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去去就來(2 / 2)

正中坐的可是賜他法眼的犬神大人!

實際上,何其也是想給王大澤壯壯膽。怕他畏懼官府,闡述不清。

效果很好,王大澤口齒清晰,雖然掩蓋不住沉痛,但該說的話都說得很清楚。而且不是用的玄幻說法,而是事實舉例。

比如:王萬旺為王鐵屍體來源掩蓋、王世越身上的痕跡、以及王世越日常在莊子裡的為人等,這些都有其他人證,證據明確。

王萬旺偷偷看了程東炎幾眼,就咬死了一點——他殺不了人。

他如今一身模樣淒慘,看起來更不像能殺害一個壯實漢子的。

程東炎看他聰明,順著程序,裝作很凶的模樣拷問王萬旺,追問他王大澤提出的那些疑點。

王萬旺從他是裡長,需要負責來解釋。

貓妖兩個字,就在此時落入府城百姓耳中。信的有,不信的更多。

他們不知道,黑貓就蹲在何其腿上,被捏住了爪子。

牽涉貓妖,這方麵比較離奇,兩方各執一詞。

程東炎讓仵作驗屍王鐵,尋找新證據。同時思考著,如何強行將堂拖下去,以待下回開二堂、甚至三堂,私下處理了這事。

眾目睽睽之下,驗屍結果仵作直接給出:“此人是被利器所傷,砍中了脖子流血而亡,而且看窗口應當是一把銳利的大刀,絕非貓這類獸類所傷。”

王萬旺立馬辯解道:“大人明察啊!我這等普通人家,家中隻有菜刀,如何說我殺人了?兵器我都拿不出來啊!”

到這,王萬旺的證據比王大澤的事實推測更確鑿。

疑罪從無,古代也是如此,沒有明確的證據,不會胡亂判案。

程東炎正想開口,何其給同知點了點頭。

同知立馬開口:“既然王鐵這案不好斷,那就把劉寡婦一案抓獲的王林木叫來,再審劉寡婦一案。”

審劉寡婦案,是因為王大澤提到——王世越身上有女子抓撓的痕跡,且王世越根本未曾成親。

若是王世越參與了作案,那麼案件性質就會變了。為何劉寡婦之案,上一次程東炎審理不清,包庇王萬旺之子?

王萬旺無刀,程東炎有。

再加上此番案件,程東炎阻撓大堂,事情揭開,必能從中找到更多破綻。

再一個,王萬旺的獨子牽涉不保,他還會死保程東炎嗎?

反正這回一不做,二不休,同知上了“賊船”,隻能一竿子打翻知府和程東炎的船了。

而聽到同知提劉寡婦案的犯人,程東炎立馬反應過來——算計自己的就是同知。

你瘋了嗎?

程東炎看向同知的目光中,質問著這句話。

同知根本沒看他,同知官位更高,在府城衙役心中也是早豎下威嚴,言出就有人去提王林木。

不多時,王林木便到了堂上。

這個被羈押的犯人,一副沒了半條命的模樣。

“竟拷打成如此模樣?”

“這、不是說不許拷問強逼……”

強逼出來的結果,能有幾分真?不用犯人開口,當下觀看審案的百姓中便響起議論聲。

程東炎臉上一赧,心裡有了極不好的預感。

但就在此時,後方府衙有知府仆從闖入大堂。

“幾位大人,不好了!知府大人突然發病……”

何其:?

雖然何其知道瞞天過海這招不可能從頭到尾瞞住知府,但對方竟然使裝病這招,真是不要臉了。

何其看向同知:“你壓住場子,我去給他們買幾個橘子,去去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