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 鄭謙益 人定勝天(1 / 2)

2019年, 十一月三日,距離墮胎法案廢止還有不到一個月,準確的說是二十九天。

這一天, 鄭謙益要去打一場注定會輸的官司。

談論戰爭為何會輸之前,總要先講述戰局的起點為何。

話說去年在滿世界都圍繞著墮胎法案是否違憲的問題鬨得滿城風雨之時, 突然冒出一個相關案件吸引了整個司法圈包括所有時政新聞記者的關注。

那是一起強-奸-案, 受害者是未成年。之後就是受害者報警,警方追查、抓捕, 嫌疑人歸案, 整個過程大體上是順利的。可少女非常不幸的懷孕了,更不幸的是, 從嫌疑人抓捕歸案到檢方提起訴狀再到法院落錘判決,整個流程走完, 少女已經懷孕八個月。

按照韓國當時的律法,即便是牽扯刑事案件的孕婦, 也隻能在孕期二十四周內墮胎,否則就屬於違法。這裡有個問題,檢方流程走得太慢,慢到早就超過了二十四周, 受害者拿不到合法墮胎的批文,就這麼一直拖到了八個月, 孩子生下來都能哭了,此時她墮胎, 怎麼樣都是違法。

在這個基礎上, 獨自照顧受害者長大的母親,帶著自己未成年的女兒,去跪求心軟的醫生。醫生也是看在檢方都已經在流程, 想搏一搏的心態答應了這件事。

那位醫生對這個小家庭來說大概就是存活在人間‘心軟的神明’。神明做了違法的事,變成凡人被檢方帶走,控告三條罪名。

一,非法墮胎;二,謀殺(嬰兒);三,侮辱屍體(處理嬰兒屍體)。

重審一遍,案件發生時,整個韓國都在吵墮胎罪是否違憲以及應不應該廢止。輿論場鬨得那麼大,剛好相關的案子自然就受到了所有人的關注。

這案子一審判決定給醫生定罪判罰時,國會還沒吵出結果來。醫生被判服刑三年六個月,外加吊銷醫生執照。

等當事人不服上訴,二審開庭前,國會那邊吵出結果了,確定墮胎違憲,並且取消了墮胎罪。律師就從這個角度去打既然都已經確定違憲,那他的當事人就無罪。

二審的法官認同了非法墮胎罪確實可以判無罪,但殺人、侮辱屍體依舊是定案的。這兩條是基於孩子被‘取出’時哭了,既然孩子哭了,就代表它已經變成了他,那就是一個自然人殺害另一個自然人,而不是一個醫生處理廢棄的醫療廢物。

證明孩子哭的是同樣參加了手術的麻醉師和護士,而導致孩子哭了的是因職業慣性乾了‘傻事’,在孩子被‘取出’時,本能的拍了它or他一下的醫生。

二審就此維持一審原判,三年六個月,不過取消了一審判下的吊銷醫生執照的判決。這個刑期按照‘謀殺’的標準來說,已經是儘可能從輕判決了。

但當事人和律師依舊不服,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審開庭,法官直接推翻了二審法官所判定的‘非法墮胎’無罪的定案,而是以案件發生時,墮胎罪還沒有被國會提出無效來判決。

不過三審法官也沒刻意加重處罰,依舊維持二審原判,還是三年六個月。

第三次重複,此案件在輿論場的熱度非常高,高到所有案件相關當事人,不論是調查前期的警方還是中間起訴的檢察官,乃至於敲錘定案的法官都很擔心案件出問題,三方此案盯的都非常緊。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整個案件從上到下,連細枝末節的證據鏈都極其完整,絕對可以說沒有翻案的可能。否則所有涉及此案的相關公、檢、法人員,未來的職業生涯都可能受到影響。

已經是板上釘釘的案件,那位醫生都已經坐牢快一年了,此時鄭謙益想為他翻案,毫不誇張的說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更離譜的是,在最高法定案就不能再翻案的前提法規下,為了能翻案,鄭謙益還忽悠醫生做偽證,就是咬死孩子沒有哭,更扯出一堆什麼樂天搞成推強-奸-犯出來背鍋的戲碼,去吸引大眾的輿論關注。

被國民良心吸引的觀眾們把此事刷上了熱搜,在輿論關注如此熱烈的情況下,所有懂行的人都在勸鄭謙益撤訴,否則她作偽證的事肯定會暴露。

可鄭謙益就是抱著不撞南牆不回頭的勇猛,對著南牆莽過去。

官司贏了嗎?沒有。

輿論場上所有專業人士都在告訴大眾,這是注定會輸的官司。熱搜鬨了那麼多天,絕大多數人其實都接受了官司肯定會輸這個前提,可大家心底忍不住懷抱著一絲希望,那是鄭謙益啊,鄭謙益說不定能創造奇跡呢?

鄭謙益一直以來都在創造奇跡不是嗎?

鄭謙益這次輸的無數人唏噓。

剛從法院出來的鄭謙益看到一幫記者衝她哭喪著臉,好似不知要說什麼才能安慰她類似雖敗猶榮的話,給她逗笑了。

有位記者大叔表情哀怨的很,“都已經輸了你還笑得出來?”

樂出聲的鄭謙益當然笑得出來,“這才第一次開庭,我遞交了新證據,走流程他們審核證據,暫時休庭之後還要打,我怎麼就輸了?”

另一位記者姐姐一聲長歎,“你彆安慰我們了,都知道是要輸的。”

鄭謙益左右看看,他們這群人太多,擋道了,招手帶著一幫人往邊上走。走到台階邊上,扭頭翻包,掏出一遝文件出來隨手遞給站得最近的一位記者姐姐,示意她先看,看完傳下去,讓大家都看。

“官司打之前,我不能跟任何人說我的計劃,現在官司開打了,隊友們,我們可以協同作戰了。”鄭謙益招手,示意大家站近點,要說小秘密了,“我有個點子.....”

慢一步出法院的檢方代表四人組,看見台階邊那麼一大群人圍在一起,在青天白日下搞什麼密謀的操作簡直無語。四位隊友互相看看,其實都有點好奇那邊在搞什麼,不過他們都很肯定己方不會輸,也就不管了。

官司會不會輸目前還不好說,但當天各家新聞報道的根本就不是官司的事兒,而是還有一個月就是聖誕節。按照往年的規矩,每年聖誕,總統都會有一批特設名單,今年的特設名單不知道會釋放多少財閥和貪官汙吏。

有家網媒特彆囂張,大概是網媒不在乎監管隻在乎流量,都用已然被關的‘樸女士’當核心關鍵詞,猜測今年的聖誕特赦名單裡會不會出現樸女士的名字。那大韓民國就真正成了笑話,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的現實主義魔幻國家代表。

這裡需要簡單科普,韓國特赦的政策。

講起來特赦最早是從中國流傳到韓國的一種,屬於天子大赦天下的衍生版,很多帝國主義國家都有類似的條款,碰到什麼太後生日、皇帝大婚、太子出生啥的,都有大赦天下。

現代社會裡擁有特赦法案的國家也挺多的,韓國在這其中並不特彆。但韓國特赦法案特殊的點在於,隻要總統樂意,不論犯罪者犯了多大的罪,理論上都可以被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