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 24 章(2 / 2)

譚氏卻已經明白了,她跌坐在地,含淚道:“是,那一年我相公要去考科舉,可是家裡銀錢不夠,想了幾個月都沒法子,過後他說借了同窗的銀子周轉。”

那會兒她的女兒還沒被拐,王舉人借到了銀子,去了府學參加考試果然中了舉,是他中了舉幾個月後女兒才被拐走的,因此譚氏從未懷疑過他。

張遠這才知道自己是因為什麼被捉到了縣衙裡。

他讀的書不算多,然而在人販子這一行呆久了,自然知道要避著衙門行事,他連買彆院都是借的彆人的名義,平日裡還以乞丐示人,小心謹慎之極,誰知道竟栽在了兩年前這一道口上?

人販子素來對外說的都是下鄉收的人,其實若是不荒不澇的,哪兒有那麼多的人賣兒鬻女?他們個個都主動去拐過人,自然知道這是犯法的。

可張遠卻靈機一動,叫屈道:“大人,這案子可與我無關啊!王舉人自己找到我說是要賣女兒換錢,又不是我主動拐她的!他當初收了我一兩銀子便將她女兒舍給我了的!”

王舉人已經站不住腳了。

沒讓他料到的是譚氏“謔”地一下站起身,反手就給了他一巴掌。

王舉人臉上火辣辣地疼,昨兒個叫張遠踹倒在地上摔裂了兩顆牙,他沒敢去醫館,囫圇睡了一夜,兩頰早就腫得和饅頭似的,這會兒又挨了譚氏一巴掌,那兩顆崩裂了的、搖搖欲墜的牙直接掉下來,被一巴掌扇在了地上。

他不敢置信地看向譚氏。

這個女人……

平日裡在家的時候都是他當家,譚氏從不敢與他大聲說話的!

譚氏迎著他的目光,本有些怯弱,然而一想到被他賣了的女兒,怒意又上心頭,一巴掌又扇了過去。

【心上人:臥槽好爽!這種男人就該一巴掌呼死他!】

【無語:太惡心了,連自己親生女兒都賣!】

【餅子:譚氏站起來了!這兩巴掌真的看的我爽呆了!傻逼男人,趕緊跟他合離!】

【一言不合:笑死我了,你們看到那兩邊的衙役沒有,其中一個都走到他們邊上了,愣是沒攔住譚氏,讓她後麵一巴掌打得結結實實的!】

【嘻嘻:衙役們估計也看不起這種男人吧,又不是特彆缺錢還賣女兒,還要用孩子被拐了欺騙妻子,不讓她報案。】

衙役確實看不起他。

林渙也看不起王舉人。

他背《三字經》的時候曾經背到過,“首孝悌,次見聞”,書上要求人要懂得孝道,卻沒教會人怎麼做父母。

王舉人這樣死磕在書上的迂腐呆子,心裡估摸著以為百善孝為先,他做什麼都是對的,哪怕他把女兒親手賣給了人販子,她女兒也得感激他?

譚氏卻是個實實在在的可憐人。

她在大堂之上跪下了,匍匐在地,臉上的淚水如雨簾般落下:“大人,大人既然查清楚了案子,想必也知道我的夢兒被賣到哪裡去了,求求大人告訴我,我即便是傾儘所有,也想贖她回來!”

她說完就開始磕頭,額頭磕破了仍舊不停,鮮血糊了滿臉,又被淚水衝刷乾淨。

所有人都撇開頭不忍再看她。

林風起說:“你確定要贖回她?若是你贖回她來,你的丈夫還要賣了她怎麼辦?他能賣一次,就能賣第二次。”

譚氏一愣,半晌咬著牙:“那我就合離!”

不對。

她忽得站了起來:“不合離!我要休夫!”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要入V啦!掉落萬章更新!多謝小夥伴們的鼓勵和支持!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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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世界上最苦逼的事情是什麼?

大概就是穿越成了一個鳥人。

比成為鳥人更苦逼的事情是什麼?

那大概就是成為了《西遊記》裡的妖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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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閃閃一覺醒來就成了《西遊記》裡的金翅大鵬雕。

母親是開天辟地的第一隻鳳凰,哥哥是佛母孔雀大明王。

而他隻能在獅駝嶺當個鹹魚摳腳,等著唐僧西天取經路過此地。

第一百年,他心心念念的猴哥沒有來。

第二百年,他感受到了血脈裡的饑餓。

第三百年,他忍住了蝕骨的吞天欲望。

第四百年,他忍……他忍不住了!

好他喵的餓啊嗚嗚嗚!

第五百年,唐僧帶著四個徒弟從獅駝嶺下路過。

他們聽聞這獅駝嶺住著鳳凰之子,殘暴不仁,一妖吞了一座城,八百裡內沒活人。

等到了山腳下……

這人妖混居、安詳和樂的景象是怎麼回事?!

金閃閃:#_#不好意思,餓極了,就不小心種了個田。感謝在2021-07-2708:15:55~2021-07-2800:39:49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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