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美手(1 / 2)

寵嬌雀 夜合 3867 字 3個月前

城樓上旌旗招展,青灰色的城牆之上,是二層三重簷歇山式的城門樓,遠遠看著,仿佛一座巍峨青銅巨獸蟄伏在此。

垛口處,一白衫男子背手而立,含著淡淡笑意,望著官道上,漸行漸遠的驢車和馬車。

“公子為何要這麼輕易地放沈娘子離開?卻又派人送信給邱小雲?”身後的宿池對自家大公子的行為有些茫然。

魏徵望著馬車微微掀起的車簾,半張麗影一閃而過,笑了笑。“看著獵物千方百計地逃跑卻又被抓回來,很有意思不是麼?”

宿池打了個寒戰。

“而且......”他勾唇,“我這個弟弟,雖然自小熟讀儒家經學,卻最是厭惡儒家那一套,什麼君臣父子兄弟綱常,在他眼裡,都是可有可無的累贅,這樣的人,做起事來了無牽掛,好是好,卻叫人難免心憂啊。”

“就好似沒有刀鞘的利刃,沒有韁繩的野馬,不受控製,不受驅使,發起瘋來,後果可是不堪設想,既然我要與他合作,自然希望他好好的。”他似真似假,似笑非笑,衣袍被北風吹起,好似謫仙,一聲輕歎湮沒在夾雜著北地蒼茫的冷風裡,“眼下幽州兵馬大半都在他手下,若是這時候發起瘋來,那可如何是好。”

宿池沉吟:“大公子的意思是,沈娘子是將軍的刀鞘?可是沈娘子出身平平,雖然確實貌美,可是終究隻是皮囊,天下美人數不勝數,將軍連弑父都毫不猶豫,隻怕未必會真的將一個女人放在心上。”

魏徵沒有回答。

佳人漸行漸遠,腦海裡,少女小心謹慎的淺笑猶在眼前,不知為何,他總覺得,魏承對她的感覺,不一般。

一旦發現自己豢養的愛寵竟費儘心思地想要離自己而去——

魏徵心裡生出一絲玩味。

“誰知道呢。”他笑了一聲,搖搖頭,轉身下了城樓。

——

直到再也望不到那道巍峨的城樓,沈銀霄和牙人分道揚鑣,牙人得了五兩銀子又得了一輛馬車,心裡喜不自勝,沈銀霄下了馬車,爬上驢車,從既定的路線出發,轉向往中山國而去。

路上也沒敢停下來休息,和沈父沈母分食了帶出來的餅,在車上燒了水,填飽肚子,不分晝夜地趕路,易水已經結冰,水麵凍得足以支撐驢車行走其上。

兩岸蕭條荒蕪,三三兩兩的行人裡,驢車並不算太顯眼,這也算得上是她一路逃命時的一絲安慰,她在車裡換了一身褐色的粗布裙子,又將垂下的青絲挽起,用土色粗布包裹起來,梳成婦人發髻。

“爹爹,這裡就是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易水嘛!”一垂髫小童臉色通紅,依偎在中年男人懷裡,男人挑著扁擔,帶著家當和小兒過易水。

清脆的童聲順著冷刀一樣的風,飄進她的耳朵裡。

“爹爹,以後我也要做和荊軻一樣的大英雄,就像魏將軍,騎著大馬,穿著鎧甲,帶兵打仗,保家衛國!”小兒手裡拿著木刀,一邊揮舞一邊鬥誌昂揚道:“討伐反賊!剿滅胡人!”

中年男人笑起來,笑聲粗獷憨厚,“我家娃子有誌氣!”

沈銀霄的心一瞬間有些空蕩蕩的,趴在窗沿看窗外的景色。

沈父看了看光滑的冰麵,停了驢車,翻到幾片粗布,跳下來將驢蹄抬起,裹上粗布防滑。

這條短暫的穿過幽州的冀州長河,曾有高漸離擊築,荊軻歌而和之的美談,燕太子丹曾在這裡,為即將刺秦的荊軻送行,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諺語也從此處傳開,千年興衰,留得下名字的都是史書裡記載的大英雄,長槍利刃,英雄膽色,一杯冷酒下肚,自此在青史裡留下一個偉岸背影。

少有人記得,燕太子丹為了籠絡豪俠荊軻,備下美酒黃金,駿馬佳人,燕太子使琴女奏樂,荊軻讚歎琴女手美,太子丹欲將琴女送於荊軻,荊軻推拒,直言隻是愛其手,太子丹遂砍琴女雙手,以玉盆盛之,送於荊軻,荊軻感動之甚,自此甘願為太子丹效犬馬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