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你的命,饒不了你的罪孽!梅子,拿紙筆來!”
老刀趴在地上,那把大砍刀就懸在那粗短肥膩的脖子上方,隨時有可能將那還喘著氣的半毛半光的球狀物與下邊那扁桶般肥實的肉段兒一刀兩斷——至多殘留幾根可憐的血筋無恥地牽扯著。
老刀哪還有一絲違抗耍滑的心氣,半死似地按著梅娘的要求,一字一字寫下了東抖西顫的罪孽——
“5號那天午飯後,我趁全大隊男女老少都去了東南窪,溜進屋強奸了梅子,第二天早飯後又一次強奸了,到今天10號下午,我第三次強奸,被她娘從大隊部回來捉住了,拿著砍刀要劈了我,我保證以後敢再來。”
老刀居然把“不敢再來”的“不”字給省略了。要是給他強加個“不老實”、“狡猾”、“賊心不死”之類的高帽子,實在冤枉他了,借老刀曾嘲笑彆人的話——借他個賊膽,他也不敢。
梅娘又叫他寫上自己的惡名和時間。寫畢,梅娘忽然想到讓他摁手印,可沒有印泥。梅娘急中生智,逼著老刀咬破手指,連摁了三個鮮紅的指印,因為第一個指印被血模糊了。
……
老刀不幸中的萬幸——逃過了一劫,像夾著尾巴的落水狗,掉了多少天魂似地溜了。
細心的梅娘把老狗的內褲留下了。
梅娘一下子癱軟在地上,母女倆抱頭痛哭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