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12. 經曆的塑造(2 / 2)

借口 小萵 3522 字 3個月前

相比以前,比起女性承受的損失、創傷,需要為了維權而付出的追責成本,男性被懲罰的程度簡直小到可以忽略不計——尤其涉及到所謂的“家務事”,這種現象就更加明顯、普遍。

很多事,林芸經曆著,一直還在經曆——就比如那個人至今不僅沒有為自己對她的虐待行為付出過任何代價,連輿論譴責、集體孤立,也多是對她,而不是對他。——她知道,幾千年的觀念慣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輕易被改變的。沒有幾代人的時間,怕是不能從根本處動搖了專為父係體製而設計的、更有利於男性群體的社會資源分配體係。

而她的這輩子,注定是擺脫不了被“父係特權”剝削的現實——她隻能儘可能降低這套體係對她的傷害程度。

比如,那個人即便在她逃離了那個“家”,自此再不回去,他也要讓她的母親代為傳話:要錢,你就得給;要來京城玩,你就得陪著。——而你能做的反抗,隻能是把手機設靜音,乾脆沒聽到,就算事後看到了,也不回複。讓那邊找不著你。

每次一想起這個她永遠擺脫不了的人,林芸都有股強烈的衝動,恨不能拿把刀狠狠往他心口捅上千百刀,就像他從小到大往她身上往她心口“捅”的一刀又一刀。她早已傷痕累累,靈魂早已被撕得粉碎,她的世界早已天崩地裂。而他呢,竟然還能這麼理所當然、毫無愧疚地跑來剝削她?!

他哪兒來的權力?誰給的?她為什麼不能拒絕?為什麼還有這麼不對等、不符合邏輯、這麼違反基本人性(以牙還牙)的道德存在?憑什麼他不過是給了一個精子——而且也不是她想要來到這個世界的——他就擁有這麼多可以持續終身地剝削她的特權?甚至比懷胎十月生她、真正花錢養她長大的母親(雖然每次她被打時,母親總會“剛好”不在,或者即便看到了也當作沒看到的不予乾涉,從沒有在她需要保護的時候保護過她,也沒有在她需要的時候給過她哪怕一次擁抱來讓她有過片刻的依靠,母親甚至還直接推開她試圖的尋求擁抱),——那個人憑什麼幾乎沒怎麼付出過,就一直享有著比她的母親被群體允許擁有的權利還要大得多、多得多的權力?

很多的問題開始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對比出了這個社會的畸形標準——它有另一個名稱,叫“父係雙標”。

在那個人曾經自己來過一次京城,並且用當時的林芸還不能擺脫的自小就灌輸到她腦袋裡的“公序良俗”綁架她,不得不“孝順地”陪了他三天,遊逛京城。自那以後,那個人就被林芸拉去了黑名單,並且最後一次,她警告她母親,以後不要再給他帶話,否則她連她的電話也不接。可是她母親沒有聽進去。

不如說,林芸說的話,她母親從來沒有認真對待過,一直以為她們會一直這樣過下去:等林芸發完脾氣,聲嘶力竭地吼完,一切就會恢複如常。——過去,她母親是怎麼跟她相處的,以後,也還會繼續一成不變。

直到有天,她母親又說那個人要錢,讓林芸給打錢,林芸直接掛了電話,然後把母親也拉到黑名單去。甚至為了防止那個人再次跑來京城找她,騷擾她,林芸連租的地方都搬了。

即便後來因為算過賬,覺得要繼續在這座城市生活至少20年,還是買房比租房便宜,尤其更加穩定(不必擔心突然漲租,或是房東提前解約趕租客還不用返還押金,更不會給賠償金),會比租彆人的房子更加安全(有沒有監控、偷窺隱私之類的,攝像頭裝在哪兒,主人自然知道,租客卻要費力檢查),——種種因素考量下來,林芸才趁著積蓄夠她全款在郊區買套房的時候,趕緊給自己買了個接下來20年至少不必擔心晚上沒有遮風避雨的地方的物理空間的使用權。並且在買了這麼個固定空間之後,就更加警惕起那些所謂的“親屬”——尤其是“直係親屬”。

已經持續了好幾年,隻給母親的賬號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