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枝用自家的雞蛋換了董阿婆家的雞蛋, 再去供銷社換了本子和筆回來, 又千方百計從高愛國那邊弄來了半本臟舊的小學課本, 讓程冬至每天抽出時間來學字練字,還規定她每天屁股必須要坐在凳子上兩個小時以上。
如果是以前的廢宅程冬至, 彆說兩個小時,一天癱著都沒問題,可她現在到處跑野慣了, 屁股上像是有釘子,寫了兩頁字糊弄大姐後便不肯再坐了。
怎麼說她都是經曆過高考洗禮並且成績還不錯的人, 這種程度的知識實在是有些為難她。
小學的招生考試的話, 撐死了就是認字和簡單的算術, 用得著這麼潛心準備嗎?有這功夫還不如到處跑跑鍛煉身體,順便再把係統那邊照看一下呢。
王春枝的文化水平不算太高,所以她檢查程冬至作業的方法也很簡單粗暴,自有標準:“不錯, 這字寫得很大!以後就這麼寫, 彆心疼紙,用沒了再給你買。我就不愛那雞屎坨一樣的字!”
程冬至乖巧點頭, 表示以後會把字寫得更大一點。
看著妹兒這樣聰慧聽話,王春枝滿懷信心,認為程冬至進那縣裡的小學不過是遲早的事情。壓在心頭的一塊大石頭一去, 平時積攢在胸口的戾氣也散了不少, 順帶著看其他人也順眼了些。
王家的日子依舊過得像豺狼窩, 不是這個壓那個, 就是那個鬥這個。原先王春枝被迫自保參與其中,如今她有了熬出去的念頭和希望,心境有些竟然豁然開朗起來。
隨這群人鬥得和烏眼雞似的,和她也沒關係,反正以後姐妹倆都要出去,隻要他們不主動招惹上來就行。
雖然嘴上不說,其實王春枝對自己的未來也有了些許模糊的期望。
這個年紀念書是沒可能了,那為什麼不和媽一樣,去省城裡做保姆呢?
她的條件可比劉金玲那時要好得多了,當時劉金玲年紀不夠輕,生過倆孩子,身上也沒什麼錢,居然能硬生生闖到省城去,並找到了令人豔羨的工作。
王老太本來是暴跳如雷地要逼她回來,可在拿到她寄回家的錢和東西後,便轉換了態度,保持了沉默,偶爾還會誇劉金玲幾句。
所以說什麼輩分孝順都是虛的,誰有錢有本事就是大爺!奶那麼恨媽,看在媽的那些本事上,不也要麵子上讓她三分嗎?
如果她在省城裡站穩了腳跟,那麼以後在家肯定也是橫著走,想怎麼幫自己妹兒也沒人敢放半個屁。
王春枝越想越美,似乎已經提前看到了自己穿著城裡人的衣服,什麼大列巴肉罐頭一大堆地往妹兒學校提,並把厚厚一疊票子塞給妹兒的場景……
春天總是顯得短暫,一眨眼便入了夏。
粗粗地一算,程冬至穿來這邊兒已經差不多快一年了。
如今她已經徹底習慣了這邊的生活方式,無論是衣食住行,還是行為舉止。
她穿著大一碼的“兩件套”,雙手習慣性叉著腰,說話嗓門兒高了,罵起人來不重樣,能打滾能假哭,就著餅子鹹菜一頓扒拉下兩海碗糊糊,然後打一個極為滿足的嗝兒。漫山遍野都有她飛奔的足跡,歪脖子樹蹭蹭幾下就能上杈,雖然不太淑女,可意外地暢快。
比起這些轉變,程冬至覺得自己變化最明顯的,當屬對物質的珍惜。
以前看著田野風光,她隻會膚淺地感慨一番這種自然美與田園樂,現在不一樣了。
她眼裡看著的,是這些幻想中的盤中餐,以及農人對於秋收滿滿的期望。
麵對著粼粼的河水她想得也不再是詩歌和遠方,而是河水裡藏著的一切可以吃的東西——魚,蝦,螺貝等……
能活著,能吃飽,能吃到喜歡的東西,這就已經是莫大的幸福。
早在之前下頭一場春雨的時候,王春枝便弄來種子菜秧把太婆家前院兒給布置上了。如今一入夏,院子裡的架子上就爬起了青青蔓藤,黃黑的土壤裡也抽出了綠油油的菜芽。
董阿婆送醃辣椒來的時候看過院子,感慨他們家的菜長得比彆人家的好,王春枝都推說是程冬至喜歡盤弄這些,澆水澆得勤快。
實際上是後院那些雞的緣故。它們吃得很好,不僅下蛋勤快,產出的糞便也格外有養分一些,用來給菜施肥再好不過。當然,這個原因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還是程冬至的功勞。
程冬至一直對養花養草什麼的沒興趣,她就喜歡種菜,種菜的目的就是為了吃。
如今院子裡的第一批黃瓜掛條了,最樂的就是程冬至,這可是她親手照顧結出來的第一份兒果實呀!
雖然她們家的黃瓜個頭有點小,但是非常新鮮水靈,一個個頂花帶刺的。
程冬至等了好幾天,最終實在是忍不住了,揀著摘了一條下來,在水裡隨便洗了洗,哢嚓就是一口。
真新鮮!
那叫一個脆勁兒,汁水清香四溢的,口腔到鼻尖湧動著的都是黃瓜特有的清新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