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 22 章(1 / 2)

當然,就算其他人都忘了,奧利弗也不可能忘。

在夏集舉辦的夏十三日這天,首支抵達萊納城的,是來自近鄰格雷戈城的尼斯商隊。

為首的那兩名商人,當然是整支車隊裡最醒目的存在:不僅是因為他們行在最前,也因為騎著的馬最為雄健,穿著更是繡有精致紋飾的漂亮衣服。

三人年紀相仿,並且麵部輪廓相似,一看便是有著血緣關係的,更彆說他們還故意蓄著如出一轍的絡腮胡子了。

初夏的正午已經稱得上熾熱了,他們頭上卻還戴著從地中海商人處購入的海狸毛皮兜帽,上麵鑲嵌著10顆白色米粒般的珍珠。

背上披著淡綠色的披風,簇新的馬褲下那被扣緊的皮靴乾乾淨淨,針腳細密得看不出接縫處的靴底,甚至沒沾上多少泥漬。

他們就是這支商隊的主人,尼斯和尼爾兄弟。

“要不是聽說萊納城來了位公爵領主,有了上次在那屎河旁邊賣貨的經曆,我是真不想來這個鬼地方了。”

尼斯擦了擦額上的薄汗,跟弟弟抱怨著:“而且那裡的人越來越窮,連飯都快吃不起了,根本沒有閒錢買我們的貨物。上次帶的那六車貨,最後竟然隻賣掉了一車!還全都是那個領主買的。”這還得虧了他們去得早,才從那眼高於頂的管家手裡拿到了貨款——據晚到的那些商人說,他們的貨款全是被那位貴族大人賒賬買下的,而隨著前領主的突然過世,也就注定沒法要到了。

最讓尼斯記憶猶新的還是,由於集市在臭氣熏天的屎河邊上,他們的貨物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難聞的臭味,久久都未曾散去。

他們兄弟在王國南部稱得上是小有名氣,是主要活躍在格雷戈城一代的巡回毛皮商。

他們主營的商品類型,從最常見的野兔皮毛,到頗受小貴族青睞的狐狸和鬆鼠皮毛。這些能被靈活運用在服飾各處的小類毛皮,每售出一件都能給他們帶來不菲的利潤。

當然,缺點也很明顯:哪怕是在被公認為南部最大城市的格雷戈城,對這類商品的需求量也不算大——至少不是個能讓尼斯兄弟感到滿足的數字。

比起繳納高額的租金,在城中開設固定的鋪子,他們寧可把時間花在危險的路上。

從開春到秋末,尼斯商隊都穿梭在不同的城鎮間,趕赴一場場集市。

當貨物不斷進行流動時,他們的利潤才是最大的。

即便是見多識廣、早習慣了旅途的艱辛的這對兄弟,都對萊納城的光景心有餘悸。

單從距離來看,去萊納城的路對他們根本稱不上遙遠。

但不論是那惡劣到極點的路況,還是沿途荒無人煙、根本無法獲得補給,都是讓商人們對萊納城敬謝不敏的原因。

“哈哈,”尼爾苦中作樂地說:“放輕鬆些,至少我們不用擔心路上會遇到強盜。”

尼斯嘴角抽抽:“那是因為萊納城太窮了,連盜匪都不屑來!”

不管怎樣,他們這次是充分汲取教訓了:他們出發前精簡了車隊,隻帶了三車貨來。

要不是從熟識的好友那聽說,那座像是被詛咒過的城市迎來的新領主,是最近在政變裡敗出後、才被新國王放逐出王都的天使公爵的話……他根本不打算跑這一趟。

天使公爵的名號實在是太響亮了,連一向隻活躍在南邊的他們都略有耳聞:雖然他們能聽到的內容,不外乎是老國王有多寵愛這位幼子,又賞賜了什麼奇珍異寶給他,或是他那被譽為天使般美好的容貌。

作為唯利是圖的商人,尼斯和尼爾當然對一個男人究竟生得有多美貌這點毫無興趣。

他們真正關注的是……“那位這麼多年來都深受陛下寵愛的公爵大人,即使是被驅趕出了王都,也一定有著比前幾位領主都要豐厚的腰包吧?”

抱著這樣的期待,他們提心吊膽地督促著仆人和車夫,讓載著貨物的馬車車輪在凹凸不平的泥濘路麵上緩緩碾過,朝已經能遙遙望見的那座城堡和鐘樓靠近。

首先讓尼斯他們感到意外的是,在那熟悉的斑駁城門前,居然站了兩名穿著輕鎧的年輕男性。

“萊納城終於有衛兵了?”

在短暫的詫異過後,尼斯很快便覺得這在情理之中了。

一窮三白的萊納城,除非是要舉辦一季一回的大集,平日裡連盜賊都不屑光顧這種地方。加上過去的一年裡,它就如同被詛咒了般頻繁更換領主,內部管理混亂不堪,更沒有人會多此一舉地在無人到來的城門處安排衛兵了。

現在的話,畢竟有全國唯一的一位公爵殿下坐鎮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