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和陳晏歲(1 / 2)

右繁霜連忙跟上去。

而陸盈進了辦公室,很快就有人拿東西讓她簽字。

陸盈看了好一會兒,表情始終冷肅,簽完名才抬頭看向右繁霜:“這一次和你來的有四個人,最後你們隻能留下一個,哪怕你是田老師的得意門生,我們也會看實力留下最後的那一個,不會對你有任何關照。”

右繁霜那雙清麗的眼睛如碧綠湖水般寂靜沉寂:“當然,法律旨在防止強者濫用權力為所欲為。”

陸盈淡淡道:“你的老師說你適合做法官,那你自己認為呢?”

右繁霜坦誠道:“我認為我適合非訴。”

陸盈好奇道:“是因為比起訴訟,非訴可以賺到快錢嗎?”

右繁霜搖搖頭:“因為法庭之上,律師有很多時候沒有選擇權,無論我的當事人是正義或是不正義,我的責任就是為我的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但有些時候,我會對對方當事人感到不忍心。”

陸盈倒是有些意外:“那這麼看來,你確實是不適合當律師,而是適合當法官。”

甚至於,她這種個性,學法律都不合適。

在律師身上沒有正義不正義可言,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不是維護正義。

律師一般都比較理智冷血,認為法律的正義性是人們賦予的,本質上他隻是秩序。

沒有人花錢請律師打官司首先想到的是為追求正義,但幾乎每個人請律師打官司,都是為自身利益最大化。

對於右繁霜這樣心軟而善良的人來說,其實學法律已經是很極限的選擇了。

陸盈淡淡道:“當你不忍心的時候,會不會試圖說服自己,律師的職責是根據法律的規定維護委托人的利益,不是維護正義?”

右繁霜坦誠道:“會,可我做不到逼自己維護不正義。”

如果她和陸律師一樣,是刑事辯護,恐怕情況會更糟糕。

因為刑辯律師的職責就是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或者罪輕辯護。

根據事實不清,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律師甚至沒有必要追根問底,被告人到底是否真正實施了犯罪。

以至於法律界一直有個笑話。

在法院門口,律師問被告人:“你已經獲得釋放,我們即將分手了。現在請你最後向我說實話,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師先生,當我在法庭上聽到你為我作精彩的辯護時,我剛剛明白,我原來是清白的。”

律師,並非為維護正義而生。

陸盈心裡有了定論,她雙手交握,淡淡道:“非訴和法官,確實更適合你。”

這個孩子,她不適合做律師。

陸盈想了想:“正好現在有一個非訴的案子,是有關於瑞德曼斯酒店的,你和其他兩個人一起去和陳氏接洽,我也會做最終審核,帶你們的是一位一級律師。”

“和肖騏,樓裕一起,可以嗎?”

右繁霜點頭道:“當然。”

陸盈將一疊材料交給她:“因為酒店屬於陳氏集團,這次那邊派來對接的是陳晏歲,聽說和你們是同學,應該認識,所以對你們來說,難度應該不大,能交流得很順利。”

右繁霜一愣,但還是什麼都沒說,接過了材料。

陸盈的語氣始終保持律師的冷靜:“陸董事你以後會見到的,田律師和陸董事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不清楚田律師和你是什麼關係,但是我這裡沒有後門可走,見陸董事,還是在正式的場合裡見吧。”

右繁霜語氣平靜:“您和我想的一樣。”

陸盈轉了轉手上的筆:“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