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2. 經曆的塑造(1 / 2)

借口 小萵 3522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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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林母見麵的事,林芸沒有跟林雲提起。覺得這件事情還是由林母自己來說會更為合適(如果有必要讓他知道的話)。而且,時機也不對。若是林芸直說不歡迎他就能夠把他趕走的話,那他也不可能能夠通過薑琳搬進這裡,更不會死皮賴臉地賴到現在還不走。

“不過話說回來,這幾天,他好像每天都早出晚歸的?”

每日4:30準時起床的林芸發現,這幾日林雲竟然也天沒亮就起,比他剛來時每天7點的起床時間整整提早了兩小時?不知道是不是為了趕門禁才刻意把工作提前開始,以便能夠提前完成當日同樣的工作量?——反正,他似乎越來越忙,但每天晚上還是準時踩著點地回來,然後自己伴著還沒走出房間門去鎖門的林芸之前的,伴著她每晚21點準時響起的鬨鐘聲,林雲自己順帶鎖了大門,不必林芸再特地出來一趟。

曾經,林雲問過她:除了門禁,她為什麼非要每晚都鎖門?(不是有他在嘛,她還怕什麼?)

林芸告訴他:“鎖了門才能睡得著。”

她沒說的是,她從很早的時候就養成了隻要身邊一有動靜,她就會立刻從床上翻身起來的身體條件反射。因為威脅隨時存在,在她的記憶深處,那個人隨時會一時興起,就算她鎖了門,他也會用斧頭把門砸了,再進來打她一頓。他很享受這種在“家”裡——這個物理空間中,完全屬於他,裡麵的所有東西都是屬於他的,他可以任意擺布而不必承受任何來自社會的懲罰的掌控感,權力感。——儘管這是很久以後,林芸才看明白的真相。但是在很小的時候,她就已經很清楚了一件事:

那個人,與其說是脾氣不好,不如說是很享受用暴力從她身上獲得“他很了不起”的滿足感。——尤其,當這樣的暴力是不用付出任何代價的,同時周圍人隻會要求被打的一方無底線忍讓的時候。

小時候,林芸隻感到強烈的屈辱感,而且這種屈辱感不隻是那個人給她的,還是周圍人合起夥來一同強迫她的。她一直憎恨自己為什麼就是沒他有力氣,為什麼就是不能逃離了這個群體?她很想狠狠地打回去,而不是任由那個人擺布還全無還手之力;她更想永遠地離開這個一直秉持雙重標準地隻要求她,卻從來沒有懲罰過那個人的可惡群體。

長大後,過了很久,林芸才看明白:

源頭是在於,這個社會的主要資源是掌控在男性群體的手中,這才讓整個社會體係的懲罰機製不僅不能及時有效地約束住男性的暴力,還會偏向於首先要求女性自己設法保護自己,保護不了還會優先譴責女性、在精神上對女性施壓。

即便現在因為社會資源在性彆群體上的分配情況的變化而不得不考慮女性作為社會群體一部分她們發出的聲音,因為她們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影響力確實開始與日俱增——即便如此,社會的權力體係也還是在“權利”“義務”“懲罰”三方麵,增加了不少女性維護自己利益和社會權利的成本,同時減少了男性過去承擔的很多社會責任,但卻沒有同時減少男性過去與承擔的那些社會責任相對應的權利——甚至是權力,尤其沒有同步增加男性在對弱勢者尤其是女性、兒童施加暴力或者是性騷擾的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