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約法3章(2 / 2)

夢中的那個太陽 曉苗 3564 字 2個月前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為我想我和洪曉梅談戀愛不用在殷虹麵前再隱瞞了,我和洪曉梅一年後就結婚了,我不想瞞著誰,尤其是殷虹,省得讓她整天糾纏著我。

“啊???你還真和洪曉梅好上了?她不是比你大得多嘛,你還叫她姐呢,你真不嫌她年齡大?”

“年齡大又咋啦?人家愛我,不像你,立場不堅定,過了一個暑假,就把我一腳踹了,和楊誌翔訂婚了。我和洪曉梅可沒有訂婚。”

“洪超,剛才你是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吧,你故意把洪曉梅抬出來氣我,對不對?我剛才不是說了嘛,我是被我媽逼的。你真壞!你和洪曉梅是不可能的事,她比你大那麼多,都可以做你的媽了,你倆要是真結了婚,不讓人笑掉大牙才怪呢,人家隻要一見到你倆,準會說“小丈夫,大老婆””

“這個周末咋樣?我把小旅館定好了,再通知你。我可是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身,要不要隨你了!”

看著年輕漂亮,渾身充滿著朝氣,性感的殷虹,我禁不住流出了口水,心裡麵癢癢的,真想撲上去立馬把她給辦了。

但我還是有點理智的,換成是去年,我會毫不猶豫答應殷虹的要求,但現在不同了,我已和洪曉梅有了婚約,還和她秀了那麼多次的愛,我不能再做對不起她的事。

“殷虹,不行,我那樣做了會害了你的,再說我真和洪曉梅好上了,謝謝你抬舉我,我們還是做好朋友,不做地下情人吧!”

“洪超,我不逼你,但我是真的喜歡你,你彆先一口回絕我,我可以等你,等你回心轉意,即使你真和洪曉梅好上了,也不會妨礙我倆做情人的,更不會妨礙我倆做那事,不就玩玩嘛,有什麼了不起,男女之間不就那麼點事嘛,大家在一起開心快樂就行,彆管那麼多!”

我也真無語了,我碰上的女人咋都是這樣既隨便又主動的,我還真成了香餑餑,還是讓我幸運碰上的?

我沒有回絕殷虹,留條後路吧,也許我哪一天突然心血來潮,還真會和她浪漫一回,激情一番!但前提必須是瞞著洪曉梅。

洪曉梅一進校園,她給我約法三章,我若如有違背,她就不再理睬我了,並解除與我的婚約。

第一,課外,校外或在圖書館,不準單獨與女同學坐在一起看書、做作業,不準與其閒聊,散步或嬉笑打鬨,更不能與其拉手,挽手或勾肩搭背;

第二,一日三餐必須準時到餐廳,必須和她同桌一起吃飯,餐後一起離開,不準提前或延後離開餐廳;

第三,周末或節假日,如一方需要上街購物,或去遊玩,或去郊遊,另一方必須陪同前往,否則,不能單獨外出。

洪曉梅跟我說,這三條不光是她製約我的,同時我也可以製約她,若她有違背,任我處罰,如散夥,劈腿,或解除婚約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