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為母則強1(2 / 2)

光到小徐村就要天不亮出發,放學是踏著星光進家。

村裡很多人家的年輕人都會出村打工,整個村留守的全是老幼婦孺,即便如此,家裡的錢往往也隻夠供男娃上學的。

委托者錦初一是十六歲嫁給徐有財的,生了兩女一子,如今不過三十五歲,大女兒十八歲已經嫁到挨著鄉裡的大徐村有兩年了,幾乎從未歸過家,日子過得怎麼樣誰都不知道。小女兒十六歲被小徐村裡一戶富戶的兒子看中,正在跟徐有財談論婚嫁一事,馬上也要出家門了。而兒子十二歲,被他爹和爺奶寵的成了小霸王,成天在村裡遊手好閒的轉悠,偷雞摸狗不乾好事。

錦初一嫁人當年沒有嫁妝,更沒有娘家人肯為她出頭,婆家看輕她隻拿她當牛馬使喚,吃飯不但是最後一個更是連桌子都不能上,兩個女兒生下來後,跟她一樣吃著剩飯剩菜,直到生了兒子這種情況才漸漸好轉,可是家裡的事也沒有她說話置喙的餘地。

公婆刁鑽,錦初一可以忍,女兒跟她吃不飽穿不暖,錦初一也可以忍,畢竟在鄉下男娃是傳宗接代的寶貝,又都是窮苦人家,婆家沒有因為她連著生了兩個女兒,將女兒偷偷殺死,已經讓她心懷感激了,更多的她真的不敢奢求。

年少時錦初一也是苦日子過來的,爹娘早亡,一個哥哥不爭氣好不容易娶了嫂子,她自然成了被嫌棄的那個,所以才會被娘家嫁給年紀有些大的徐有財。

當時徐家可是花了家裡僅有的三萬塊錢娶的她,就是衝她相貌清秀可人,不像是徐有財這個徐家獨子容貌不堪,快三十歲了,都沒有女人看上他。

大女兒和小女兒出嫁,她是沒有任何感覺的。女人都是這麼過來的,她也是、她女兒也是,隻要生了兒子,日子會慢慢好轉。

可是她萬沒有想到小女兒出嫁後,和大女兒一樣兩年沒有消息,直到警察上門,她才知道,小女兒抱著自己剛生出來的女兒投了河,屍體撈上來時,小女兒渾身上下沒有一處是好的,青淤血腫,私/處潰爛,明顯是被人蹂躪糟蹋過。

小女兒的婆婆一口咬定小女兒不守婦道,被揭發後,惱羞成怒的跳了河,可警察查案,發現了疑點,小女兒嫁過去沒多久,丈夫便出外打工,而她也被禽獸不如的老公公和小叔子惦記上了,多次強/奸她,哪怕她懷了孕也沒有安生過。她身上的那些傷則是婆婆不甘心,卻又不敢怨恨自己的丈夫和小兒子,所以把怒火發泄在小女兒身上,天天毆打所致。

錦初一聽到這個事實,差點暈過去,喪事當天,久不歸家的大女兒卻被婆家送了回來。

原來大女兒懷了三次孕,生的都是女兒,前兩個打掉了,最後一個因為國家改了規定,醫生不肯再告訴是男是女。無奈下,隻能十月生子,等到生下來後婆家發現還是女兒,憤怒不已,當即就把她帶回家。因為嫌棄孩子哭鬨不停,母女兩住在院子裡的小柴房,晚上大女兒一時不察眯眼的功夫,孩子卻被她丈夫偷偷的掐死了。

大女兒已經自己是做噩夢,起身時正好看到丈夫猙獰的臉和孩子泛青的臉龐,因此受了刺激,人變得瘋瘋癲癲,才被婆家送了回來。

不到二十歲的女兒,乾乾瘦瘦,麵相比起她這個中年婦女還要蒼老幾分,這簡直是把她的孩子不當做人看呀!

一天之間,錦初一大受刺激,在公婆大罵她和她的女兒是喪門星時,她幡然覺悟,卻也一口氣沒倒上來,活活的氣死了。

委托者不想看著女兒枉死,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做。

女人的命苦,說是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可是她在家裡從來不偷懶耍奸,她的女兒也是,為什麼她們要承受這樣的命運,她的女兒有什麼錯!她們女人有什麼錯!她們也是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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