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法律權威和清規戒律(1 / 2)

紐斯卡大酒店是一棟十二層的古老建築,曾經是東海最奢華的五星級酒店之一,便是現在,從服務到內部設施,仍然保留著超一流的水準,鐘樓似建築更有著傳統酒店的氣派,而且作為老字號酒店,更是老東海人眼裡真正懂行的有錢人才會住的上等酒店,其價格也極為高昂。

頂樓兩間最頂級套房各占了一半樓層,現今被陸銘全訂了下來,兩個套房之間可容納幾十人的商務會議室自然也成了獨占。

此刻,會議室中,隔著橢圓形會議桌,坐著談判的雙方人士。

這一邊,是陸銘和他的三個弟子,以及事務官畢曉婷。

另一方,僅僅兩個人,一個是代表金太平保險公司的律師摩根,來自瑞德律師行。

金太平保險公司是東海乃至帝國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所有法律事務,交由瑞德律師行處理。

另一個人,是鄭忠實的私人律師,代表鄭忠實出席本次洽談,叫席爾瓦,來自約翰遜-史密斯-斯圖爾特律師行。

在與商業保險有關的桉子裡,鄭忠實的利益和保險公司自然不是完全一致,所以,其不會從瑞德律師行雇傭律師處理相關事務。

總之,東海最大的兩間律師行委派的律師,此時,都坐在了陸銘的對麵。

席爾瓦正滿臉微笑闡述他當事人的立場,“陸千行先生,所有涉及馬主名下委托我當事人寄養訓練的馬匹,出現的意外事故、損傷等等賠償事宜,都由金太平保險公司代為處理,所以此次糾紛,和我的當事人完全無關。”

摩根則開始就闡述了金太平保險公司的意見,會派出獨立調查員調查此事,同時研究涉事馬主和馬房的合同條款,如果確實是馬房的責任且按合同需要進行賠償,他再來和涉事馬主一方進行協調。

在此之前,金太平保險公司不會有任何承諾。

聽著對方言語,陸銘三名弟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這個桉子,其實真的難搞。

尤其是,故去的老雷諾先生,當時也沒太當回事,簽的隻是普通合同,對他額外提供大量費用的事項根本沒有提及,但如果他活著的話,馬房一方當然不敢亂來。

而馬房的普通合同,其實有點霸王條款的意思,按照合同,小珍妮的遭遇,怕很難索取賠償。

而就算師父將霸王條款打掉,對方也是保險公司出錢賠償。

和鄭忠實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可師父一貫的作風,肯定是想給鄭忠實一個教訓,可在這個桉子裡,怕真是一點希望都沒有。

席爾瓦和摩根,這時候相繼站起來,摩根很鄭重的道:“陸先生,我方很快會委派獨立調查員來調查這樁桉子,希望您代表的馬主,能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席爾瓦則微微一笑:“陸先生,下次你們再磋商的話,就用不到我出席了,對吧?”

陸銘微笑不語,站起身,做個手勢,自有人開門,送他們出去。

等著兩名趾高氣昂的律師走遠,看了看三個徒弟為難的神情,陸銘一笑,“走,我們去見個證人。”

……

領著三個徒弟,來到了隔壁的小茶水間,裡麵,有個脖子上有紋身的小夥子,正不安的吸煙,茶水間裡,煙霧繚繞的,佟小娥忙過去開了排風扇。

陸銘拉著把小椅子,發出和地麵摩擦的難聽聲音,小夥子嚇一跳,猛地抬頭。

陸銘坐他麵前,笑道:“想的怎麼樣了?”

小夥子沉默著,終於點頭:“好,我,我願意作證,是鄭忠實要我們騙了那位,那位事務官,並拉她上山的。”

陸銘點點頭,指了指小夥子,對三名弟子道:“他就是騙畢曉婷事務官上山的四個人其中的一個,叫劉小刀,花名小刀。”

又問三名弟子:“你們對非法拘禁的構成是怎麼看的?”

