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不解(2 / 2)

潛邸 周乙 3530 字 6個月前

作者:佚名

古代的逸事,有時候在古人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元稹有句詩說“琵琶宮調八十一,三調弦中彈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調,大概是十二律每一律各有七韻,一共是八十四調。元稹的詩說“八十一調”,人們大多都不明白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我在金陵丞相家獲得唐朝賀懷智一冊《琵琶譜》,它的序言說:“琵琶八十四調。內黃鐘、太蔟、林鐘宮聲,弦中彈不出,須管色定弦。其餘八十一調,皆以此三調為準,更不用管色定弦。”看到這個才明白元稹詩句中所說的如同今天的調琴,要先用管色“合”字確定宮弦,然後以宮弦下生徵,徵弦上生商,上下相生,直到少商。但凡下生的隔二弦,上生的隔一弦取之。凡是弦聲都應當如此。古人都須要以金石樂器為定音標準,《商頌》“依我磬聲”說的就是這一情形。今天的人貪圖省事,不再用弦管樂器定聲,所以聲音的高低沒有定準,都是臨時調配。賀懷智《琵琶譜》中的調格,與今樂完全不同。唐人樂學精深,還保留有古樂的雅律遺法。今天的燕樂中,古聲大多亡佚,而新聲大抵都沒有法度。樂工自身都不能講明白樂中的道理,如何能讓他們的音樂和諧呢?

今天教坊的燕樂比唐律高二律稍弱。“合”字比太蔟略低,卻以“凡”字當宮聲,比黃鐘清宮稍高。中原以外的音樂尤其沒有法度,大體上又比教坊的高一律多。唯獨北狄的樂聲,比教坊樂低二律。大致北方人的服飾器物多采用唐代的風俗,這種音樂懷疑也是唐代音樂的殘留。

今天的燕樂二十八調分布在十一律上,唯獨黃鐘、中呂、林鐘三律各自具有宮、商、角、羽四音;其餘的律有的有一調,有的有二三調,唯獨蕤賓這一律一調都沒有。其中的管仙呂調是蕤賓聲,但也不算是本律。這二十八調中的聲音也有出入,不完全符合從前的法度。僅是大體上可以配合而已。比如今天的中呂宮,卻是古代的夾鐘宮;南呂宮是古代的林鐘宮;今天的林鐘商是古代的夷則商;今天的南呂調,是古代的林鐘羽。即使是全國最優秀的樂工也不清楚其中的緣由。十二律加上清宮,應當有十六聲。今天的燕樂隻有十五聲。大概今樂比古樂高二律稍弱,所以沒有正黃鐘聲,隻認“合”字當大呂,仍然偏高,本應當在大呂、太蔟之間,“下四”字近太蔟,“高四”字近夾鐘,“下一”字近姑洗,“高一”字近中呂,“上”字近蕤賓,“勾”字近林鐘,“尺”字近夷則,“下工”字近南呂,“高工”字近無射,“下凡”字近應鐘,“下凡”字為黃鐘清。“高凡”字為大呂清,“下五”字為太蔟清,“高五”字為夾鐘清。法度雖然如此,然而各調中的殺聲,不能完全規劃本律,所以有偏殺、側殺、寄殺、元殺之類。雖然與古代的法度不同,推敲它也自有道理。通曉音樂的人都能把它講明白,這裡就不一一記載了。

古代的用樂方法,鐘和磬常常各自懸掛十六件,也就是十六律;這樣每一架就隻對應於一律,有黃鐘律的架、大呂律的架等,其他樂器也都是這樣。權且以琴言之,雖琴聲都是清音,而其間也有音聲重的和音聲輕的。樂器的材質中本來就包含著五音,所以古人為琴命名,或有叫做“清徵”的,或有叫做“清角”的。樂器不但與五音相應,還與各種調式相應。我的一位朋友家裡有一把琵琶,把它置於空房子中,用觱篥吹奏雙調的曲子,琵琶的弦總是有音聲相應和,吹奏其他調式則不應,這位朋友把它看得很貴重,以為是不平常的物品,殊不知這是音樂上的常理。燕樂的二十八個調式中,隻要弦樂器的弦和某一調式的音聲相同,它就會相應;如果奏遍了二十八調而它都不應,那麼這弦的音聲就是逸出常用調式之外的音聲。古樂之法,一律有七個音,十二律共有八十四個調式。如果更細分的話,調式還不止八十四個,逸出的調式極多。人們偶爾在二十八調中見到有琴弦應和的情況,就以為是怪事,其實這不過是音樂上的常理。然而這又是音樂學問中最為精微奧妙的地方。今日人們不了解這一道理,所以不能極儘至為和諧的所有天籟之音。世俗常見的樂器演奏者,連弦上的音調都還不能知曉,又如何談得上了解其中的奧妙方。今日人們不了解這一道理,所以不能極儘至為和諧的所有天籟之音。世俗常見的樂器演奏者,連弦上的音調都還不能知曉,又如何談得上了解其中的奧妙不能知曉,又如何談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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