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再世(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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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無涯以聞人約的“遺書”為綱,理案卷、查縣誌,一夜未眠。

經過這一通忙碌,樂無涯總算明白了,為何聞人約會認為明秀才是冤枉的。

……

明秀才,大名明相照,字守約,今年二十五歲,家世平平,父親有一門修補家具的手藝,全家均是匠籍。

在天定二十年的郡試裡,明相照中了秀才,在本地童生中排名第一。

眼看鄉試將近、有了魚躍龍門的機會,他的父親因受征召,上京去做輪班匠,不幸在返程路上感染風寒,在距離家裡不過十五裡的地方病逝,屍身被同鄉帶回了家來。

痛哭一場後,明相照便在家守孝讀書,等待三年後再考。

這番經曆,和聞人約倒是有些相似。

不過,這二人的性情可謂截然相反。

與性格和順的聞人約不同,明秀才天然生了一副邦邦硬的臭脾氣,脾氣火爆,為人刻薄,在學堂中就時常與人爭執,人緣在同齡人中甚是一般。

這些在案卷上也明明白白寫出來了,明相照其人是“驕橫淩人,言必咄咄”。

他之所以鑄下所謂“謀反大罪”,是有一段前情的。

本朝規定,婦女不可獨自上堂控告,若有冤屈,隻能委托族中男子或是請狀師來訴。

明父死後,其母闞氏便接替了丈夫的活計,但因為年紀大了,隻能做些不出力的雜活。

有些無依無靠的孤女寡婦,或是與鄰裡有了齟齬,或是和宗族有了嫌隙,實在找不到近親的男子替自己狀告,請狀師又實在太貴,便找到明母,送些米麵銀錢,托明秀才替她們寫狀紙、打官司。

在明相照的謀逆案裡,主筆師爺挺明顯地用了春秋筆法,臟了明相照一把,大意是說,此人自恃秀才身份,放不下身段找活做,又不好意思天天吃白飯,想給家裡賺些體己,母親又來請托,他才順水推舟地應下,因此,這是個刁懶饞滑、擅長鑽營之輩。

樂無涯在監獄裡與明相照有一麵之緣。

他著實是個相貌堂堂的好青年,若是洗洗乾淨,走在街上,會是個器宇軒昂、英俊瀟灑的書生,渾然一身英雄氣。

這個年輕人,或許真有幾分私心,但為生活所迫絕不是錯;他替人伸張正義,也未必是隻圖銀錢。

因為,據樂無涯連夜翻出來的十幾份狀紙來看,他全都是在老老實實地替弱者打官司。

不過,從狀紙上的用詞來看,他也的確是口無遮攔,飛揚無度,常有抨擊官府不公的言辭。

……的確是很惹官府討厭的,又打不得、罵不得的“臭書生”。

畢竟他已不是白身,才華又不俗,將來極有可能飛黃騰達,前途無限,招惹不得。

無法,官府隻得捏著鼻子,忍了下來。

當然,案卷裡不是這麼寫的。

案卷隻提到,此書生恃才傲物,跋扈慣了,為又常發驚人之語,官府念其生員身份,以禮相待,孰料他不思天恩,竟在家私藏違禁書籍。

但在聞人約的“遺書”裡,提及了一件案卷半字未提的事情。

半年前,聞人約剛剛走馬上任,明相照代他母親的好友蘇嬸子上訴,鬨出了一通大官司。

蘇嬸子早年喪夫守寡,一力拉扯幼子常小虎長大。

常小虎身體先天不足,體弱多病,所幸腦子不壞,自學了一手好算盤。

為貼補家用,他和蘇嬸子輾轉通過常父的二表弟葛二子,打算去南亭縣西郊的小福煤礦上做個記賬學徒,三月出師後,便可到礦上賬房做事。

蘇嬸子為此從牙縫裡擠出錢來,交了束脩,依依不舍地送走了兒子。

常小虎自此一去不回。

蘇嬸子擔心兒子身體,曾經包著一包袱常小虎常吃的藥,挪著小腳前去探望。

但煤礦對外封閉,消息不通,蘇嬸子隻好把藥和一些乾糧交到看門的漢子手裡,千叮萬囑要交到小虎手上後,才怯怯離開。

蘇嬸子再次見到小虎,是在一場暴雨之後。

他的屍身從河流上遊被衝下來,卡在了一處岩石上,被早起釣魚的鄉民發現。

蘇嬸子得了訊,踉蹌著奔來,遠遠看到麵目浮腫的兒子,大叫一聲,便昏了過去。

他遍身是傷,青紅交加,腦袋更是鮮血淋漓,慘狀非常。

醒來的蘇嬸子越想越不對:兒子分明是去礦上學做賬房,怎會被打成這樣?

她扭住當初引薦她兒子去礦上的二表弟不放,要拉他去見官,無奈她勢單力孤,上不得堂,才想到了明相照的母親闞氏。

蘇嬸子半夜哭求上門,明秀才聽她說完事件的前因後果後,義憤填膺,連夜怒寫一封狀紙,第二日便遞交到了衙門。

這並不是聞人約任上第一次遇到人命官司,但他從來都是謹慎以待,不敢懈怠。

二表弟葛二子是本地一個破落戶,本就是個遊手好閒的人,練得一身老油子氣,剛一上堂就大呼冤枉,哭聲震天,比欲哭無淚的蘇嬸子看上去還悲戚些。

據他所稱,他隻不過是做了個中間人,壓根不知常小虎在礦上出了什麼事,無辜得仿若一朵天山雪蓮。

聞人約傳小福煤礦的主事人過堂。

那人倒是個斯文人,言之鑿鑿地說,前天大雨傾盆,常小虎怕是沒看清路,不慎失足落水,至於他腦袋上的傷,極有可能是磕碰所致,身上的傷痕,也應是被水中樹枝劃傷。

本縣仵作交上來的驗屍結果,也給了一個“身體為枝、石所傷,乃失足溺水而死”的結論。

事態至此,蘇嬸子已然有些灰心,誰想明相照絲毫不退。

他說,曾聽看過常小虎屍體的人議論起,他身上傷口極深,像是被鞭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