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弟弟(2 / 2)

而在再婚後,他把陳思雨接來一起住過,但原身習慣了大院生活,習慣了家裡就有廁所,嫌棄墨水廠的大院蹲坑,還討厭繼母,偶爾來住,來一回哭一回,最後索性就長呆養父家了。

雖然繼母對她很不錯,還時不時帶著弟弟上門看她,但陳思雨隻收繼母帶來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點心,連聲阿姨都沒喊過,見麵頂多翻個白眼。

陳家祥活著的時候還好,雖然因為妻子拖累,家庭成份差了點,但有工作有工資,生活也很寬裕,不過後來他病死了,繼母的日子就悲慘了。

其實思想委員會還沒有找過她,但那位繼母,軟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聽了點風聲就吞了大煙了,現在家裡就一個弟弟,據傳說是住在牛棚裡。

具體情況還得等陳思雨到了才知道。

穿胡同,巷道裡全是大媽,洗菜的洗菜,織毛衣的織毛衣,笑嗬嗬的聊著家常。

瞅了一眼熟的,陳思雨上前:“大媽,我來找陳軒昂。”

抬頭一看陳思雨,大媽們臉色立變,其中一個說,:“陳家人死絕了,沒有。”

陳思雨心說不可能啊,在書裡,陳軒昂可是重要配角,不可能這麼早就死了吧。

這時另有個大媽柔聲說:“閨女,我知道你們這些年青人有覺悟,但陳家一門全死絕了,就剩軒昂個孩子,咱們向你保證他思想沒問題,你就放過他吧。”

陳思雨恍然大悟,是因為她這身綠衣服和腰間的飄帶,大媽們誤解她了。

解了飄帶,她手拍胸脯:“大媽,你們認識我吧,我是軒昂他姐啊。”

大媽一看,果然,這不陳家那個隻認養不認親,來一回哭一回的閨女?

“記得記得,丫頭,你不是在首軍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隻來點個腳兒,後媽死你都沒來的,今兒咋就光臨咱這粗棚陋院了。”

這勢利眼飛天的人設,還怎麼洗?

陳思雨的紅纓帶才解了一半,說:“我……我呀,埋頭努力了多年,終於考上文工團了,當然就要搬回來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確實考上了,隻是礙於名額而進不去,這不算撒謊。

文工團?

那可是全國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於演員,人們總會懷著莫名的喜愛,一大媽立刻伸手來拉:“你考的唱歌還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陳思雨抿唇笑,點頭。

“那咱們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個一摸,驚叫:“乖乖,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團,手細的跟豆腐似的,摸著可倍兒舒服。”

“你就沒見過好東西,豆腐哪比得上這個,這就跟玉似的,還得是羊脂玉。”還有一個大媽反複摩挲。

揩完油,她們也願意跟陳思雨交流更多的東西了。

現實並沒有陳思雨想象的那麼糟糕。

城裡沒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錯誤的人,頂多也是參加義務勞動,陳軒昂才12歲,還在讀書階段,他要想讀書,自可以去讀。

是他自己不想上學,主動申請,搬去鍋爐房工作了。

住,仍還是在墨水廠的家屬大院裡,隻是搬了個比原來更小的房子。

“軒昂就跟他媽一樣,一點覺悟問題都沒有,他媽當初脫離家庭的時候隻帶了一身衣裳,他去鍋爐房的時候連身衣裳都沒帶,房門就那麼敞著,這叫啥,問心無愧,你要想從他身上搞點啥,頂多刮刮牆皮。”一大媽再說。

初時,陳思雨沒懂這段話,仔細一回味,懂了。

陳軒昂12歲,成孤兒了。

而他媽,是曾經聞名北城的,陳家典當行的小姐。

有句話叫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媽這是以為她是來敲詐,勒索陳軒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軒昂現在啥都沒有,一窮二白。

而在原書中,陳軒昂是個心狠手辣的,卻隻忠於女主的,大反派級的人物。

他一生淒苦,活在彆人的白眼中,卻在臨終前,將積攢的巨額財富全部贈給了女主。

原文中有一段,說將來某一天,女主要參加一場重要演出,還是獨唱,偏偏她把配禮服的項璉不小心給弄丟了,急的直哭。

就是當時還住在牛棚裡的陳軒昂,給了她一條真正的紅寶石項璉,恰配她的演出服。

而現在,他不但家門敞著,甚至還住進了鍋爐房,那東西呢,藏在哪兒。

才12歲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計,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過彆看他小,但是戶主,要不被他認可,很難落戶在他的戶口本上的。

可憐的小家夥,陳思雨必須落戶在他的戶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裡。

而從此刻開始,她要跟書裡的小反派,有難同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