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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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當初就應該在姚瓶她爹死的時候,直接把她也給掐死,還有劉花,都說了直接下葬,把她鎖在家裡都還乘機逃出來,不得不對峙公堂。

吳大柱耷拉著眼皮,他原本就沒想過要殺吳寶根,送完豆腐後,摸著兜裡那麼一點錢,就在街旁的酒肆喝了兩口小酒,晃晃悠悠的回了家。

“就前一天晚上,回家一打開門,就看見姚瓶穿著那露肩的小衣服,白花花半截腰肢,在門欄上用那種騷眼神看著我,這大老爺們誰能忍住,我不就鬼迷心竅上去摸了一把,誰知道吳寶根直接血紅著眼從後麵跑過來罵我。”

“我可是他老子,這錯肯定錯在姚瓶,她穿成那樣在家勾引人,還迷惑寶柱和我生分。”

吳大柱絮絮叨叨說起案發前一天的事,姚瓶挑著眉眼冷笑:“你在這裝什麼呢,當初我剛嫁進吳家,你就已經小動作不斷,對我動手動腳,吳寶根發現自己家親爹竟然是這樣的畜生,能不鬨起來?”

“我和你兒子是夫妻,我們在自己屋裡玩點有意思的東西,你走錯房間說我勾引你?”

吳大柱不接她的話:“後麵我喝了點小酒回去,沒想到寶柱還念著前一天的事,訓斥他一句就要死要活的,還蹬鼻子上臉罵起老子來了。”

“當時就想著給他點教訓,揍他一頓,就沒想到他熬了幾天夜煮豆腐,身子骨忒脆,磕著那桌就沒呼吸了,那我能咋辦,我又不是真故意要殺他的。”

“所以都是姚瓶把事給挑起來,教唆我們父子之間的關係,才會變成現在這樣,她一個女人伺候我們兩個男人,該浸豬籠。”

縣衙門口天天來蹲點看熱鬨的百姓,終於完完整整的吃完了這一整個大瓜,也不再壓抑自己,小小的一處地方,那叫一個熱火朝天。

許行知指尖輕點,翻看著大周律,雖然殺的是自己兒子,但殺人償命,吳大柱是必判死刑的,難就難在姚瓶在其中的界定。

姚瓶沒有親自動手,但她確實三番兩次周旋於吳家父子之間,並且挑起雙方之間的矛盾,她也不無辜。

律法上,教唆者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並且在客觀上實施了教唆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伴隨著主坐上人的安靜,原本嘈雜的周圍,不知不覺也都安靜下來,幾十雙眼睛直直的看向公堂,想要聽縣令大人是如何判案的。之前說許大人不會斷案太糊塗的那人個,恨不得回到過去扇自己一耳光,不知道自家縣太爺多有本事就瞎說。

吳大柱意識到自己可能存在的下場,涕肆橫流的磕頭:“縣太爺,我真的隻是一時衝動,我吳大柱在這邊那麼多年,一直勤勤懇懇,鄰裡鄉親有什麼忙我也是能幫就幫。”

“我隻是……隻是過失殺人,並不是我的本意啊,我再怎麼畜牲,也不可能會想要殺我兒子啊,不然我也不會辛辛苦苦的養大他。”

“你這過失,可是過到殺完人,還給人徹徹底底的焚燒乾淨啊。”許行知隨手把那本大周律扔在桌上,麵色淡漠:“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要是世間人人都說自己是過失殺人,那還要這律法有何用。”

吳大柱不服:“那是我兒子,我生出來的,他的命本來就是我的,我取走又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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