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成其實並不是第一次來到這個中世紀氛圍濃鬱的城市。
隻是大多數時候,他更習慣將“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個概念嚴格區分開來,從生意人的角度理性分析,比起繼承了豪放勇莽品格、直來直往的蘇格蘭人,他也顯然更喜歡和擺脫不了舊日貴族氣——換句話說,更喜歡在表麵排場上下大手筆的英格蘭人打交道,實現虛偽奉承基礎上的互利雙贏。
因此,此前百分之九十來到英國的期間內,他實際極少在愛丁堡這座曆史悠久的城市停留,這習慣一直持續了許多年。
哪怕直到後來,他一度常常遊離於工作之外,長期因私待在愛丁堡,但他也寧可隔空指揮倫敦的地產項目,而不曾在愛丁堡投過丁點重資。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是對的。
就在那一年,依靠和倫敦那兩個沒落貴族打交道的經驗,他將華人街的核心街區和平納入囊中,同時依托客源引流,就近開發大型商場,又利用華人的普遍聚集性打出“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的新興概念,興建旗下三期高級住宅區,很快大獲成功。
正如財經周刊多次點評所說的:從金融學或心理學,任何角度而言,他都是個商業嗅覺極其敏感的天才。
誰又能想到,這樣的天才,當時卻是在離婚的極度焦慮中,在距離前妻住的愛丁堡大學舊校區宿舍不過一個街區的單身公寓裡,完成了這次商業生涯中不可忽視、載入人生履曆的重要一筆?
——是的。
其實,完全背離舒沅的預想,他找到她的速度,遠超她幼稚的想象。
試想以他的經濟能力和社交廣度,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難道還不簡單?
無非是列出Dr.古的人脈所及,一一排查比對,很快,他就聯係上UCL的布萊恩教授,繼續往下摸查,又排除了數所名校,“最危險也最安全”的愛丁堡大學隨即成為了不二之選。
因此,與她記憶裡的那段“驚險逃亡”不同,實際早在她入學的第一周,他就已經找到了她。
在人群中,他裝作無意,而強忍複雜心情,遠遠看向她。
大概是因為語言上還存在溝通不暢的問題。
那時舒沅經常呆在愛大圖書館外的大草坪,試圖融入大家的課餘活動來提高口語——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時候努力了千百萬次也不敢邁出那一步,當時蔣成就說過,“如果你不想就彆做”,反正他會不就夠了?所以她隻是笑笑,就選擇放棄。
但那一天,舒沅卻竟鼓足所有勇氣,他眼瞧著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最後提起熟悉的笑臉,參與到小組讀書會中去。
在那裡,她收獲了來到愛丁堡的第一個朋友,同樣來自中國的林柿。
就像突然的離婚那樣,她突然的改變也出乎蔣成的預料。
於是到後來,她越是在讀書會上結結巴巴卻大方開朗地介紹自己,他的心裡越是怒火沸騰,無處宣泄。
他甚至試圖從她臉上找出哪怕一絲背棄家庭、放棄那個孩子的後悔和躊躇,但是一點也沒有。
她的臉上隻有交到新朋友的快樂,那種受寵若驚,或者說恍然大悟,“原來交朋友是這樣的”、“原來同學是這樣相處”的表情,他輕易就能讀懂。
說一點心疼也沒有是不可能的,但他還是不能理解她的選擇。
難道愛他和“找到自己”之間有不可彌合的矛盾嗎?他從沒說過不願意讓她獨立,讓她完整自己的人生,隻是她從來不主動提起,他也就以為不重要罷了。
他不是她,怎麼可能什麼都不說就心有靈犀?
一邊鬱悶著,他還是繼續觀察著她。
看她就像什麼都好奇的小孩似的,之後頻頻出沒於社團的迎新會,參加了很多社團,譬如戲劇社,譬如合唱社,甚至“恐怖愛好者”社,然後嚇得抹著眼淚和同學一起跑出門尖叫,兩個人蹦蹦跳跳,最後四目相對,捧腹大笑。
也看她紅著臉第一次出演話劇,出乎意料完成的很好,謝幕時毫無芥蒂和所有人擁抱,在合照時揚起燦爛笑臉。
——那全是他已經很多年都沒看到的表情,卻在異國他鄉,輕易分享給了他人。
憑什麼啊。
憑什麼他傻子一樣亦步亦趨,她卻能和彆人相處的這麼開心?
原本是想要看看她“葫蘆裡究竟賣什麼藥”,結果作為觀眾的某人,看得更一口氣上不來。
一氣之下。
他回頭就在離婚案裡直接要求凍結她名下所有自己有關副卡,也要求律師嚴格進行財產分割公訴。
原話是:“一分錢也不給——除非她主動提出跟我麵談。”
然而原本預料的局麵卻根本沒來。
相反,律師很快給來答複:她一分錢也不要,隻求快速結束這場婚姻。
“那就讓她淨身出戶!”
“是,老……”
“還真能淨身出戶?你瘋了吧!沒錢她怎麼過?”
“不是,老板……”
律師為難:“主要是太太……不是,舒小姐那邊,也是一樣的訴求,她不要求財產。”
“……那就讓她該怎麼樣怎麼樣,細節問方忍去,彆來煩我!”
律師連連應是,灰溜溜掛了電話。
他很少在外人麵前發這麼大的脾氣,那天卻實在忍不住咬牙切齒,氣得差點摔了手機——但不知想起什麼,動作卻又頓住,隻是氣呼呼地悶坐一夜。
那一晚,他甚至也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要直接去找她問清楚:這麼絕情到底是為了什麼?
