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2 / 2)

低端玩家 金呆了 2825 字 3個月前

自然,我也喜歡曖昧期的欲罷不能,而這個男人給我的欲罷不能是我開化來最凶猛的一次。

我認為這是丘比特的張弓聲,是幸福在我耳朵邊敲門。

他的豆瓣名兒叫“Zach”,一個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稱也是這個。

他是路橋設計師。我裝白癡,問這是什麼,在當時我應該就是白癡,確實不知道。他告訴我,說不定某次經過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設計公司之手,說不定我仰頭看見的某排路燈就是他畫稿的一角。

我追問是嗎,你公司叫什麼名字,我以後每走到一條路我就百度誰設計的。

他賣關子,這個......當麵告訴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調戲得像撞鐘,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時間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點上班準時登Q,晚上五點下班吃飯準時下Q,不加班晚上九點準時睡覺,像個幼稚園寶寶一樣規律作息。好在他們這行經常加班,吃完飯有時候會再次上線陪我聊會,後半夜加班的時候也會靠我這個夜貓子提神。

我們大概聊了三個月,這期間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發現這個城市的晚上特彆好看。

同事有車,穿行在高架上時,繁燈像燃放的仙女棒,將我那點兒想念也點燃,想到他,同事持續吐槽老板的負能量也被我忽視了。

網聊的那幾個月,我最喜歡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簡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這點兒腎上腺素維持對陌生城市的熱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屬性,晚上一個人回出租屋特沒勁,室友整日早出晚歸,我和她住了兩個多月,連五官都沒看清。

所以我無比感恩,謝謝自己大學混了兩三年豆瓣,積累了一定的小熱度,謝謝可以在豆瓣上遇見他,是老天擱在M市的禮物。

我們聊到第三個月的時候見了麵,出門前我卸了兩遍妝,淡了清寡,濃了太俗,我甚至還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後還是日常妝出門。

我不想顯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說他來接我,從他說出發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幾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隻有兩滴,就這麼來回幾趟,一卷紙都被我擦光了,終於,Q上來了他的消息:在小區門口了,你下來還是我上去?

我飛快帶上房門,捧著一顆心,飛奔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