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麻煩事(2 / 2)

從現場的勘查結果看發現屍體的公廁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另外外圍搜索在離公廁五百多米的一處綠化帶裡發現了一個女士錢包,裡麵沒有身份證件,隻有一張使用過的電影票。

隨後專案組立即開始調查死者身份,主要的就是失蹤人口排查,還有就是這張電影票,經過一周的時間,終於是查清楚了死者身份。

死者吳曉霞,25歲,未婚,是江寧區一家幼兒園的老師。

電影票確實是吳小霞的,是案發前一天晚上去看的電影,而且不是一個人,陪吳曉霞去看電影的是她男朋友張強。

張強是吳曉霞工作的幼兒園附近的一家小學的體育老師,兩人是經彆人介紹認識的,據吳曉霞的父母所說兩人已經認識很久了,而且已經在準備結婚了。

因為當天晚上是張強陪著吳曉霞去看的電影,自然張強也成為了嫌疑人。

另外在電影院警方還找到了一些目擊者,聲稱兩人當時在電影院門口曾經發生了爭吵,有了這個發現自然張強的嫌疑就更大了。

隨後警方對張強進行傳喚,並且請求部裡的檢驗專家針對張強的DNA和吳曉霞身上發現的精斑進行檢驗比對。

結果證實精斑確實是張強的。

有了這些之後,警方立即對張強開始審訊。

並且由傳喚改為羈押,卷宗上顯示張強在被抓的三天後承認了殺人的事實,上麵記錄了審訊時張強的交代。

兩人當天看過電影之後,吳曉霞覺得還沒玩夠,而張強卻是想回去,後來因為這個吳曉霞有些不開心,再後來兩人又扯到了一些關於結婚的事情上,漸漸地就在電影院門口吵了幾句,根據張強的交代,說是吳曉霞當時說了一些關於他父母的話讓他起了殺機。

然後張強就有些不開心的送吳曉霞回去,到了吳曉霞的租的房子後,張強就想和吳曉霞發生關係,但是吳曉霞堅決不同意。

於是張強就強行進屋然後強奸了吳曉霞,結束之後聽到說吳曉霞要去告他,因為之前電影院的爭吵,想到這個之後,張強就惡向膽邊生,直接抽出皮帶就把吳曉霞勒死了。

殺人之後張強有些慌亂,於是就將吳曉燕的屍體扔到了公廁裡,而且還將吳曉霞的身份證件都給燒了。

隨著張強的交代,因為這起案子的影響極大,兩人都是老師,所以很快就結案送到了檢察院,隨後檢察院以故意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對張強提起了公訴。

法院這邊也是很快就審理了這起案件。

可是沒想到張強在法庭上翻供了,他聲稱是被冤枉的,是警察對他實施了刑訊逼供。

然後案件發回檢察院重新調查,三個月後檢察院以同樣的罪名公訴。

這一次張強依舊喊冤,但是法院卻是當庭宣判張強罪名成立。

接下來一審二審終審,張強每次都喊冤,但是最終在曆時了將近兩年半之後,張強被執行了死刑。

本以為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可是在張強被執行死刑之後,張強的父母頂著巨大的壓力連續上訪,區裡,市裡,省裡,從1993至今一直沒有停過。

現如今二十五年過去了,張強的父親在2010年去世,張強的母親依舊還是活著,在辦理了丈夫的後事之後,依舊還是繼續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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