就因為他曾經寫過的狗屁日記?
行,那他道歉還不行?
還是因為他從前不喜歡她,那現在喜歡了不就好了嗎?
他甚至都已經想好,哪怕是因為她不喜歡天方,討厭他的公事公辦,他也可以破例一次,用手段把葉家擠出董事局,甚至直接把天方的股份當禮物送給她。
那不過是他成功路上一塊比較突出的墊腳石而已,隻是她一句話的事——其實,如果她會提要求的話,在八年的婚姻裡,她早已經有很多次機會得到它,犯什麼去和葉文倩個路人生氣?
想不明白,越想越煩。
然而第二天早上,所有的勇氣和衝動,又在突然看見她和林柿開開心心手挽手去食堂吃飯的背影時,突然卻步。
再給她一點時間好了。
當時他想。
如果寧可放棄一個孩子,摧殘自己的身體,她隻是想要自由,他會證明給她看,至少,他不是不可以給。
那之後,有賴於愛大合理的旁聽課製度和開放的校園環境,蔣成甚至還抽空聽了不少“前妻”的校園大課。
就像在港大的時候那樣。
無論人滿為患還是寥寥幾個人聽課,她每次總是第一個來,占了第一排,和每次在最後一排一邊處理公務一邊咬牙切齒盯著她的某人不同,永遠勤勤懇懇地做滿一整頁筆記,從前會分給他抄,現在則是和關係好的同學一起分享。
後來,她開始敢於用非母語勇敢站起身來發言,用抖得好笑的聲音,力所能及答完每個問題;
再後來,課後圍著教授問東問西的身影裡,也多了一個怯生生背影。
他不得不承認,唯有那種時候,她幾乎是整個人都發著光的。
在彼時的愛大文學院裡,大概也沒有人不喜歡她:教授們欣賞她的好學,同學們感謝她的不吝分享,連她們宿舍區隔壁那些不懷好意(他認為的)的男同學,也都拚命一個勁往她那棟樓去湊,隻為了蹭一頓香飄十裡的中餐。
大概隻有他對那樣的她越看越討厭吧。
甚至越看越懷疑:難道真的是我讓你不快樂嗎?是我讓你變得黯淡無光嗎?
他一直以為自己曾拯救了她的人生。
也一直以為,無論是恩情還是愛情,她理應永遠忘不了他,分彆隻是一時的矛盾,總有一天會解決。
然而就在那滯留愛丁堡接近半年的某一天裡,他才好像忽然明白:也許她真的,經由那些他看來不過是隨口一提的文字,並不傷人的忽視,在某一天,把她對他的愛殺死了。
愛的消亡,原來是從來不給人提示的。
或許隻是一句話,或許隻是一個岔路口的選擇。
正如很久以前,他笑話著網絡上那些矯情的男男女女,什麼“不想離開的人往往看起來最犟,卻會在鬨脾氣後默默收拾好一地狼籍;真正想離開的人,卻在某個天氣大好的晴天,穿上外套,平靜地和你告彆,然後再也不再見。”
他隔著許許多多排的人群,隔著無數目光,就那樣打量著她纖細伶仃的背影,試圖揣測她的心意。
他真的努力過。
即便那在旁人看來愚不可及,即便連舒沅本人,甚至也從來不知道他的努力。
不知道他曾經在她背後,和她一起嘗試過難吃的啤酒炸魚排薯條套餐,喝她抿了一口就直皺眉推開的威士忌。
不知道他看過她在秋天穿著格子裙,圍著羊絨圍巾小跑著出門,和她一起在永遠派對看不到頭的大象咖啡館門前等過一整個下午,最後在隔壁的隔壁,幾乎異口同聲吐槽著糟糕的茶點。
不知道,他曾經和她前後腳登上卡爾頓山看日落,走過英裡大道,去到王子大街,她為吹著蘇格蘭風笛的街頭藝人放下五英鎊紙幣,而他給了兩千英鎊,告訴那個藝人,如果以後再看見這個女孩經過,請給為她吹奏《For the love of a princess》。
那是最嚴酷的冬天。
他告訴自己,如果到新年,她依舊沒有回過頭,那麼他的自尊不允許他繼續留在這裡。
於是,在新年狂歡的火把遊/行上,他戴著墨鏡與她擦肩而過,那是他們最近最近的一次,也是最遠。
她沒有回頭,他也沒有。
那之後,他離開愛丁堡,去往倫敦。
他讀不懂她。
那他放她自由,這樣能不能,也算愛她的某種方式?
*
偷偷去出席畢業典禮那天,蔣成告訴自己,這是最後一次。
在養雲門前意外迎麵撞上,她裝作不認識他,於是他也裝作沒注意,卻還忍不住回頭就去嚇唬小屁孩那天——他也告訴自己,這是最後一次。
收到WR請柬那天,他告訴自己真的是最後一次。
在賭場,滿盤皆輸讓給她贏,麵對Richard,不受控的開口維護,每一次他都告誡自己,這是最後一次。
他以為自己能控製,夠高傲。
以為自己能忍住,能不回頭。
結果次次破例的都是他。
還好,這些不為人知的往事,他絕不告訴給她。因為其實唯一的答案,他何嘗不清楚,隻是這麼多年,他一直不敢承認——
他其實早就被她馴服,磨平了傷人的鋒利爪牙。
說出去她也不信吧?
她的評判標準那麼多,而在他這裡,僅僅是因為他真的很愛她,僅此而已。,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