都不肯改變主意。

最後惹急了,直接拿出準備好的一塊玉佩,塞到絮兒手裡:“絮兒拿著,這是給你的見麵禮,是我陪嫁的嫁妝之一,我這輩子隻打算傳給兒媳婦,你收好,盼你和黎哥兒永結同心,白頭到老。”

——竟然在大街上直接定下來。

謝黎一頓,無力地搖頭:“算了,隨你們。”

反正遲早的事情,忍住心裡這關,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他開始收拾攤子,打算和謝王氏等人一起雇馬車回家。

也就是這個時候,馬九帶著全家人一起來了。

絮兒最先發現,眼神一縮,扯了扯謝黎的袖子:“少爺,我們快跑,有人找麻煩來了。”

她覺得一定是對方剛剛在這裡買了字,現在反悔了,要趕緊帶著錢跑,跑了對方就抓不到自己少爺了。

沒想到——

“還寫字嗎?”

穿著精神抖擻的中年男人看了眼謝黎的招牌,被上麵的字再一次鎮住,迫不及待地開口:“聽說十兩銀子一個字,我打算寫二十個字,不知道能否便宜些?”

絮兒:“……”等等,對方不是來要錢的,而是來送錢的?

連謝黎都愣了一下,再三確認對方沒有說錯。

看著對方眼巴巴地盯著招牌的模樣,謝黎鬆了口氣,心裡有數,這是來了一個識貨的人。

他本來還打算鎮上沒有人識貨,明天去縣城和府城試試,沒想到臨到收攤,有了意外之喜。

當下開口說:“既然尊駕這麼客氣,欣賞我的字,千金易得,知己難求,二十個字……還是二百兩,但是我送尊駕幾個字。”

打折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折的,明明有二百兩,為什麼要便宜?

不過,送幾個字還是可以的。

謝黎的書房裡堆滿廢棄不用的紙,紙上寫滿字,寫在廢紙上和寫給彆人一樣,都是練字,多寫幾個而已。

“好,好,送字也好。”

馬老爺的好友十分喜歡這個提議,開口吟了一首五言絕句,語氣十分尊敬地請謝黎寫上,又請謝黎再底下寫上一行小字。

——毓之散人贈親勳翊衛旅帥吳銘賢。

毓之是原主的子,對方要求謝黎留下文壇筆名,謝黎就隨手改叫毓之散人,而吳銘賢則是馬老爺好友的字。

對方全名吳中用,子銘賢。

謝黎寫完,吳中用高興地捧出全身家當,扣扣索索的二百兩銀票交給謝黎,捧著字作喜不自勝:“這幅字,我要用來做傳家寶!”

馬老爺在一邊,看了眼謝黎,又看了眼自己小兒子,稀裡糊塗,但是,他的心裡有一個想法十分明確。

老九果然沒用。

你說以前比不上謝黎也就算了,畢竟謝家隻有他一個嫡子,不像家裡,夫人生了九個,家裡窮得沒錢養,自然沒有謝黎從小到大的投資多,比不過也正常。

現在謝家的倒了,謝黎都退學三個月不止了,老九為什麼還是比不過謝黎啊?

馬老爺自顧自鬱悶。

彆人家的孩子,就是聰明厲害,唉……

還不知道回家又要接受“彆人家的孩子”六個字摧殘的馬九,看著謝黎,露出震驚、狂喜、驕傲的表情。

等馬老爺送好友上車,暫時不在,他大咧咧開口:“謝黎你太厲害了,你都不知道,剛剛那個人可是在宮裡當差的,一開始對你的字還一屑不顧,見到之後立馬就開口要買,可見你的書法很好很好,比宮裡的人都要好,我的天哪,有你這個一個同窗,我也太幸運了,你怎麼這麼厲害,要是我有你的十分之一厲害就好了,謝黎你說你腦瓜子怎麼長的,我怎麼就不能像你一樣厲害呢……”

作者有話要說:  舔狗終將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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