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戒煙的動機(2 / 2)

之前我認識一個42歲的男人,他是為了父母戒煙的。他父母不想他抽煙。在他48歲那年,父母去世了。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抽煙。因為最初的戒煙理由就不複存在了。停止抽煙並不是最重要的,每一次您抽完一根煙的時候,都算停止了抽煙,或許你某一天有充足的理由告訴自己“我不想再抽煙了”,而且很多人的理由比你充足。

問題在於,第二天、第十天、第100天、第1000天的時候,當你的理由沒有那麼充足的時候,如果正好手邊有一根煙,你就會突然恢複之前的狀態。(就是破戒)

為了身體而戒煙,戒煙後身體好了,最初的戒煙原因就不複存在了(會導致破戒)。用科學的說法,這些全部都是虛假的戒煙動機。就是容易破戒的戒煙理由!這些都是動力,但不能作為動機(動力也很重要)。

舉個例子:您騎自行車。動機是您,動力是自行車。沒有動力(自行車),您還能繼續跑,但是自行車沒有您就不跑了。

動機要一直存在,才不會破戒!動力是會消失的(以會消失的戒煙理由,怎麼能不破戒呢?)

我之前上初三的時候,決定考清華北大,但是第十天、第100天、一年後我就沒有這個決心了。

學會換個角度思考問題,捫心自問:抽煙到底有什麼好處?(完全沒有!)您為什麼還要抽煙?(?我用不著,隻不過是自己折磨自己!)

真正的戒煙理由是什麼?(是要定製一個永遠也達不到的理由嗎?)這樣不能說很痛苦。但至少不快樂,也不輕鬆!

真正的戒煙動機是:我不想抽煙!我不需要抽煙!以這兩個為戒煙理由,無論你身體恢複,還是省下錢了,還是老婆欣慰的望著你。這個戒煙理由也一直存在!

以不想抽煙來戒煙!(就這四個字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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