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史上最嚴禁令!(2 / 2)

禦史大官人 水裡撈魚 5647 字 3個月前

“那你就謹守管理條例,嚴於律己,改掉惡習。改正之後,自然可以出門營生。私自抗法者,罪加一等,你要試試嗎?帶走!先關入監牢兩天再說,拒不繳納罰款,還有滯納金,想清楚了。”

那婦人一聽,頓時慌了,趕忙道:“這...這也太嚴厲了,老娘不服,快放開我。大不了以後...老娘儘量控製...”

監察隊員道:“儘量?朝廷是要你百分之百遵守,而不是儘量!多說無異,你已犯法!最好乖乖認罪,否則我們可當眾對你實施鞭刑!”

在圍觀之人驚訝的目光中,那婦人後悔已來不及,被京兆府兵強行帶了回去。

而像這樣嚴格執行管理條例的一幕,也在京都各處上演。

東街一處十字路口。

路口中間的一名交通疏導員已舉起了手中的紅色木牌,代表著行人立止。

可一個彪壯大漢卻不管不顧,執意穿行而過,不管不顧。

“嗶嗶...”

一側的交通疏導隊員當即吹響手中竹哨,提著棍棒走了過去,攔住那人道:“大膽!今日剛頒布的交通管理法則,你沒看嗎?紅牌立止,讓車馬先行。你是不識字,還是想抗法?”

“啥法來著?老子還真不識字,怎麼?路還不讓走了?”

“不識字不要緊,那本隊現在跟你說,以後上街,人走人道,馬走馬道,車走車道,不可亂走,以免發生衝撞危險。見路中間的疏導員舉紅牌就停下,舉綠牌就走。橫穿馬路,慢行走虛線橫道。懂了嗎?”

“這麼麻煩?老子不走,能怎樣?”

“不按交通規則上街,視為抗法,可罰款,可監禁,可剝奪上路權。你要是覺得是兒戲,大可一試!初次違法,京兆府可酌情警告,下一次就按律處置了。”

...

永安坊大街。

一輛豪華馬車停在秋茗館茶樓前,將整個大路都堵了一半。

車上的公子剛走出車頭,還沒來及下車,麵前就衝來了一隊京兆府兵,吹響竹哨道:“這位公子,上下馬車要先停到指定車位,可不能像以前一樣隨處停止,以免影響交通。今日頒布的法令都看了嗎?以後要記得遵守,此次權當警告。下次罰款,可知?”

說著,便指了指身邊不遠處劃定的停車泊位。

那公子驚道:“這是哪家衙門的法令,停馬車還得到指定位置?”

“京兆府令!法令已獲陛下與內閣通過,即時成律!非但以後不能隨意亂停亂放,而且...”

“而且什麼?”

“而且,以後你府上的馬夫必須獲得“馬車駕駛證”後,方可駕車上路。不然,便是無證駕駛,要罰款的。屢教不改,還會被終身禁駕!”

“這...馬車駕駛證?這是什麼玩意?本公子活了幾十年,還不曾聽聞過我朝有這東西啊...”

“以前沒有,現在有了。你是馬公子吧?非但你家馬夫需要駕駛證才能上路,你家的車...也需要辦理行駛證,並定期到與京兆府合作的“雙喜車輛檢驗所”年檢。超檢,就是違法上路,可扣車的,你懂嗎?”

“什麼?馬夫要駕駛證,連馬車也要什麼行駛證才能上路?”

“是的。你辦理馬車行駛證之後,可以為你的馬選擇一個號牌,掛在馬脖子身上,以證明你的身份。記住,不按違規懸掛馬牌,也是違法哦。這些法令的緩衝期有三個月,馬公子儘快去辦。考取駕照,可以去“雙喜駕車員培訓學堂”學習,目前隻有他們的資格文書,才被京兆府認可。知道嗎?”

“啊?這...這樣的政令簡直聞所未聞,誰想出來的?”

京兆府兵笑了笑,剛想回應。

突見後方駛來一輛更加豪華的馬車,伴隨著另一隊府兵的“嗶嗶”聲:“都讓開,都讓開。一號馬車過道,前方車輛彆擋路。”

馬公子身邊的府兵看過去一眼,啞然失笑道:“喏,就是坐在“一號車牌”馬車上的那個人!”

馬公子抬眼望去,隻見前方駛來的車輛,牽引的駿馬脖子上掛著一塊顯眼的“一號”車牌,周圍跟著眾多府兵,陣仗極大。

車輛停穩後,徐安笑眯眯地走出車頭,官威堂堂,揮手示意道:“同誌們好,感謝你們維護新法例的威嚴,你們辛苦了。”

一眾在場的督導隊人員,全部立正,異口同聲:“不辛苦!不辛苦!為大乾服務!”

驚爆了馬公子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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