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約法3章(1 / 2)

夢中的那個太陽 曉苗 3564 字 2個月前

回到學校,一切都是照舊,第一堂課照例是班會,由班主任主持。

“同學們,現在你們就是大四的學生們,大四的第一學期還是學習文化課和專業基礎知識,還要進行外語的考級和專業知識的考核,明年的第二學期主要是實習了,有門路的自己找單位去實習,自己找不著單位由學校統一安排進行實習,四月至五月份學校會統一組織大家進行論文答辯,六月份你們就畢業了。明年國家將對畢業的大學生工作分配實行全麵改革,不再包分配,實行雙向自主選擇,也就是說你們不再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屆時全國各地用人單位將來我校進行現場招聘,到時候你們就可以自由選擇了。”

殷虹還是和我同桌坐,下了課,她把我拉出教室,來到了偏僻安靜的地方,她似乎想對我說什麼,但又有點不好意思,難以啟齒,她低著頭不敢正視我,直到我問了她,並拉了她一下手,她才抬起頭來看著我,雙眸中有些許淚花。

她的眼神告訴了我,這兩個月的暑假裡她一定經曆了什麼。

“洪超,對不起了,我沒有遵守諾言,我與楊誌翔訂婚了,就上個月的事,我沒有辦法,為了我爸能往上爬,我媽她說隻能犧牲我了。起初我死都不肯訂婚的,我媽打了我,她還以自殺來脅迫我,我實在是沒法子了,隻能違心地同意和楊誌翔訂婚。但你放心,雖然我和他訂了婚,但我沒讓他近過我身,我的心裡還是隻有你一個。”

“隻不能怪你,我理解!訂婚就訂婚唄,殷虹,我倆成不了夫妻,但還能做好朋友,最要好的同學吧,對不?”

“那當然是,不過最要好的朋友總歸代替不了愛人這個詞的,我倆做情人咋樣?做一輩子情人,就是地下情人那種,愛人是結婚後必須生活在一起的,情人就不同了,不必生活在一起,甚至不用生活在一個城市裡,想了,方便了就聯係聯係,在一起聚聚,聊聊天,在賓館開間房偷偷情,做做愛;不想了,不方便了就各忙的,各過各的生活,這不是挺好的嘛。我聽說西方人都這樣,不結婚,不生娃,就同居同居而已,不過,也不對,我倆是不能同居的,隻能屬於偷偷摸摸的那種。”

殷虹眸中放著光,她拉著我的手說。

“好像不行,但如果那樣的話,我倆都會承受著來自家人、愛人的指責,也會受到他人鄙視的,是不道德的行為,也是對自已的另一半不負責任的行為。殷虹,我們不要做地下情人了,還是做好朋友吧,這樣對你對我都好!”

雖然我還十分迷戀著殷虹她那嫵媚動人的身體,但我還是婉言拒絕了做她的地下情人,不那樣做的話,我對不起洪曉梅。

“咋不行?我願意做你的地下情人,人家心裡隻有你一個,我才不管什麼道德不道德的。洪超,你看,這是什麼?”

殷虹從口袋裡拿出錢包,打開錢包從裡麵的夾層裡拿出一個小紙包,打開小紙包,我看紙包裡有十多粒小藥片,我一眼就認出是那種探親緊急避孕藥,但我故意裝出不認識的樣子,漫不經心地說道:

“啥?藥片唄,你生病啦,吃的什麼藥呀?”

“是藥,但不是生病才吃的,是一種探親緊急避孕藥,我爸老是外出開會,我媽吃的,我是從我媽房裡偷出來的。這東西挺管用的,吃上一粒能管十二個小時呢,我想當我倆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就吃它。過幾天我倆去小旅館開房吧,我想把我的初次獻給你,我不想給楊誌翔,因為你才是我值得獻身的男人!”

“那給我幾粒行嗎?”

“你要它乾嘛?你在學校裡也有女朋友了,誰?是不是洪曉梅?”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