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何為大丈夫(1 / 2)

明天下 孑與2 5812 字 9個月前

第五十六章何為大丈夫

雲昭做夢都想獲得大明皇帝同意,名正言順的插手蜀中!

因為他知道,張秉忠此次入川,還是會在四川所有士紳拿出最後的合作精神麵前折戟沉沙。

失敗後的張秉忠還是會逃回湖北,繼續跟楊嗣昌進行最後的大決戰。

至於被楊嗣昌禍害之後的蜀中,民生凋敝,官府對這裡的統治會衰弱到極點。

沒有經曆過張秉忠,李洪基這些賊寇的惡行,沒有經曆過朝廷匆匆拉起來的雇傭軍們的摧殘,倔強的蜀中人是不可能感受到藍田縣人的溫柔的。

自己的傻婆娘,還在雲陽縣一邊跟賊寇,亂軍,逃兵作戰,一邊辛辛苦苦招攬流民呢,雲昭這裡已經拿到了六十萬枚銀元……

同時,西安城裡的官員嗎,士紳,讀書人們,終於認識到大明朝的統治在關中這片大地上已經結束了,所以,他們鼓勵雲昭與李洪基,張秉忠翻臉。形成自己比較溫和的統治模式。

這不難理解,很多地方的好,都是同行襯托出來的。

皇帝在百姓們已經無可盤剝的狀況下開始下令群臣募捐了,口氣很生硬,方式很惡劣。

李洪基在打土豪分田地,土豪如果不肯分田地,起義軍就會分他們的身體。

至於張秉忠……他殺人的方式比較特彆。

相比之下,藍田縣就是人間天堂。

以前的家財沒人惦記,以前的土地也沒人惦記,即便是家主犯了錯,藍田縣也不會讓你家破人亡,就像已經被獬豸處理過的貪官汙吏那樣,首惡的腦袋保不住這是一定的,貪汙的錢財保不住這也是一定的,隻要再繳納一大筆罰款,隻要不是當事人,一般都不會有什麼事,繼續過你的日子就是了。

昔日藍田縣東鄉首富就是這種狀況,犯了錯,證據確鑿,然後就跟自己的管家,帳房一起被正大光明的砍腦袋,他的兄弟要坐十六年的監牢,他的長子被衙役在光天化日抽了五十板子以儆效尤。

在歸還了貪汙款項,繳納了大筆的罰款之後,官府對他們一族並沒有進一步的行動,除過,一代人不得為官之外,與藍田縣其餘百姓並無二致。

當年在審判這個案子的時候,全關中鄉紳的目光都盯在上麵,等到判決生效,處理結束之後,當年,藍田縣所屬的鄉紳們對商業的投入遠遠大於對土地的投入。

現在,隻要是藍田人都明白,在如此低廉的租賃土地價格下,想要在土地上發大財已經完全不可能了,想要過上好日子隻能另尋他法。

李洪基此次誣陷雲昭,抹黑雲昭雖然看起來用心很是惡毒,對於西安城乃至關中的士紳階層們來看,這也是一次難得的將問題擺在台麵上的機會。

有錢人在亂世的時候對窮人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恐懼感。

這種恐懼感就是李洪基,張秉忠一乾起義者帶來的,過於溫和的人是不可能讓這些富貴者有畏懼感的。

既然李洪基他們幫著把這事乾了,雲昭就覺得自己可以從中溫和一下。

秦王心中的恐懼此生都不可能過去……所以,他這幾年生了好多孩子,而且在到處送……這些事雲昭都是知道的,他沒有阻攔,哪怕他送出去的孩子被人家送回來了,並且向雲昭告密了,雲昭還是把他的孩子平安的送還給了秦王。

這讓秦王更加的害怕,他不明白,雲昭為什麼會容忍他這樣的行為。

於是,他就努力的幫助雲昭,希望雲昭看在他很有用的情況下,能饒他不死。

其實,雲昭最希望的事情是秦王可以逃跑,最好帶著全家逃跑,如此一來,占據了西安城十分之一的秦王府以及城外的十萬畝土地就能順理成章的成了藍田縣的財產。

雖然直接剝奪是省事的辦法,雲昭卻希望秦王有一日腦袋不對的情況下,拱手送上,即便是送上,也要多送幾次,藍田縣才會接納,並且隆重表彰他這樣的行為,以為天下皇族的典範。

對於彆人都恐懼的皇族東山再起的事情,在雲昭這裡就是一個大笑話,莫要說皇族了,就算是皇帝被改造成平民的事情他不是沒見過。

皇族之所以會倒黴,還不是因為皇族已經被天下人拋棄了的緣故,如果還有人喜歡他們就不會倒黴到走投無路的地步。

在接下來的三天裡,雲昭與秦王相談甚歡,與西安城裡的官員們相談甚歡,與關中絡繹不絕趕來的鄉紳們相談甚歡。

在這次談話中,雲昭明確告知這些人,藍田縣在保護個人私有財產方麵秉承的態度是一貫的,隻要富人的財產是正大光明的勞動所得,隻要有利於關中穩定,關中民生,關中百姓的福祉,就會一貫的堅持下去。

並鼓勵這些富人們,不要做為富不仁的事情,應該積極大膽的站出來,身為富人應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藍田縣一定不會允許‘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的事情發生。

鼓勵富人們打破昔日的身份壁壘,多多的參與到百姓勞動生活中來,用自己的誠意跟誠心獲得百姓們的保護,如此,才是富人們最好的自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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