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日, 他將我帶入了深淵。他走了, 在他走前, 我如願向他索得了一個擁抱。”
“一月二日, 這是第二天。”
“一月三日, 這是第三天。”
……
“二月一日,這是第三十二天。”
“二月二日,他現在會在做什麼呢?他應當還身處人間, 薩澤杜斯會陪伴好他, 到他回天堂的那日。”
……
“三月一日,這是第六十天。”
“黑暗在向我湧來,我不喜歡黑色, 因為它是冷而痛楚的。疼。”
“第一百零四天。春季應當已經到臨人間了。我想念他,每時每刻。”
“我會繼續記錄, 記錄到我死去的一日。因為在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 無人陪伴的時日中,過去的回憶是唯一被我擁有的事物。”
“我慶幸我還記得他, 也還……愛慕他。”
黑暗如藤蔓一般, 密集、牢緊地糾纏上精靈白皙的軀體,像囚禁金絲雀的牢籠。
一點、一點淺金色的羽毛從他指尖泄落。
那是他曾經身為天使遺留下的最後一點兒痕跡。
春日到來了, 可人間的溫暖卻並未複蘇。
寂靜的寒冷籠罩在人間北地, 潮濕的死氣彌漫在南方叢林。
人間全然更替成了另一副麵目, 曾經被教廷以主名義統轄的王國分崩離析,連王室都不能幸免其難,跟隨受難的平民流離失所。妖族境遇勉強比人族要更好一點, 也難免從主城到副城,無不滿目殘垣斷壁,所見皆廢墟之地。
當苦難積壓到了一定程度,信仰便崩塌了。
主呢?
神呢?
他們把終生的信仰都奉獻給了主,對神明畢恭畢敬,接受教廷的教誨,對主俯首躬身——可主卻置他們的性命不顧,置他們的家國不顧,置他們的人間不顧。
亙古長夜,不見曙光。
於是信仰崩摧,教廷倒塌。教皇弗拉德宣告“隨主上天堂”後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人間成萬上十萬的教堂被憤怒的人族紛紛放火燒掉了,神職人員隻有兩條路——脫離教籍,或者被大眾架在柴堆上焚燒至死。
不知何時,一個新的教派成立了。
這個教派叫“夜鴞”,沒有信仰神明,沒有繁長冗雜的教派曆史,也沒有長篇大論的信徒教條。“夜鴞”隻有一條教義——優勝劣汰。
“夜鴞”的主人是所有信徒唯一信奉的“神”。
“神”告訴人們所有造物應當隻信奉自己和力量,而非虛無縹緲的造物主,告訴人們人間的災厄根本不是災厄,而是一場送給強者的饋禮,告訴人們優勝劣汰,活下來的人值得驕傲,而不幸死去的人也絲毫不值得活人悲傷或者惋惜。
告訴人們,人間還應當更混亂,直到淘汰出最強悍的一批造物為止。
到時候,最強悍者將締造理想的新世界。在新世界,不再有弱者。
“這根本是一通狗屁,”規則在洛修斯眼前書寫,“煽動造物去逞凶鬥狠,天災已經給他們的同族帶來足夠的苦難了,這個教派還在慫恿人族跟妖族的造物去殺死他們幸存的同族。怎麼會有蠢東西相信這種狗屁教義?”
規則罕見地言辭如此尖銳刺耳。
因為路上已經目睹得太多了,“夜鴞”的教義像是給人族下了一個詛咒一樣,詛咒他們變得自私自利、無恥之尤。規則跟隨著洛修斯,親眼目睹了為了活下去親手殺死妹妹的哥哥,見過將丈夫推進湍急的河流的妻子。
洛修斯輕聲歎息:“你見過殺死妹妹的親哥哥,可也聽過‘夜鴞’的信徒對哥哥的承諾:殺了你的妹妹,你就能得到‘夜鴞’的庇護。他也僅是為了活下去罷了,是這個教派在威脅不幸的人們,為他們繼續帶來更多的不幸。”
規則默然了片刻,寫:“你說的,我知道的。”
“是我沒有料到將謝菲爾德送入深淵需要花幾個月的時間,”洛修斯望向遠處,昔日繁榮的人族王國街道,如今已人跡全無,“再回到人間時,人間會變成這樣一副模樣。罪責在我。”
規則:“那你知道‘夜鴞’的主人是誰嗎?”
洛修斯搖頭:“我尚未來得及去查探,但我想我應當已經猜出他是誰了。”
“是暗嗎?”規則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