“要符合四個原則……”鐵小嘉和陳清華搶著說,然後,互相瞪了對方一眼。

陸銘一笑:“一個個說,來,小娥先說。”

鐵小嘉和陳清華就更是互瞪,都覺得因為對方,自己才沒了在師父麵前表現的機會。

佟小娥想了想,慢條斯理道:“第一個原則,就是非法性,限製他人自由的行為應該是法律禁止的,比如醫生為了治病,禁錮病人的話,就不構成非法拘禁。”

陸銘點頭,點了點鐵小嘉,鐵小嘉道:“第二個,就是主動性,簡單說,就是故意的限製人人身自由,比如我不知道有人在房間,將他鎖在了裡麵,也不構成非法拘禁。”

陸銘看向陳清華。

陳清華忙接著道:“第三個,被侵害的是人身行動自由,主要表現形式為兩點,強迫被害人留在他不願意留的地方,或者,強迫被害人去某個他不願意去的地方。”

陸銘點點頭:“第四個構成原則,就是要有限製受害人自由的行為,比如暴力方式,或者暴力相威脅。”

“師父,這個桉子裡……”鐵小嘉想說什麼,但又看看那“證人”。

陸銘笑道:“沒事,你繼續。”

鐵小嘉點點頭,“這個桉子裡,他們是用騙的,騙的畢曉婷事務官去的小華山,並沒有強迫畢曉婷事務官去小華山,而且,在山上,他們也並沒有用暴力恐嚇畢曉婷事務官,隻是辱罵,並要求畢曉婷事務官寫悔過書,全程並沒有說畢曉婷事務官必須留在那裡,從法律角度,對方律師可以認為,畢曉婷事務官完全可以自由離開,他們的當事人並不會阻攔。”

陸銘笑笑:“對,他們沒有說,畢曉婷,你敢走,我們就打折你一條腿。”

鐵小嘉小心翼翼看看師父臉色,“師父,我……”

“你說的對!”陸銘琢磨著,“可實際上,小華山半山,步行是很難離開的,而且,對方營造出的恐怖氛圍,也會令畢曉婷事務官認為,自己如果敢離開,肯定會遭到他們的毆打,這種心理上的脅迫,同樣是一種暴力恐嚇,我們這非法拘禁認定的第四條原則,本身就該與時俱進,進行完善,也需要一個新判例,來明確這一點。”

“你們想想,騙你去了上不著村下不著店的半山腰,四名彪形大漢,對你辱罵,逼著你做一些事,卻說沒有限製你的人身自由,你本就可以自由離開,這種事,合乎情理嗎?”

“法官和陪審員,應該會認同我的觀點。”

鐵小嘉眼睛亮了亮,是啊,師父就是如此了,從來不是局限在現有的法律準則中,而是好幾條法律準則的完善者,比如“幼童保護原則”,就是師父明確提出來的,還有經濟糾紛中的“鄰居原則”,師父在一樁桉子中,也對其進行了完善性解讀。

而這一次,就是師父對自己三人的現場教學,叫自己三人的思維,不要僅僅局限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和判例中。

陸銘琢磨著又道:“還有啊,綁架罪,又是要符合什麼準則才會確立?”笑笑,“小娥,還是你先來。”

佟小娥不假思索的道:“非法的將他人從其居住地或者營業場所擄走,或者非法將他從其所在地扣留在相當拘留之外的地方,或者將他人非法拘禁在隔離場所持續相當長的時間的,既構成綁架罪。”

“又,如果非法拘禁成立,而且,這個非法拘禁是秘密進行的,便構成綁架罪。”

陸銘點點頭:“畢曉婷事務官,是被騙去山上的,實際上,山上的場所,並不是畢曉婷事務官想去的地方,因為她本以為,在那裡能見到她想見的人,所以,這種騙,其實和暴力脅迫,並沒有本質區彆,從綁架認定上,和她被脅迫去該場所並無不同,而且,也屬於秘密進行,在畢曉婷被釋放前,並沒有畢曉婷的朋友知曉此事。”

“時間,也持續了幾個小時。”

“所以,我認為,此桉,是構成普通綁架罪的,鄭忠實,便是主使人,為主犯,四名執行者,是從犯,當然,其中的一位,現在是我們的汙點證人。”

三個徒弟都是一呆,普通非法拘禁隻是輕罪,普通綁架,或者說二級綁架,那就是重罪了,法官量刑基本會在五年以上。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