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慕容南石再次找上門,於躍這才知道他的來意。
竟然是去聾啞學校慰問演出。
“聾啞學校?”於躍詫異的問道:“你是打算讓聾子聽我唱歌,還是準備讓啞巴跟我一起唱歌?求求你做個人吧。”
慕容南石:……
“我想你誤會了……其實這個學校全稱‘金陵盲聾啞特殊寄宿學校’都是一些感官上有殘疾的孩子,年齡一般在十到十五歲左右。我們主要慰問演出的,是一些啞了的和失明的孩子,但是都能聽到聲音。那些失聰的,會有其他安排,畢竟整個金陵城這麼大,還會有很多其他學校的誌願者去慰問的。”
於躍自然是知道這種特殊學校的一些情況,音樂總監大學的時候曾經不止一次的慰問過這樣的學校。
於躍隻是單純的不太想去。
在於躍的記憶中,年輕的大學生很多自然是帶著愛心去的,但是終究會有那種混資曆、標榜自己獻愛心的家夥混入其中。
誌願者們在為這些孩子獻愛心的同時,又何嘗不是這些孩子在討好這些慰問的哥哥姐姐們。
反正在記憶中,音樂總監每次去的時候,坐在一個教室的其實都不是同一個班的學生,是幾個班拚湊在一起的。至於其他學生到哪裡去了……
可能有的真的不適應被慰問,有的大概是不太“討喜”,所以不讓參加吧。
反正於躍感覺這像是一種交易。
誌願者在慰問,孩子們賠笑臉,學校在收慰問品,老師在監督。
這些慰問品是不是真的給了學生,誌願者不得而知,也漠不關心。這些孩子是否真的開心,或許有人知道,或許沒人知道。
反倒是後來的音樂總監於躍偶爾想起這件事時,會有些同情這些孩子。音樂總監的渣,是渣在男女關係,渣在與健全的正常人類之間的各種社會互動。
對這些特殊群體,他卻保留著一份同情心。
然而這份同情心對於這些孩子來說,可能並不需要,他們可能需要的更多的是尊重。
於躍的這些想法,自然源自於走向了社會的音樂總監的一些想法。
既然樂隊想搞這樣的活動,並且似乎學校也批準了,特殊學校那邊也溝通過了,於躍也不至於唱反調。
況且,他還在節目中說過要做一個公益的社團,自然不會去犯跟自己的人設背道而馳的決定。
畢竟音樂總監的思想終究是音樂總監的,於躍還是想自己去親眼確認一下。
想到這,於躍又是有些自嘲,自己不也是那種標榜自己獻愛心的家夥嗎?
還標榜到綜藝節目上了。
嗯……
終究還是不已樣的,誰讓自己會抄歌呢!
到時候抄幾首歌,在根據這種經曆為這些歌曲的創作編些故事,那就不叫標榜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