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有禍一起抗!(1 / 2)

“署長,獵豬行動出岔子,我覺得主要責任在家駒,若非他搞個人英雄主義,拚命追逐朱滔,朱滔根本不會那麼瘋,把車開進棚戶區,弄的雞飛狗跳不說,還損壞了大量財物……”

文建仁辦案能力不行,甩鍋能力一流。

昨天的獵豬行動,明明是他暗中攪局,險些放跑主犯朱滔,這會還能避重就輕,將主要責任推給陳家駒。

一番話下來,氣的家駒鼻孔直冒煙。

“你還說?”

陳家駒惱羞成怒道:“昨天要不是你擅離崗位,帶人衝上來橫插一竿子,我和東仔早把朱滔給抓了,這分明就是你的責任,居然還好意思推給彆人?”

“你這麼說什麼意思?”

文建仁眉間露出一絲慌色。

他也知道昨天表現的太過火,讓一些人懷疑自己的動機,隻是找不到直接證據,所以沒人多說什麼。

正如一旁的東仔,始終閉口不言。

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文建仁根本不怕陳家駒,怕就怕,林署長和彪叔聽了起疑心。

咚!

林雷蒙拍了拍桌子,嗬斥道:“好了,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

嘟!

辦公桌上的電話,忽然響起了起來。

林雷蒙瞥了文建仁一眼,抄起電話:“什麼事?”

“公共關係科的madam來了。”

“請她進來。”

推開房門。

一名穿著警裙的文職女督察,捧著一份文檔走了進來。

女督察開口道:“署長,記者已經到齊了。”

“家駒,這件案子由你發言。”

林雷蒙說這話的時候,給了外甥一個歉意的目光。

潘浩東是整個行動中,出力最多、功勞最大的哪位,緝拿主犯的陳家駒,隻不過是撿了便宜,若不是東仔用飛刀乾光朱滔的人馬,陳家駒最後哪能那麼輕鬆抓捕主犯?

按理說。

這件案子的發言人,應該交給東仔才是。

交給家駒,完全是在避親。

當然,潘浩東立了多大功就有多大功,一點都不會少。該升職就升職,該加薪就加薪,這點林雷蒙絕不會坑自己外甥。

“我?”

聽到自己當案子發言人,陳家駒喜中帶憂:“我不行啊!”

“我們已經預備了發言稿,你照著念就行了。”

公共關係科的madam說道。

“家駒,你跟她出去把發言稿背熟了。這裡沒你們的事,都出去吧!”

“yes,sir。”

支走潘浩東、陳家駒等人。

林雷蒙留下彪叔,道:“上麵說家駒的表現,重振了我們警察的威風,決定捧紅他。”

“呃~~”

彪叔表情有些意外。

林雷蒙繼續說道:“待會記者完了,你帶他去拍招生海報。還有,儘快安排他上少年警訊和電視台的訪問……”

“讓家駒成為模範警察?”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