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驚喜(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6243 字 4個月前

郡廨廳事,新任鄱陽內史柳偃端坐階上,準備審案,這位儀表堂堂的中年人‘官氣凜然’,一臉嚴肅。

廳事,又稱‘聽事’,是地方官處理公務、問案的地方。

郡長官為郡守(即太守),但鄱陽郡為鄱陽王的封國(名義上的封國),所以郡守稱內史。

左右佐官見柳偃時不時咳嗽幾聲,有些擔心的看著府主,然後看向階下,那裡站著麵色慘白的吳吏曹,還有魚梁吏李笠。

兩人麵前案上,擺著一尾魚。

一尾肥碩的烏鱧,已被開膛破肚,一名吏員此刻正小心擦拭從魚腹裡拿出來的物品。

那是一小卷布帛,在場眾多官吏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這卷布帛上。

一旁做記錄的門下書佐劉德才,此刻看著李笠,心急如焚。

如今李家就剩孤兒寡母,若李三郎出事,李家就要完蛋了。

劉德才知道李笠被烏鱧之役折騰得不輕,所以掏錢請吳吏曹手下留情,結果沒想到竟然出了個‘魚腹藏書’。

‘’魚腹藏書’一出,必然引得朝廷關注,而朝廷向來對妖黨都是斬儘殺絕。

劉德才在一旁心急如焚,當事人李笠也“心急如焚”,因為他就等著完事,然後做自己的事。

魚腹藏書之事,在場的大小官員已經聽吳吏曹說過了,得知郡內出了‘魚腹藏書’,一個個如臨大敵。

秦末,陳勝、吳廣煽動同伴造反,用的名頭就是魚腹藏書,篝火狐鳴,偽稱天命。

如今,魚腹藏書在鄱陽出現,明擺著有人意圖不軌,企圖煽動無知百姓造反。

這是謀逆大案,柳偃當然要親審。

而他知道,六年前,即大同元年,鄱陽郡地界有妖道鮮於琛蠱惑百姓,偽造各種‘天命’,然後聚眾造反,聲勢十分浩大。

鮮於琛妖黨攻破廣晉縣城,殺害縣令,裹挾大量百姓往鄱陽而來,鄱陽城內人心惶惶。

所幸前任鄱陽內史應對得當,組織官民守城,將妖黨擊潰,才保得鄱陽郡平安。

現在,又有人用魚腹藏書這種卑劣手段,妄圖煽動百姓造反了。

柳偃想到這裡,看向李笠,目光如炬,將醒木一拍,聲如洪鐘:“大膽李笠,你有何居心!!”

他說話帶著口音,卻字字如刀,吳吏曹聽了嚇得瑟瑟發抖,牙齒打架,“格格”作響。

雖然魚腹藏書是因李笠而起,但大案牽扯起來,吳吏曹怕自己會被連累。

到時候一家老小被人押到鬨市砍頭,何其淒涼?

李笠聽得內史質問,卻不慌不忙:我既然敢搞事,就有能耐把事情擺平。

人們稱呼郡守(內史)為“府君”或“明府”,可不能稱呼“大人”,因為在這個時代,“大人”用來稱呼父母、長輩,或者稱呼高位者、德高望重者。

措辭早已準備完畢,李笠做瑟瑟發抖狀:“明府,小人隻是每日捕魚,不敢有何居心...”

柳偃質問:“還敢狡辯!你弄這魚腹藏書,莫不是要學那妖道鮮於琛聚眾謀反!”

柳偃說話帶著口音,李笠勉強聽懂,眼下見內史發飆,隻是一直叫屈:

“明府!小人父兄當年死於妖道作亂,幼年喪父,恨妖道入骨,又如何會學那妖道造反?”

此言一出,眾人竊竊私語,柳偃聞言看向左右。

事發突然,他剛才還在廳事處理公務,得急報說郡廨裡出了‘魚腹藏書’,便立刻審案,前後不過片刻時間,所以還不清楚魚梁小吏的具體身世。

一名佐官趕緊近前,將下屬剛上報的李笠身世告訴柳偃。

大同元年,鄱陽郡妖道鮮於琛作亂,李笠之父及長兄,連同親族,沒於兵亂。

李笠為鄱陽郡吏家子,沒有宗親,家道中落,年紀不大,身份尋常得不能再尋常。

柳偃聞言心中大概有了數,沒有再質問李笠,而是將注意力放在那魚腹藏書上。

他想得明白,當今天子雖然崇佛,有菩薩心腸,對宗室、士族十分寬容,但若有人涉及謀逆,那是絕不輕饒的。

如今自己治下冒出個“魚腹藏書”,若處置不當,那可不妙。

柳偃見李笠叫屈,不置可否,所謂魚腹藏書,他要親眼看過,待得罪證確鑿,就對李笠用刑,問出其他同黨。

如果,此人是為了逃避魚役而裝神弄鬼,也得嚴懲,以儆效尤!

吏員將布帛收拾乾淨、展開,放在盤子裡端上來,柳偃仔細一看。

然後愣住了:這寫的什麼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