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關(1 / 2)

“我充錢了”簡直是適用於所有網遊的金手指,此話一出,平民玩家再有異議,也隻能在鈔能力的降維打擊下安分認命。

果然,聽到歌斐說“一切不合理都是氪金特權”,玩家就不吭氣了。

歌斐險險逃過一劫,更不敢久留,二話不說拔腿就走。

玩家下線,人物模型會直接消失;他回後台,失去他控製的玩家賬號仍會留在原地,進入類似待機休眠的狀態。因此離開前端之前,他得找個地方把馬甲藏好,以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他急著離開,玩家卻偏不讓他如願,小跑著從後麵追上來,喊道:“好兄弟!好兄弟!你難道沒發現麼?我們倆用的都是1號初始臉型,很有緣欸!”

歌斐向旁瞥了一眼——確實沒錯。

他用的玩家賬號是人族男性,所有可以自定義的外觀都用了默認的初始數據。玩家是狼族男性,大概也是懶得捏人,除了多出一對狼耳朵和一條狼尾巴之外,長得跟他幾乎一模一樣。

玩遊戲嘛,肯定是怎麼花裡胡哨怎麼來。玩家們基本都希望自己能成為遊戲裡最靚的崽,即使捏臉苦手,也要在234號初始臉裡挑個順眼的,再調調體型和發色瞳色。會使用平平無奇全默認的人可以說少之又少。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頂著全默認賬號的玩家正好碰上了披著全默認玩家賬號當馬甲的歌斐。單從這事上來看,他們確實挺有緣。

但是歌斐是會輕易被這麼爛俗的搭訕套路繞進去的天真單純的人工智能嗎?

當然不是!

他興趣缺缺地“嗯哼”一聲,繼續大步朝前走。

玩家碰了釘子也不泄氣,飛快另起話題:“我出生地其實是山區之國,專程來這裡找我朋友的。新手村沒有傳送門,一路從主城跑過來可費勁了!”

“你呢?看打扮你是魔法師?……呃,這遊戲魔法師轉職前叫什麼來著?……魔法學徒?……總之出生地應該是平原之國吧?上這也是來找朋友?”

歌斐的馬甲的職業確實是魔法學徒,主要因為魔法袍有個大大的兜帽,他不想引人注目的時候可以把兜帽拉上,雙手一揣,派頭拽拽,誰都不愛。

“是。”他針對前半句給出回答,又答後半句,“不是。”

“哎喲,你話怎麼也這麼少,跟我朋友一個樣,難道你們壕都需要用高冷襯托自己的逼格?”玩家小聲吐槽了一句,又問,“不過魔法學徒的話,你是怎麼穿過那群野怪到森林村裡來的?我是盜賊,1級就能學個叫[潛行]的技能,可以避開仇恨悄悄跑路。魔法學徒就不一樣了,這是典型的後期職業,轉職前既沒有位移,又沒有控製,還沒有免仇或者強行脫戰……”

歌斐接過話頭:“但是我有錢。”

玩家:“……”

歌斐覺得他已經把極品土豪玩家的形象展現得淋漓儘致了,正常人聊到這都會罵“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有什麼了不起的!呸!”,接著憤而轉身離開,以彰顯自己貧賤不能移的高尚品格(順便維護自己岌岌可危的自尊心)。

可玩家不知道是臉皮過厚還是有對炫富技能的免疫力,隻短暫地無語了幾秒,就又振作起來,大大方方地調笑道:“也是哦!你隨便買個傳送水晶什麼的就過來了,壓根用不著跑。”

這回輪到歌斐接不上話了。

森林村地界很小,歌斐和玩家說著話,不知不覺便一前一後從村尾走到了村頭。

再往前,在新手村保護區域外的濃霧裡,依稀可見紅名怪物們來回遊蕩的身影。

歌斐毫不畏懼地莽了出去。

他想,他可以先被怪打死,然後裝作回城複活的樣子,順理成章開傳送溜。

太機智了,不愧是他√

離村子最近的是一群‘狂暴野鼠’,低級野怪沒有AI,發現歌斐後,它們直接把他判定成了普通玩家,爭先恐後地聚攏過來。

野鼠隻有2級,但歌斐的馬甲是穿著一身白板裝備的1級魔法學徒,壓根挨不住幾下物理攻擊。

歌斐正等著野鼠們跳起來啃他的膝蓋,狼男玩家從後麵衝上來,掏出盜賊專用的小匕首,一隻一下,把野鼠全部戳死了。

歌斐:“……!”

野——鼠——

“你這樣拉怪是不行的。”玩家顯然把歌斐當成了剛開始玩遊戲、除了有錢外一無是處的小萌新,自覺擔起了老前輩的角色,耐心地指點道,“魔法雖然能群怪,但沒有肉坦在前麵吸引仇恨抗傷害,你壓根撐不過法術前搖。”

歌斐還在沉痛哀悼死去的野鼠和因此錯失的自由,一時沒顧上答話。

玩家老成在在地歎了口氣:“唉,看你什麼都不懂的樣子,我教教你吧。”

他握住手腕上的徽記,憑空抽了張名片出來,遞到歌斐跟前。

【係統:玩家-[//*(_%~]發來了好友申請,是否同意?】

歌斐果斷選擇拒絕。

玩家像是早就預料到了這種情況,把名片收回去,又伸出手:“不想加好友,組個隊總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