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黑暗華爾街(1 / 2)

2000年,

8月25日。

伍爾沃斯大廈,史密斯資本。

大衛·梅隆已經知道,亞伯想把公司搬遷到皇後區的事情。

對此大衛·梅隆有些不理解,但也能接受。

整體上,皇後區的治安不如曼哈頓。

但也比布魯克林,要好很多。

同時皇後區很大,“蜘蛛俠”所在的那一片算是平民區,治安較差。

漫畫中,需要蜘蛛俠來大量行俠仗義。

但商業樞紐所在地,靠近曼哈頓這一側,位於哈德遜河邊這一帶的治安要好很多。

許多知名大公司的總部,也設置在這裡。

例如長島銀行、通用電氣集團。

還有時裝品牌寶路華、飲料公司Glacéau、般空公司捷藍航空、鋼琴品牌Stein;amp;Son等等等。

“運通公司幫我選了兩個地方。”

辦公室裡,亞伯看著大衛說:“一個是考夫曼大廈,一層樓9000呎左右,最多可以租三層。”

“另一個選擇,在考夫曼大廈不遠處。

是一棟四層高,占地麵積一萬千呎,有地下停車場的地方。”

“你猜猜我選擇了哪裡?”

“考夫曼大廈?”大衛說:“你喜歡高的地方。”

“錯。我買下了那棟四層樓的建築。”

亞伯聳聳肩,笑著說:“這樣就不用和彆人做鄰居了。”

大衛好奇:“買?要多少錢。”

“它前身是一家超市,買過來以後大概要花一千萬美元左右。進行改造翻新。”

“價格是1.2億美元,很便宜。”

1.2億,很便宜?

大衛不知道“凡爾賽”是什麼意思,但他現在就是這種心情。

不過這不是什麼大事,換個辦公地點而已。

在哪裡乾活不是乾活,隻要離華爾街不遠就行。

他拿起一份報紙,在手上揚了揚。

“呐~《紐約郵報》最新一期。

默多克這個家夥,把你在長島花6000萬美元買房子這件事,都給刊登上去了。”

亞伯順手接過來,看了看上麵的報道。

不在第一版,在後麵的第三版,還是第三版頭條。

報道的標題叫《華爾街之狼的6000萬豪宅》。

內容和報道風格,一如既往的很符合《紐約郵報》的調性。

那就是喜歡用渲染和誇張的語言,這是他們用來吸引讀者的慣用方式。

看了看裡麵的內容和文字,亞伯皺了皺眉。

“這種標題,這種文字描述。”他說:“我不喜歡。”

大衛說:“你知道就好。大部分的讀者看了這種報道的,一定會產生嫉妒心。”

亞伯抬頭,看向大衛·梅隆,“你是不是想和我說點什麼?”

後者點點頭,小聲說:“我收到了一些風聲。有人在調查我們。”

這就是找一個頂級二代,同時還是華爾街精英,過來充當自己副手的好處了。

否則以自己在華爾街兩眼一摸黑的人脈,根本不可能提前知道這些事。

亞伯沉聲問道:“為什麼調查我們?”

大衛聳聳肩:“據說是因為我們的交易,太“精”了。”

“太“精”了?”亞伯不解。

“主要是你。”大衛·梅隆說:“親愛的BOSS,您的投資和交易選擇,幾乎從來沒錯過。

可以說精明過頭了。

就連彼得·林奇、巴菲特,他們都做不到。”

“這也是種錯?”

“當然。”大衛·梅隆笑著道:“他們又不是我。

沒有跟在你身邊,沒有親眼看過老板您的表現。

他們當然不相信。”

“所以這幫家夥就懷疑我?”亞伯道。

“賓果。答對了。”大衛說。

亞伯想了想,他舉一反三道:“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那些人才會到現在都沒上門吧?都已經五天了。”

“大概率是。”大衛說:“這些老家夥,他們的消息渠道更加靈敏。

這麼貪婪的他們,按理來說第二天就應該來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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