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體驗(1 / 2)

卿令智昏 若沁 6112 字 7個月前

水柳現在在公司裡獲得了一套公司分配給博士的小公寓,前段時間日日加班通宵的時候住下,後來也就習慣了住得離工作的地方近,現在隻有周末才會回到媽媽那裡去。

本來下班以要直接去媽媽那裡吃飯,不過水柳一想,家裡的備用現金被她拿走了,一直沒補回去。現在正好卡上有一筆錢,取出來放在家裡當備用金好了。於是她把車頭一調,往沿海路開去,媽媽住的那附近沒有工資卡的銀行,導航搜出來的這附近正好有一家,取了錢再回去。

水柳跟著導航把車開到目的地。取完錢以後莫名其妙地心思一動,她拿出手機打開地圖一看,喬喬就住在這附近呢……

上次去過她家一次,早上離開的時候,對這一片還依稀有點印象。水柳走出銀行,迎著海風,望向路對麵那片開闊海堤邊的綠地,伸手擋了一下炫目的夕陽,金黃色的陽光在海麵上照出波光粼粼。

然後世界上的事有時候就是那麼神奇,當你在這一刻不期然地想到什麼,就會莫名地遇到你正在想的事物,人也是一樣。水柳這時看見了喬喬背著夕陽,就像是從夕陽中走來,提著她那隻LV手袋從路的對麵走過來。

向汝喬今天穿得和兩次在酒吧遇見她時不一樣,不那麼豔光四射、漂亮華麗,而是穿了藕色的條紋襯衣和長款針織衫,搭配了黑色窄腳褲和平底皮鞋,現在的她顯得更端莊和職業化。就像這附近寫字樓裡上班的小白領一樣。

向汝喬也發現了水柳,因為水柳笑容大大的,手臂伸高對她揮手。兩人相對站定,水柳帶著活潑的笑容對她打招呼:

“好巧啊。”

“是呀,好巧。”向汝喬溫和地笑。

“我來這邊辦事。剛注意到你家好像在這附近,沒想到就看到你耶。”水柳說。

向汝喬笑笑:“今天還想起你來,沒想到就碰上了。”這也真算是某種……孽緣吧,唉。

“今天天氣真好……這附近是高檔住宅區,果然……風景真的好美呀。”水柳心裡打鼓,大白天的,路上遇到自己的“有償服務”女郎,該和她聊點什麼呢?明明做過最親密最羞恥的事情,可是在床之外的地方完全是一片陌生的。也是夠尷尬的。

嗬~她倆已經要開始談天氣了嗎?這是什麼樣的尬聊啊。向汝喬臉上仍帶著得體的淺笑:“看多了也就沒感覺了,海邊挺漂亮的,如果你喜歡可以去走走。那我——”

“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走,一起去看看。”水柳搶先一步截斷了向汝喬的話。雖然是挺尬聊的,但是其實她對遇見喬喬這件事還是很驚喜的呀。這麼一個身材好,姿色佳,而且又好可愛的美女,水柳忍不住想和她多相處一會。

“啊?”向汝喬倒是微微一征,現在的小女孩對在大馬路上遇見“伴聊女郎”態度都那麼大方的嗎,還約她一起走走,如果她真是做“那種”生意的,水柳就不怕在路上被人認出來?

“不可以嗎?”水柳有點失望。也是了……喬喬的時間是付費的,她這個提議也是很唐突了。

“可以。走吧。”向汝喬心裡嚴重吐槽了一遍,一看就知道水柳在想什麼,她以為她沒有馬上答應是因為她想收費,我去……

水柳沒有get到她內心的吐槽,自顧自地揚起了大大的,開心的笑容。

兩人沿著海堤向前走,這一片的海域非常平靜,海風徐徐,海浪較小,衝在沙灘上,隻隱約聽見沙沙的聲音。海水藍藍的,被夕陽在表麵鍍成金黃色。

水柳不禁感歎:“真美呀!第一次發現京都的海是這麼美的。”

“說得好像以前你沒看過似的。”向汝喬偏頭調侃她。

“看的機會還真不多。以前忙著讀書,後來忙工作,自己一個人,沒什麼事怎麼會在這個時間走來這個地方看風景。就算是看到了,也沒有什麼心情去欣賞它的好。”水柳一向是實用主義者,做一切事情,首先問:做了有什麼用處?

沒用處的事情一律不做。甚至以前有過的一兩次和男孩子的戀愛,她也是為了談戀愛而談戀愛,對這種走走逛逛,看風景,聯絡感情風花雪月的事情沒有半點興趣。

反而是和喬喬在一起,不是戀愛,卻覺得原來做這件事是這麼的有意思,這麼的讓人心情愉悅。

“你來京都讀書才到這裡來的?”向汝喬沒察覺自己開始問水柳的個人問題了。

“對啊,小時候隨著媽媽換…呃,換工作然後就到處走。考上大學了才來這裡。”水柳說。把童年時隨著媽媽到處躲一個未知的危險的事情一筆帶過。“除了上學就是上班,什麼陽光沙灘,海鮮美味,好像從沒有正兒八經的體驗過一次。”

這小女孩,和虞言卿家的裴音郗差不多吧,向汝喬想起,裴音郗也是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才“賣身”給虞言卿的。嘖嘖,才18歲的小姑娘啊,虞言卿這禽獸。

向汝喬想到這裡,一心軟,扯了水柳的衣服就往前走。“如果要這麼說,那跟我來吧,姐姐帶你去體驗一把。體驗過了,也就是這麼回事。”

向汝喬帶著水柳沿著海邊走。不遠的地方是一家有名的餐廳。在海岸邊,擁有一片專門的沙灘。向汝喬訂了一天隻限量幾桌的沙灘晚餐,帶著水柳過來體驗一把。

水柳果然很高興,興奮得興高采烈。坐在專屬的沙灘上,可以脫掉鞋子,一邊踩著細軟的沙子一邊眺望寧靜的海麵和那深邃的星空。

“好舒服的沙子呀!這個環境也好舒服。”

“哇,這道菜好漂亮。好吃好吃。”

“啊,這個做得像藝術品,我都舍不得吃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